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法有了一定的理解,完全地信任三宝之后,应当要皈依,并且确实理解皈依的意义。皈依,一定是带有敬意,必须以礼敬三宝的本质作为基础。皈,是指「投归」,依,是指「依靠」。对于自己所投归和依靠的,应当要尊重,这是居士应有的基本态度。
皈依是一种约定、宣示的行为,在师父的见证下,宣示自己这一生依循三宝的教导,依靠三宝过生活。宣示之后,身心会完全的翻转,形成一种完全不同的意志状态。所以,宣示的行为是很重要的。
加入志工行列,也需要有宣示的行为。居士除了宣示自己成为投归三宝、礼敬三宝的佛弟子,更要进而宣示自己成为护持三宝、具备知能、感动,能将生命投入护法工作的志工。宣示并不意谓立刻要有所作为,只是象征着在心中种下一颗种子,在心中产生正向、积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