无论任何理由(乃至是善意的),以任何方法(自作或教他)去断他人或自己性命(堕胎亦属之),都名为犯“大杀戒”,因此佛教基本上是不主张、而且极力反对所谓“安乐死”的。试问:不由业力的角度去给予消除痛苦,而企图用眼不见为净式的强势外力去截断生命,只不过是延续并加深(经由轮回的三世因果律)当事者及施行者的痛苦受报之内容与形式而已,何有“安乐”可言?
然佛教中真正的安乐,是指在业力消除、执着放下之后,安详、无惧、无悔的往生,或正念分明的忆念净土而蒙佛接引,投生佛国而言。
无论任何理由(乃至是善意的),以任何方法(自作或教他)去断他人或自己性命(堕胎亦属之),都名为犯“大杀戒”,因此佛教基本上是不主张、而且极力反对所谓“安乐死”的。试问:不由业力的角度去给予消除痛苦,而企图用眼不见为净式的强势外力去截断生命,只不过是延续并加深(经由轮回的三世因果律)当事者及施行者的痛苦受报之内容与形式而已,何有“安乐”可言?
然佛教中真正的安乐,是指在业力消除、执着放下之后,安详、无惧、无悔的往生,或正念分明的忆念净土而蒙佛接引,投生佛国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