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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谈基督

作者:圣严法师   来源:法鼓文集   发布:灵岩灯   时间:2011-10-03 17:03:43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一)从《旧约》到《新约》
(二)耶稣出生
(三)救世主与神之子
(四)历史上的耶稣
(五)犹太教的三个教派
(六)基督教的成立与保罗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二)基督的真理
(三)刚强的爱
(四)统一人类的信仰
(五)赎罪思想
(六)原罪与赎罪
(七)背负十字架
(八)由神性到魔性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一)耶稣的神迹
(二)福音书的成书年代
(三)圣保罗
(四)三个学派
(五)主教会议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一)最初的基督教会
(二)从受迫害者而成为迫害者
  (三)教皇制度
(四)教会分裂
(五)恐怖的中古时代
(六)十字军东征
(七)腐败的罗马教会
(八)对付异端的方法
(九)宗教裁判所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一)宗教改革与马丁路德
(二)马丁路德其人
(三)瑞士派的卡尔文
(四)三十年战争以后的基督教
第六节 近代的基督教
(一)耶稣会士与天主教
(二)亨利八世与英国国教
(三)宗教迫害与清教徒
(四)不准离婚的天主教规
(五)天主教的许多会派
(六)纷纷独立的新教教派
(七)自由解释《圣经》
第七节 基督教的问题
(一)迎拒之间的中国人
(二)西方人的宗教信仰
(三)基督徒与改变信仰
(四)宗教学家
(五)反基督的西方学者
(六)西方人信教的原因
(七)从研究中认识基督教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基督教,不论你从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它,它总是够伟大的,因为,基督教相信:「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十二节)

  但是,佛教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真的了解基督教之「伟大」的,在比率上,均属少数。不管相信它是背面的伟大或正面的伟大,究竟它是伟大在什么上面呢?如果仅从浮面上看,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伟大,但那是建筑艺术而不是基督教的内容;或有人说,基督的新旧两教已拥有八亿五千万信徒,所以伟大,实则那是他们一千九百多年以来,从「努力」中所得的收获,也不是基督教的内容。基督教是否伟大,必须要从它的历史中去求证,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历史的数据是公开的,所以,我有权利探索基督教历史的事实,并且把它介绍出来。

  我既诟病基督教士对于佛教的蓄意歪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想用平实通俗而力求客观的笔触,写出基督教的一个轮廓如下。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一)从《旧约》到《新约》

  要介绍耶稣基督,便不能不介绍《新约全书》。

  应该告诉你,「约」是什么意思?在上一章中已经介绍了《旧约全书》,在那里面曾说到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摩西把十诫刻在两块石版上,从西奈山带下来,作为耶和华与犹太人(就是以色列人)立约的凭据;此所谓约,是指神的命令,而不是神人之间彼此同意的契约。因那石版上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他人是看不懂的,也是看不得的,摩西就用柜子把它藏了起来,这就是有名的「约柜」(The Ark of Covenant)了。以约柜代表耶和华,违约的犹太人固然有祸,除了受到神命的祭司,犹太人连碰到约柜的也会立即死亡。这一神话,到了耶稣的心中,就成了「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后来的基督教会,便说:「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这是他们一贯的信念:神权至上,祭司阶级至尊。不过今日的新教,已把这层由神话织成的面纱,揭去了一半:神权依旧至上,祭司(教士)则未必至尊了。

  耶稣之前是《旧约》。耶稣出世之后,他和他的门徒,又说了一大堆的天国及耶和华的神话,因其是耶稣(他说他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对于他的门徒的新规定(如四福音),以及门徒对于耶稣新规定的再解释(如使徒书信),所以称为《新约》。

  可是你千万不要上当,以为现在的《新约全书》,就是耶稣和他的门徒言行的原始记录。正如房龙所说:「正如〈但以理书〉和戴维的〈诗篇〉以及《旧约》圣经中其它各书那样,福音书也是虚构的名称。」

  在耶稣死后的第一、二世纪之间,耶稣的信徒,老是受着罗马帝国的政治迫害,他们仅能私下传教,他们所用的〈耶稣生平〉或〈使徒行传〉之类的宣传品,是从那些曾经见过或听说过耶稣及其门徒的人──那些并无多少知识的老公公、老婆婆的口头,搜集誊录,誊录又誊录,传抄再传抄。越到后来,有关的传说也就越多越复杂,直至失去了其内容的真面目的痕迹为止。

  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不再有人迫害基督教了,而且基督教反过来迫害异教了,所以,有些聪明的教士们,集合起来,搜集那些混乱而庞杂的记录,经过详细的排比审查,以不损害他们的信仰为原则,删削了大部分,保留了其中的小部分。

  可是,留下的这小部分,仍为基督教的内部带来了数百年的争论,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主教会议,直到耶稣死后的七百年代,才有了为东西方一切基督教会一致采用的《新约全书》,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那个面貌了。因此,今日的《新约》,与其说是耶稣及其门徒的,倒不如说是出自后世教会的,更切乎实际。

  (二)耶稣出生

  耶稣是谁?不用说,他就是那个拿撒勒或伯利恒地方的一个叫作约瑟的木匠,和他年轻而尚未婚的妻子玛利亚,所生的一个儿子。

  这个孩子的出生,那是在公元前的几年,不能确定有几年,大概是四年或六年,也许是五年吧?

  当时的犹太王国,在名义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是罗马的附庸国,不,它是罗马的一个省而已。它的统治者,是由于勾结了罗马而打垮了犹太人自己所选择的戴维王的后裔,才登上了犹太君王的宝座,他是希律王(Herod)的父亲晏特派(Antipater),因此,希律王虽然也是犹太人,却被犹太人看作假洋鬼子;希律王虽是犹太国的王,却是罗马人的儿皇帝。尤其他不是戴维王的后裔,他就时刻提防有人谋夺他的王位。到了希律王晚年,迷信猜忌,疑神疑鬼,更加严重。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木匠和他的妻子,从乡下因事来到伯利恒,借宿在一所马房里,生下了一个男孩,那个木匠,据说是戴维王的后裔。

  木匠和他的妻子正在伯利恒抚养着他们那个孩子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波斯的商队,打那里经过,那些商人的骆驼,以及富丽服装和灿烂的裹头巾,吸引了满街的犹太人出来观看,木匠和他抱着婴儿的妻子,也是观看的人众之一。波斯商人见到这个美丽的少妇,抱着一个可爱的婴儿,便停下骆驼,逗弄那个可爱的婴儿,离开的时候,又送了一些小礼物给那个漂亮的母亲。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在很少见世面的犹太人看来,就很稀奇了,原因是那是一个波斯的商队,给了他们新奇的感触,因而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话数据。这个资料一直传了约二百年,到了〈马太福音〉的作者笔下,就神话起来:「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做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了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玛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二、九、十一节)

  〈马太福音〉的作者,故意制造紧张的戏剧气氛,而说那几个东方来的博士,先被希律王召去,希律王托他们去查访后再回禀,说他自己也要去「拜」那小孩。可是希律王竟会如此的笨,没有派个密探跟着博士们去查访,以致让那个孩子在被捕杀之前漏了网?

  事实上呢,根据希律王下令,凡伯利恒所有两岁以内的孩子一律杀死的记载判断,这个谣言的故事的流传,已在耶稣生后大约两年,才被传到希律王的耳中。

  当希律王听说有个波斯商队,在伯利恒对一个婴儿发生了逗弄和送礼物的事,他就觉得不自在起来,他以为大概是什么先知之流的人物,来向戴维王的后裔,付托什么消息和任务了。说实在话,犹太人曾受波斯人统治,波斯人的文明,早已使犹太人感到神秘,这是一个原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当那个木匠的小孩,被带到耶路撒冷的神殿,献祭谢神之时,又被一男一女的两个老年人看到了,正像所有的老人一样,见到这样可爱的小孩,便以最好的话来祝福他和赞美他,自然,这个故事,到了〈路加福音〉的作者笔下,也大大地神话起来。(〈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十五至三十五节,请读者自己查阅吧!)

  这两个谣传,大概都被希律王听到了,这本来是平常的事,但传到多疑的老希律的耳中,却觉得事态严重了。于是,他便下了一道捕杀小孩的命令,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两岁以内的男孩,就因此遭了杀劫。

  但是,已有许多的父母,预先从好心的官吏及朋友方面,得到了警报,带着孩子逃出了伯利恒的范围,耶稣便是其中的幸运者之一。福音的作者,为了附和《旧约.创世记》故事中的亚伯拉罕与约瑟,均到了埃及,便把耶稣的这次逃难,也写到遥远的埃及去了;其实,离了伯利恒及其四境,就安全了,何以要逃得这样的远?

  (三)救世主与神之子

  后来,这个小木匠的名字,也有点特别,本乡人称他为乔舒亚(Joshua)。然而,乔舒亚在摩西时,是一个骁勇悍战的青年,而且,当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亚仑所不满,摩西就改变了最先要把领导权传给亚仑及亚仑的子子孙孙的主张,而选中了乔舒亚,乔舒亚就继承摩西未完成的事业,带着犹太民族向迦南人进行了一连串的侵略战,终于把迦南的各城邦屠杀的屠杀,未杀的就做了犹太人的奴隶,犹太人就此占领了亚洲西部那块肥沃的平原。直到公元前五八六年,他们又被巴比仑人赶走为止。

  现在这位木匠之子乔舒亚,以后在他邻国的希腊人,却唤他叫作耶稣(Jesus),耶稣即是由乔舒亚一语而来,即是「神」与「救济」二语(Jehoschua)连合起来的缩音;耶稣童年及少年时代的名字,现在无人知道,因为,将神与救济二语合起来称呼他的第一个人,乃是耶稣死了之后好几年才皈依基督教的那个使徒保罗,如果说,当他一生下来,就被称为耶稣基督,那便未免太是神乎其神的神话了。告诉你吧,「神之子」的说法,老早就被西洋学者们推翻了的,并且以为那是骗子的骗术。假如当真一生下来就被称为救世主,他就不能继续活下去,他也不能在家里的父母弟妹之间待下去;事实上他是在他家可能一直做着木工,以帮助父母维持家计,直到遇见了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才离家出走。

  基督,是希腊语之Xpu,乃系译自希伯来语之弥赛亚(Messiah)转而成为希腊语之Xpoo's(Chritos)是「涂膏」的意思,转而成为「受膏者」,德译Christus,英译及法译则为Christ,中文便译成「基督」。因为,古代的希伯来人,凡是国王、祭司、预言者,均须举行涂膏礼以示他们的身分与众不同,这与印度的灌顶礼,或一般的加冕及受阶礼相似。故在古希伯来的Messiah一语,并不是指的耶稣,后来用「受膏者」一语,以表示他负荷有神的使命者,推而论之,即含有救济者的意思了;再一转,「基督」也好,「弥赛亚」也好,竟放弃了它的原义,而是仅指那个生在伯利恒或称拿撒勒的木匠之子的代用语了。

  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主」了。

  至于耶稣降生的神话──他是不是由上帝和未出嫁的玛利亚所生?这是基督教坚持信仰的,也是他们的外邦人所极端怀疑的。不过,根据犹太教对于希伯来原文的解释,以为那个预言是说:「一个青年女人应怀胎」,而不是童贞女生子。

  不过,正如尼采在他的《宗教生活》中所说:「这点,人们不能批评太苛,因为全古代中,皆为上帝的儿子们所充斥。」的确,古代的传说中,由人母与神父交配而生的故事太多;在中国,到了《史记》上的汉高祖刘邦,还说他是因他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刘邦的母亲,就因此怀孕而生下了刘邦。如果我们可信《史记》为真,自亦不妨可信《新约》为真;类此的东西方的古代神话实在太多,耶稣有幸,独被他的信徒们信以为真罢了。

  其实,若一定要说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而生,便与他父亲约瑟木匠的血缘无干(〈马太福音〉第一章第十八、十九节),那么耶稣就不能算是戴维王的后裔了。

  可是,心理矛盾的〈马太福音〉的作者,一开头就把耶稣的家世系谱写了出来,从亚伯拉罕,一直数到戴维王,再往下数到耶稣的父亲约瑟,使耶稣跟犹太人的名王戴维,拉上了血统关系(〈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至十六节)。如果说耶稣系戴维王的后裔,那么,耶稣就不是神之子,同样也是「罪人」了。这也是基督教在教理上的一个死结。

  (四)历史上的耶稣

  耶稣其人,现在虽已是全世界闻名的历史人物,但在他的当时,乃至当他逝世了半个世纪,知道有耶稣的人却很少,当时的历史家们,也没有把耶稣看作是历史的人物。在公元八○年时,犹太的大作家约瑟夫斯(Josephus),出版了一部犹太的详细历史,其中说到了施洗约翰的事迹,却没有一字提起耶稣这个人。另有一位与这差不多同时代的罗马历史家耶斯塔史(Justus),显然也没有听说过耶稣是谁的故事。也许是耶稣的生平太简单了?简单得连他十二岁以后到三十岁时的生活,也无人知道;也许又因为他的群众,都是一些贫困的妇女、小孩及单纯的渔夫和旅馆的掌柜等等。

  我们现在要知道耶稣,只有向四福音中去找,那是四个不同的作者所写的耶稣传记。虽然,四福音的出现,是根据公元后第二世纪所流行的材料编辑而成──基督徒们深信那是耶稣当代门徒的著作,但在历史的考察上,无法立足。(以上的数据出于房龙着《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

  从四福音中看来,耶稣的确是位从小就很聪明的人,虽然他并未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尤其像希腊式的教育,他是受不到的;但他对于家庭的及宗教的教育,似乎是个天赋特高的儿童,当他在十二岁的时候,随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节,就能对于那些著名的「拉比」(Rabbi 为希伯来文,原为奴仆对主人的称呼,后来转为称呼师尊或夫子)的言论,向来为大众视为权威及神圣者,他竟能够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他们辩难,使得广博老成的拉比,也不能不惊奇赞叹(〈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可见他在童年时期就对犹太教典及宗教的问题有了若干的认识和思考。

  当然,耶稣的事迹,从十二岁之后,直到他大约有三十岁了,遇到比他不过大了一岁的施洗者约翰时的阶段之中,始终讳莫如深,似乎他不愿说,因此也就谁也无法知道;纵然当耶稣上了十字架后,他的胞弟雅各布和他的生母玛利亚还健在人间,并且拿了香膏,要去耶稣的墓中涂抹耶稣的身体(〈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一节)。福音的作者,如果真是耶稣当时的门徒,何以连对这一点访问的工作也懒得去做呢?事实上,那几位福音的作者,绝不会是故意要把这一段数据放弃,以致湮没了将近十八年之长的一段耶稣传记。

  不过,耶稣之为历史上确有其事的人物,我们不必否定;他对当时犹太教的形式主义,不表同情,并且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们也不必存疑。至于他是不是神的儿子,那当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也不是问题,西洋有很多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早就得到结论:耶稣不过是一个先知型的人。

  当然,耶稣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是一个头脑敏捷、情感丰富、意志倔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来演反传统的历史角色,的确相当地适合。也许由于他自己有一套想法;也许因为家庭太穷,弟弟妹妹又多,所以,直到大约三十岁时,他尚没有结婚。当他见了他的表兄施洗约翰,那种在南方沙漠中培养成的苦行僧的气质,比起传统犹太教徒法利赛人的作风,大不相同,因此使他感到一股新奇的刺激。所以他就在约旦河边向约翰受了洗,耶稣的意思是想跟这位表兄学到一些什么的,但是,约翰知道这位表弟的思想不凡,自负过人,所以还不太乐意给耶稣施洗,并说:「我当受你的洗。」(〈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四节)但是,这句话对于耶稣事业的影响太大了,当耶稣自己在旷野做了一番沈思默想的工夫之后,便使他有了积极的打算。

  不过,我要告诉你,后来的基督徒们,喜欢牵强附会地说,施洗约翰是来为耶稣的降临而做准备的;其实,约翰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约翰所演的角色,跟《旧约》先知时代的任何一个先知没有什么两样,他是为了救世主的降临──末日,而来劝人悔改的。但到约翰一死,耶稣的自负,使得耶稣利用了约翰的群众,助长了耶稣的神秘性及吸引力。因为,当时的犹太人,天天渴望着他们的弥赛亚,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拯救出来,希望施洗约翰就是那个人,至少希望他是能够神出鬼没的先知伊莱贾的再来,但却全被约翰否认了。耶稣可算他的机会凑巧,就利用了大家的这个希望,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

  至于耶稣为何要演这个角色?因为,当时的犹太教,对耶稣来说,并不反对它的教义,只是反对它的教仪,那些保守得近乎愚蠢的教仪,使犹太教仅存有形式的外表,而没有内在的精神,耶稣却是主张宗教精神的实践,反对虚有其表的外貌。

  但是,这种形式的犹太教徒,跟政治非常的密切,耶稣既反对形式的宗教,也攻击腐败的政客,特别是他们当时的国王腓力希律(Philip Herod),就是那个老希律的继承者,有很多的犹太人都不喜欢他。耶稣如此勇敢地做了他们采取行动的代表,他们就敏感地想象到耶稣大概就是来拯救犹太民族的弥赛亚了。尤其重要的,腓力希律这个王,正是间接地促使施洗约翰被砍下脑袋的人,所以,约翰的信徒,很自然地就成了拥护耶稣的群众。

  (五)犹太教的三个教派

  说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我们应把时间上溯个把世纪。大约在公元前百年光景,犹太教由于受了外国如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文化的影响刺激,他们内部的意见,便分裂成了三派:

  1.法利赛人(Pharisees):他们的特别处,就是狂热地遵守律法的文字,他们背熟了认为是出于摩西的书籍,几乎每个字对于他们全有暗示的性能。他们很少必须做的事,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泥于古书文字(《旧约》原稿)的解释、训注、阐述、补订。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妒嫉一切的改革。耶稣的死,就是由于法利赛人的坚决主张,撒都西人也做了帮嘴和诋毁耶稣的罪人。

  2.撒都西人(Sadducees):这一派的犹太人要比法利赛人宽大得多,但他们是冷漠的宽大。他们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所宣传的那些道理委实有着高贵的意义。因为他们愿意比法利赛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外国人接触。法利赛人的一切纯法律的想法,在撒都西人看来,乃是徒然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而已。他们渐渐地专心致志于政治,他们害怕耶稣的思想在政治上所引起的结果,所以也赞成定耶稣的死罪。

  3.爱散尼派(Essenes):他们或被称为「神圣的人们」。他们是绝对的厌世者及逃世者,他们遁入了荒野,他们把自己超立在人间之上,聚集了志同道合的人,便自成为小小的团体,团体中没有私人的财产,除了随身的衣服、卧具、食器之外,他们没有一件可以称作是自己的东西。他们每天以部分的时间去劳作耕种,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供应。他们不进城市,不经商,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是有渊源的。

   在这三派之中,爱散尼派人数最少,法利赛派人数最多,势力最大;法利赛人乃是犹太教的正统宗派,也就是保守派。

   因此,我们看到耶稣要攻击的犹太教徒,往往是选中了法利赛人,这以〈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一至七节)的指摘可做代表,并且举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九节),主要的是说他们为了名利而不是为了上帝的工作,是虚伪的做作而不是真理的实践;斥责他们不虔敬,斥责他们是瞎眼的领导人,斥责他们简直没有宗教的信仰和品德,连思想也没有。他们仅是假借行善而来沽名钓誉,而来聚敛财物。

  虽然,有一本法利赛人的拼凑著作The Book of Enoch之中,有关伦理上的格言,也正是基督教设教的特色之处,可是,犹太教形态不如时代的理想,想也必是事实。

  (六)基督教的成立与保罗

  所以,耶稣在形态上反对犹太教,在教义上仍是正统的犹太教徒,甚至要明白地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节)可见他是愿做一个犹太教的改革者(纵然他自以为是弥赛亚,弥赛亚还是来自犹太教的),而非作为一个新宗教的创始者。

  因此,耶稣也经常采用《旧约》中的话来做他自己的倚托。而且耶稣的胞弟雅各布,就是一个犹太教气质很浓的基督徒,他在较保守的基督徒群中,也很受拥护,致到马丁路德,还对〈雅各布书〉被收入《新约全书》,而表示异议。

  可见,如果不是保罗在耶稣死后加入了基督教,耶稣的事业,也只是犹太教的一个

  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三个犹太教派一样。

  于是,如说基督教是由保罗而成立,也不为过,试看收入《新约全书》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罗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实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为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为准,从奥古斯丁,到马丁路德,到现在的教会思想,也都是照着保罗所画出的路线在走。这是研究基督教者应加注意的事。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谊录,四福音却不能代表耶稣行谊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仅仅记载了耶稣出生前后的一点神话传说,加上耶稣三十至三十三岁之间的一点经过,而其也被神话的色彩所包围。

  特别是在耶稣当时的门徒之中,能把事实经过,做成备忘录的,可说没有一个。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难找。耶稣的群众,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选择门徒的条件,又严格得达于极端。在许多人之中,仅被他选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来考选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会,早该自动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经常用譬喻传福音,群众们却不懂他所说的是什么,纵然他会给亲信的门徒,重将譬喻解释一遍,门徒之中仍然要误解他的意思。

  同时,福音成为定式的记载时,早已将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样。耶稣生时的亲信门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况是一、二百年之后的福音作者?福音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处,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当无疑问。

  不过,我们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个概念,仍得从四福音中去寻找蛛丝马迹,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资料可求。所以,四福音虽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却仍是记载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张爱的实践──神意的实践。他是实践家而非理论家,他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六节)所以他的教训,没有系统条理,甚至前后矛盾,因他不重视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启示。所以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但我们必须明白,基督教所讲的「真理」,不是推论的逻辑学的发明,而是直觉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并且以实践神的意志而救人,这就是真理。耶稣强调一个「信」字;由信而产生「望」──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望神有「爱」──将独生子赐给人类而代人类赎罪。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约全书》的精义所在。「信」、「望」、「爱」三个字,就说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别重视〈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为那是他们全部思想的灵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实践上帝的爱,所以反对犹太教的教条主义──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为主,为了真理,纵然违背了传统,他也在所不惜,并且乐此不倦。耶稣之后的基督徒们,反而拘滞于《新约》的文句的争论,实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则,根据耶稣的主张,几乎要仇视现实人间的一切传统,因为,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爱来改造这个人间的社会,所以他要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三十五节)因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第三十六节)所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第三十七节)

  (三)刚强的爱

  耶稣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反道德或反伦理的人,他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是以「真理」为第一;而且以为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并做真理的标本,所以爱他的人就是爱真理,家人眷属的爱是私爱,所以不应将私爱高过真理的爱。当然,以上四节话,说明了耶稣对于为要推行真理而表现的爱,是刚强而非柔和的,这是希伯来宗教的一贯精神。以至在〈约翰书〉中,约翰的爱,也是有条件的,那是为了真理而爱。并不像一般人误以基督教的「博爱」为泛爱,它的条件是信了它的才爱,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爱。这是从摩西以来的传统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贷获利,但对他们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从外邦人处取得越多越好,因为耶和华不喜欢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这一刚强的有条件的为「真理」的爱,也就导致了基督教的许多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不在教会中的就不得救。因此,为了爱人,为了使人服从「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杀来解决问题。

  当然,耶稣的思想,的确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犹太教的律法中,没有规定积极性的善行,而是繁琐的生活规定。最显著的,犹太教没有布施贫穷的规定,耶稣就积极地主张济贫,并且教人在「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四节)并说:「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

  耶稣时代的政治环境很恶劣,统治者的面目可憎。耶稣却主张:「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四节)现代政治中,以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可说与此有关。

  可是,这一公仆的观念,只对世俗的领袖有效,一涉及耶稣自己的问题,就不同了。他说:「你们要纪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节)耶稣虽然为大,但他不是公仆,而是「主」,因为他是「人子」。所以,耶稣虽曾主张解放奴仆,认为奴仆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所以应该让其在安息日从奴位上得自由(〈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十至十七节)。到了保罗的时候,也劝人对奴仆要以兄弟的情分看待(〈腓利门书〉)。但是,神人之间,永远是主仆关系。以致到了中古时代,教会取代了神的地位,就立出了许多的对待关系,罗素称它为二元论:教士与凡人是二元;拉丁族与条顿族是二元;天国与尘世是二元;教皇(Pope)与人皇(Emperor)是二元。一切都是主仆的关系。

  此所谓二元,实则就是一元论中的二分法。

  (四)统一人类的信仰

  犹太教的宗教观,直到现在,仍未完全脱离民族神的范围,把异民族看成不可救的一群。然而,耶稣却喊出了这样的呼声:「我另外有羊(人),不是这圈里的(犹太),我必须领牠们来,牠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服从信仰),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基督化世界)。」(〈约翰福音〉第十章第十六节)

  近人将此解释为耶稣的宗教平等的世界大同主义,可说是正确的,虽然耶稣本人未能实现此一理想之少分,但到了保罗入教之后,这一理想就开始实行了。

  然而,这也为基督教带来了恶名,这使基督徒们相信,基督教必定可以征服全人类的信仰,尤其耶稣曾经如此地激励着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七、十八节)后世的基督徒们相信,凡是为传教而去外国历尽艰危,也均有神迹的随身保障。所以,基督徒的传教精神的狂热,不是偶然的。这种信念,到了罗马帝国几乎想席卷全世界的时候,基督教会的「天主教」,也自信以为必可征服世界了。从这一信念而导致的屠杀(屠杀犹太人、回教徒、异端)及战争(如十字军及三十年战争),若要写一部基督教的详细迫害史,写上数千万字也写不完,真是血淋淋的教训。然而,那些教会的领袖们,直到现在,仍在努力于基督化世界的工作;排斥异端,不容忍异教,也是因此而来。事实上,大同的世界,又何妨小异?否则,「归一个牧人」的理想,只有待诸于世界末日以后再去追求的梦境了!

  我们理解了耶稣的思想,主要在于「真理」──信、望、爱的追求与实践之后,就不难明白基督教的根本意趣或根本精神了。

  (五)赎罪思想

  耶稣的思想,并没有深奥的学问,耶教却能吸收部分深奥的学问为其所用,例如神学,耶稣并不曾主张什么神学,神学却为耶稣的信念,筑成了一道道的万里长城;耶稣并不鼓励信徒们思想神学的问题,竟有许多的人要为神学而做争论与辩护。耶稣并没有高深的学问,许多的学问家却愿归向基督教。这从表面看来是难解的,若从耶稣的言行上考察,也就并不难解了。

  比如保罗,他本是一个反基督的学者,后来竟又成了被迫害的使徒。

  那么,基督教怎么会使人们起信的呢?无他,那是由于耶稣的牺牲精神的鼓舞。那种近乎疯狂的鼓舞人去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他自己就率先做了牺牲的榜样。所以凡是受到他所鼓舞的人,往往也能不顾一切地去牺牲。为一种理想而死得有声有色,总是一桩动人心弦的事!

  耶稣是承袭了犹太教《旧约》中的一个观念──牺牲。不过,《旧约》是认为人类有了罪,就得做赎罪祭(Atoning offering)和赎愆祭(Trespass offering),那是利用活物做牺牲品,先将自己的手,按在牺牲品的头上,自己承认有罪,然后将自己的罪,交给被牺牲的牛或羊,由牛、羊担负其罪,并代其受刑,交由祭司,向神献上,如此一来,自己的罪就没有了。

  这一种代罪赎愆的祭奠,耶稣必定见过及听过,到了耶稣的心中,就起了联想的作用,认为人的罪既可赎,必定仍要用人来赎。神既喜欢人们用畜牲的血来祭,必定更喜欢用人的血来祭(如本书第二章第三节所举的例子)。如果用有智慧并且懂得神意的人来祭神,神必更加的欢喜;要是用无罪的神的儿子来祭神,那必可得到神的无上欢心了。

  既然有人需要一个救世主,既然有人以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自己也有这样的自信,正像中国古代的皇帝们,无一不以「真命天子」自居。

  凡人皆因祖先亚当和夏娃的犯罪,所以也都遗传了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所生,他的父亲是神,神是无罪的,所以耶稣也是无罪的,因为耶稣不是人而是神之子,这是基督教的主张。

  《旧约》中以畜牲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一人的某一种过咎而赎罪;《旧约》中用普通的人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些个人及某一集团而做酬谢。那么,若用无罪的耶稣来祭神,当可代替全人类来向上帝赎罪了。

  (六)原罪与赎罪

  显然,这种理论是极端矛盾的。例如耶稣之父是神,耶稣之母则仍是人。如果一定要说耶稣是由人母及神父而生,必定也遗传了二分之一的人类祖先的原罪,耶稣何能无罪?因为这在基督教的理论站不住脚,基督徒之中唯恐人家说耶稣也是二分之一的罪人,所以天主教会,就把耶稣之母也神化了起来而称为圣母,并立偶像对她崇拜。事实上,耶稣之母固由于生了一位历史上的大宗教家,而显出她是一位伟大的母性。可是,玛利亚这个妇人,却不是专门为了生产耶稣而来人间,她在生了耶稣之后,又跟他的丈夫约瑟生了四个儿子──雅各布、约西、西门、犹大以及几个女儿。所以,玛利亚也是人,当无疑问。如说人皆有罪,耶稣也必不能独免。

  再说,当耶稣上了十字架,死了,既是代替全人类赎罪的义行,那么,自从耶稣死后,全人类就不该再有一个罪人了,那就不必再分信不信上帝基督,也不用再分选民及落选者,当也不会有末日的审判了。否则,耶稣的赎罪,代价何在?人类的命运岂不仍与耶稣未死之前相同?可是,耶稣的教训,依然盼望人类自行悔改,否则就不能得救;纵然悔改了的,依然是个罪人。若不为上帝宠爱,悔改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得救的依据。难道说耶稣之死,是代人类赎回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复活之后,赎罪的代价也就不存在了吗?其实,所谓人类有遗传原罪的观念,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问题;耶稣的肉身复活,也是一个无从理喻的神话传说。

  所以,耶稣本身的有罪无罪?是人是神?赎罪逻辑的能否成立?永远是基督教神学中缠绕不清的问题。头脑单纯的人,一旦被基督教的神学缠上几缠,就迷失了自主的方向。因此,如果你先没有足够的哲学基础及思辨能力,而去研究基督教,则以不钻进神学的牛角中去为佳,利用一部《新约》、《旧约》的朴素资料就够了。原因是神学的本身,不是耶稣的思想;神学只是后来的基督徒们,借了外邦人的哲学架构,给耶稣思想打起的墙。

  可是,耶稣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人物,他对一个观念产生之后,即以为是真理,他从来不考虑逻辑的问题。

  于是,耶稣既然有了这样直觉的感触,他就相信他的这一想法是合乎真理的:唯有以自我为他人代罪的行为,才是最高的真理。所以,当他的环境对他越形不利的时候,他就越希望自己真的成为代罪的羊;因为自杀不能算是祭神,所以他是盼望有人对他下刀。当有人把他送上当时通用的刑具十字架上,便成全了他要为人类代罪的理想,他有这样的存心,有了为「真理」而牺牲自己的存心和行为,就很自然地感动了许多许多的人。

  这种天真的联想,和悲壮的牺牲,不论它的本质如何,但禁不起理性的考察,乃是很显然的。他的行动,却又是最能引人同情的;虽然真的上了十字架时,他也感到后悔。

  (七)背负十字架

  因此,耶稣也同样把他的想法,要求他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又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五节)在这三节话中,耶稣已以「真理」自居了。服从他就等于服从「真理」,服从真理的人,就当舍己而作为祭神的牺牲;牺牲不是死亡,乃是成义──回到「父」那里去,永生在上帝的天堂里。所以,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以死亡为快乐;故当环境对他们的迫害越严重,他们的从容赴死的情绪也就越昂扬。保罗的皈信基督教,就是受了这一精神的感动;许多的学问家,也都在这一点受到了感动。这鼓励的效应很大,能使许多的人产生信心,以为基督的信仰,必定有着什么神圣的力量。其实,如果你愿把赎罪观的根源找到了,再细细地想一想,那倒反而觉得是很可怜悯的事了!

  主要的是耶稣误把他自己当作了神的儿子。这请与本书第三章有关神话考证的部分,参照着读。

  (八)由神性到魔性

  本来,耶稣尚无意以基督自居,后来由于他的门徒西门彼得,认为他是基督,认为他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当时他还不敢明白地承认,经过考虑,他就以基督自居了(〈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五至十七节)。

  这样一来,耶稣就开始神秘化了。「主耶稣」的名称,也就因此而产生,耶稣的传教工作,也就更加积极了。

  一方面,藉天国的理由,教他的信徒们忍辱、节俭、诚实、施舍。天国的福音,无疑就是社会主义的建立,让他们把自己的财产拿来与贫乏的邻人共同享受。另一方面,积极地鼓舞他们为天国的福音而从容赴死的牺牲精神。

  但是,神秘性的耶稣一出现,他就变得不怎么可爱了,他要大家都信他确是救世主基督,并且不许有人怀疑,所以他要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又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节)因此,他便说出了一个末日的安排,希望大家早日信从他,否则他是不再来了(〈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九节);如果要来,那就是末日到了。末日来临,人子到了门口,那时:「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七至四十一节)

  这是说明人皆有罪,若不信耶稣是基督的人,必死在罪里,并且有上帝的震怒加在他的身上。上帝的震怒是什么?那就是人祸天灾,末日是人祸天灾的总结算。

  本来,这还不会促成基督教的魔性的发作,然而,耶稣的思想是刚性的,神秘的身分感,更使他变成信仰的独断者,人类的罪恶感,尤其使他以为是无上的权威者,他是如此的合于真理,人类是如此的不合于真理。所以,人类不可能借着自己的力量而成圣,除非由于神的恩宠而赦免。所以,「选民」的取舍,他有权决定,罪人的处置,他也有权决定,因为他本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

  因此,当基督教正被迫害的时期,信徒多能从容赴死,当基督教有了实权之时,基督徒们又成了迫害异端的能手。在基督教的立场来说,遭受迫害与迫害异己,无一不合乎耶稣的旨趣──受迫害是成义的机会,迫害他人是救人的美举,同样是为了天国的福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一)耶稣的神迹

  基督教徒们,往往喜欢引述福音书的神异记载,来作为耶稣确是救主的「见证」。

  例如洁净了患大痲疯的人,又治愈了瘫痪的人、发高热的人、血漏病的人、将断气的人、瞎子、疯子、哑巴等;又能使海中的暴风平静,在海面上行走;又能将七个饼和几条小鱼,除了妇女、孩子,给四千人吃饱,以五个饼及两条鱼,给五千个男人吃饱,而且每次都还剩下了碎饼、碎鱼十二篮筐;有一次参加迦拏地方婚礼,变水成为酒。

  这些神异的传说,在基督教以为是无上的资本。其实,如果看一遍佛教的律部及史传部,神异之多,俯拾即是。除了佛陀的神异,佛弟子中的神异记载,也是太多太多了。中国佛教史上有一部《神僧传》,就是专收这类神异僧人的事迹的。如果说:有了耶稣这样的神异,证明他就是救主,那么佛教史上的「救主」,实在太多了。

  正像房龙先生所说:「在中国、在波斯、在印度、在埃及,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我们到处都遇见超自然的功绩底记载,这些功绩是遥远国土中原始居民所共有的东西。」又说:「但我们许多人,都以为耶稣给予世界的影响,是可惊地深刻而且难以说明。」又说:「在这点上,也许我们是全然错误的。」(《圣经的故事》第二十三章)

  神异的问题,从历史家的角度上看,它是不存在的,正像房龙所说:「人们总是喜欢将超人的力量和他们自己所崇拜的人物联系起来。」又说:「随着时代的迁易,同一类的奇迹就不断地添入于原来的故事中,那是极其自然的事。」(同上所引)

  照这看法,耶稣的神迹乃至《旧约》的神迹之记载,与其说是确有其事的,实不如说是传说如此的,因为从事这些神迹记载的执笔人,无有一个是这些神迹的目击者。

  若从宗教家的角度看神异问题,则凡是在禅定上有了相当工夫的人,他们的身心之异于常人,乃是不必否定的,佛教称此为神通。但在佛教的宗旨上说,虽承认修定者可以得神通,却不以神通之神奇为圣事,因为佛教以为凡夫均有求得神通的机会及可能。

  同时,神异的形成,也不一定均须经过禅定的修持,利用咒法术数,同样可得奇迹。《历代三宝纪》卷九,即有一个例子:菩提流支三藏法师,有一天「操柳枝聊撝井口,密心诵呪,馋始数遍,泉遂涌上,平至井唇,三藏师即以钵盂酌用。傍僧见之,并叹称圣,法师乃卅:『斯是术法,外国共行,此方不习,乃言是圣,惧惑世人,因尔杂法,悉秘不为。』」(《大正藏》四九.八六页中)

  可见,佛教既不以神通所现的神异为圣事,更不以咒语术数的杂法所现者为圣事。

  我们以此两个观点来考察基督教所传的耶稣神迹,可谓兼而有之。一部分是由福音作者根据传闻的渲染而来,一部分是耶稣可能有点小神通,也可能耶稣在何处学了一点术数杂法。

  所以,我们不必全然否定福音书的耶稣神迹,也不以为有了神迹的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否则,那仅是基督徒的自我安慰的独断解释而已。

  (二)福音书的成书年代

  耶稣是神,但他毕竟死了;耶稣的复活,也仅是神话的传说,而不是历史的事实。所以耶稣死后,便给他的门徒的心上,罩下了末日的恐怖,因为耶稣曾说过:「仆人不能大于主人。」所以,耶稣一死,门徒也都准备着死,并且相信人类自己的罪,必招致上帝的震怒,末日的降临,便是人类罪恶的总结。

  因此,耶稣的门徒,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在耶稣死后应该为耶稣做些什么?因为末日将到,替耶稣编集一些备忘录之类的纪念物,实在没有用处。

  然而,地球在继续转动不已,末日的景象,并没有立即来临,于是,日子久了,对耶稣的怀念快要淡忘了,在门徒之中的忠实者,就担心起来,就开始一点半点地,把他们及她们所见所闻有关耶稣的印象,做成了零零碎碎的备忘录,并且相互传诵。就这样,有关耶稣的传说,便越来越多,但仍没有系统的条理。大概传诵了一、两百年,就有些人想要把这些传闻整理选择和编辑一下了,他们各人都依据自己的趣味和能力,用他们主耶稣的话来重述了他们主的苦痛和胜利。那就是现在被标名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的四福音了。这是从其文学上的特点考察出来,它们是第二世纪的作品,而且,〈马可福音〉的作者,可能还是〈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的后代子孙。

  这似乎是个秘密,其实是公开的。

  我是根据房龙《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的资料写出了这段介绍。

  (三)圣保罗

  因此,要找基督教的新思想及其阐释辩护的依据,四福音无济于事。基督教的完成者,其实是保罗,他是真的脱尽了犹太教气质的一个新生基督徒的典型。我们看《新约全书》第五篇的〈使徒行传〉,一共二十八章,竟用了十六章来讲述保罗的生涯和事业。可见他对基督教的重要。

  在前面说过,耶稣的门徒之中,真有学问的,根本没有一个。到了保罗,这才使耶稣的言行,找到哲学上的依附及辩解。保罗具有罗马、犹太、希腊三个地区的学问,他所居的便当──大数,乃是罗马最著名的文化区域之一。当时的大数,就有一个属于斯多噶派的著名学舍,这是公元前二九四年由希腊人齐诺所创立的学派。保罗自小学得了这派的哲学思想,皈信基督教之后,他就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超宇宙的一神论),这是基督教宇宙观的希腊哲学化。保罗又用柏拉图的人生观来疏解基督教的人生观。这些在保罗书信中均已表现出来。

  因此,耶稣死后,基督教接受了希腊哲学化,它的成分,分有柏拉图派、斯多噶派、新毕达哥拉斯派、犹太腓罗等的哲学思想。凡是可资借用的,他们就尽量地移花接木。

  (四)三个学派

  由于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化,也就渐次形成了内部思想纷歧。纷歧的结果,约可分为三派:

  1.智慧派:这一派的思想,后来被认为是异端,所以从公元第一世纪至第五世纪以后,就不再存在了。他们否认耶和华是基督教的神,因为《旧约》的耶和华,要希伯来(犹太)人灭绝一切迦南人,那太残忍,所以也否认并反对《旧约》的一切道理。《新约》中凡是引用《旧约》的句子,也被全部删去。他们主张神与人的合作,以灵与质交战,特别采用各种方法以苦待肉体。

  2.辩护派:这一派是基督教本位者,一面维护保守,一面攻击异端。这一派的人,大都对希腊哲学受过相当的训练。他们把智慧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因为他们信仰自第二世纪以来就成立了基督教的「要道」。那要道就是:信神为创造主,是全能的父;耶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并信圣灵永生。这「要道」,迄今仍未稍微改变其分毫,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信经〉。他们也相信「道」不因耶稣降世而才有,乃是自太初就有了,不过,历代的先知只能藉真理的启示而得「道」之少分,所以人类的理性不可靠,必须靠基督的力量,人们才能够得救。

  3.问答派:这是调和派,因为智慧派左倾,辩护派右倾,这一派做了两派的中间人。这派有两位代表人物:一是革利免,一是阿利金。革利免将希腊哲学比作一株野橄榄枝,将其与《圣经》的真理之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本人是柏拉图派和斯多噶派。阿利金是新柏拉图派,这是一位大著作家,相传他的大小著作有六千余卷。当然,冒他名的也在所难免。阿利金从三方面看《圣经》,第一层是文字的了解,第二层是对文中所存心理的推测,第三层是依灵修的祈祷,求得神的默感,而以第三层的工夫最为吃紧。

  基督教的教义,可说是到阿利金(Arigen 公元一八五─二五四年)时,才有了哲学运用的稳定性,到了奥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三五四─四三○年),便算集其哲学用于神学辩解的大成。

  虽然,如房龙所说:「一切论争,再没有比神学问题那样更无用、更无益。」(《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但是,神学在于基督教,确是非常严正的问题。如果不将《新约》、《旧约》的神话借来哲学的外衣套上,使你钻在里面,蒙起头来,觉得神乎其神,基督教的信仰,岂能维持?

  然而,神学是出于基督徒们的想象和附会,所以,彼此就有了矛盾。

  (五)主教会议

  为了解决他们内部的争论问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为罗马国教之后,都是以主教会议的召集来表决,第一次大会是在奈西亚城召开,那是公元三○五年,出席的主教约有三百人。以后就经常用这方法解决纷争。

  他们,对于立教三位一体说(Trinity),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说,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耶稣的属性说,争论不休。

  当然,他们的大会能把这些争论表决;反传统的观念,照例是遭受大会的否决,保持住耶稣,不,是保罗的一贯信念。

  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一件趣事,那就是有一位名叫皮拉古(Pelagius)的基督教隐士,竟然敢主张:人类的始祖犯罪,与后人无关;人犯罪与行善,皆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得救即在我们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为人的榜样而行,因为耶稣并非为人类赎罪,而是以其榜样救人。而且,他主张即使没有耶稣,我们靠着自己也能得救,行善,虽无圣灵相助,也能得到。

  毫无疑问,这种自力解脱的论调,不会得到传统基督徒的支持,所以在公元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会(Council of Ephesus)中,把他否决了。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不用说,他是根据《新约》而来的,他为了维护《新约》而着了一系列的神学书,所以自他之后,教会的言论,已成定局,虽然为了追问「神何故成为人」的问题,又开出了中古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天主教自称其中古哲学为「士林派」,学者间却用「烦琐哲学」来称呼它,因它除了兜着哲学的圈子,来衬托其「神」的存在,别无价值可言。

  奥古斯丁是怎样的人呢?据说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晚年,他的思想和情绪中,充满了罪恶感。虽然,托尔斯泰是以不能代替人们解决苦难而引为不人道的自咎,乃是一位崇高的人道主义者,并不如奥古斯丁是因为狂热的宗教情绪在他的脉管里沸腾。所以,奥古斯丁的生活,便成为严肃而冷酷,他的神学,也就因此而变成不近人情。以致罗素要说:中古教会的狞恶,奥古斯丁的罪恶观念的鼓吹,要负很大的责任。

  不过,奥古斯丁的早年生活,并不如何地神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情妇,爱了她好多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为了要跟另一个女子结婚,所以和那个情妇分了手。当然,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在他十九岁时,就已精通了修辞学,乃由西塞罗的著作而想到了哲学。

  在奥古斯丁的著述中,最好的作品是《忏悔录》的第十一卷The eleventh book of the Confessions,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篇幅,所以不讨论它。他答辩异端攻击的一部好书是The City of God。

  不过,神学终究是不能解辩所有《圣经》留下的困难,奥古斯丁自也不能例外。比如他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于是他便祈祷上帝:「主呀!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以上有关奥古斯丁的资料,采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古斯丁是新柏拉图派。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基督教的神学,从历史上考察,也可算得多彩多姿,他们,前面已说的不算,由奥古斯丁往后数起的代表人物,就有新柏拉图学说,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的亚里士多德学说,许莱马赫的浪漫主义,哈那克的自由主义,提黎许、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等等。总之,基督教是善于调遣并利用「奴婢」的(他们把哲学看作神学的奴婢),然而,他们仅能附会利用,并把哲学弄得颠三倒四,却不能在思想境界上,真的有所创发,并且也不能清楚地指明一条路来。所以考夫曼(Walter Kaufman)要说:「当考虑基督教义的时候,人们很容易迷失在那些他人引伸出来或附会于它的多变的思想方式之中──从新柏拉图……。」(《文星》九二期)

  不论怎样,他们的哲学或神学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圣经》是对的;纵然有错,也是对的,因为那不是《圣经》有错,而只怪你没有信「耶稣是基督」,没有信「上帝爱世人」,没有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所以,你不必研究神学,「信」了就包括了全部的神学;不信而去研究神学,实在是桩头昏脑胀的苦事!

  然而,不能说出一个名堂,就拉你去纳头信仰,岂不怕人指为迷信!所以,纵然纠缠不清,他们还是要烦琐地纠缠下去。

  比如阿奎那多玛,以为灵魂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来说,是重新造出来的。这种说法,罗素以为确有难通之处,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生出来的,这似乎要使上帝作为通奸的助手了;又如果灵魂不是传递而是重新造出来的,那又怎样来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既然各人的灵魂,均由新造,造出来就要承袭始祖的罪责,上帝岂不是太不仁慈了吗?继续不断地造出许多灵魂来,使他们变成了罪犯!当然,这在奥古斯丁的辩解,认为上帝预先知道恶魔的罪过,但于改良整个宇宙,他们也有用处,正像修辞学中之有反衬法。这能算是理由吗?根本是强词的诡辩。

  类此纠缠不清的神学问题,可谓很多,本书限于篇幅,不多列举,同时,那对于我们的实际,确是毫无用处的。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一)最初的基督教会

  耶稣这个人,可说是无拘无束的人,他不用文字的思想,不用思想的逻辑,也不用组织的教团。从〈马可福音〉看,他到处都以治病赶鬼,吸引了许多老弱妇孺的群众。对这些群众,也唯有一些简单的譬喻说些小故事,群众也很少人听懂他譬喻的真义是指的什么?他对群众的感化力,是在于他给群众的同情,并用他的感应力为群众治病。

  但是,耶稣没有想到宗教的仪式,也没有想到教会的组织,甚至有反仪式反组织的思想。

  大概是在耶稣死后几年,据说是公元三十五年,那时离耶稣被钉死,已有近十年了(耶稣生于公元前大约四年至六年或五年以上),耶稣的几位常随的门徒,想到了要为耶稣做点什么了。那就是使徒传道的开始。

  教会的成立,是由保罗开始。保罗这个人,我们已经说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给基督教注入的生命力,可谓震古烁今。

  保罗一边为耶稣的言行阐释宣扬,一边则到处传道。他的传道区域,遍及罗马帝国的各都会,如大马色居比路、帕弗、旁非利亚、彼西底、吕高尼、加拉太、弗吕加、叙利亚、基利家亚西亚马其顿、雅典亚该亚等各省,无不有其足迹。甚至向西发展,要以西班牙为目的。在他皈依基督教后的二十多年之中,他的足迹所至,随处设立教会,并且实行团契的生活──各教会有无相共,互助合作,以推行其公产公用的理想。虽然,这一共产型的团契生活,由于后来分子的良莠不齐而没有贯彻到底,但其教会的基础则已建立了。

  保罗对于日渐复杂的教会分子,也深恶痛绝,那些藉信教而赖教会生活的人,保罗便主张:「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第十节)

  因此,基督教会以耶路撒冷为基地,向安提阿,而一直开展出去。使徒们也用外国方言,向外邦人传福音。尤其他们已能使用希腊语文传教,藉此语文为媒介,教会的力量便迅速地遍及希腊文化所及的方域。

  初期的基督教,由于它是反对犹太教的,是反对多神教及偶像崇拜的,又是反对政府的,并且态度坚定,情绪狂热,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它的处境是「四面楚歌」。犹太教要迫害他们,外邦的群神教要迫害他们,人们多以基督徒为大逆不道者视之,逼得基督教的传流,只得在地下的墓穴中秘密进行。

  (二)从受迫害者而成为迫害者

  公元六十四年,遇上罗马大火,尼罗王为了推卸罪责,便嫁祸于大家所不喜欢的基督徒,说是基督徒放的火。因此大举进行搜寻迫害,把基督教徒投入恶兽栏、浸油点天灯、钉上十字架,殉难者不计其数,使徒彼得及保罗,据说也是死于此次的迫害。

  自尼罗王之后,罗马政府很想统一宗教的信仰,但却未考虑基督教,所以颇有把基督徒扑灭的决心。因为当时的基督徒虽不杀人放火,由基督徒而引起的麻烦却很多。所以造成了基督教教会史上的罗马帝国十次大迫害(实则仅有九次,因为第十次仅欲迫害而未见诸实行)。

  然而,我在前面说过,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且以赴死为成义;何况无理而残暴的大肆迫害,也适足以引发更多人民对基督徒的同情。因此,基督教的势力,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越来越壮大,竟把罗马的统治者惊醒了。

  所以,到了公元三一二年,当君士坦丁大帝打败了东部罗马,使罗马统一而争取帝位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基督教的力量,所以借着他的士兵多信基督教为理由,而于公元三一三年颁布了他有名的「米兰诏书」,第一次使得基督教成为受政府所公认并护持的宗教。

  虽然,君士坦丁本人,到了公元三三七年临终时才公开皈依基督教而受洗礼,但他对于基督教的护持发展,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以十字架作为他的旗帜的标志,规定属下接受基督教的信仰,支持召开了第一次主教大会,以期将教会内部团结起来,再使全国人民向教会团结。他的这一套策略的运用,对他的安内攘外的政治功能,确有很大的帮助。于是,政府与教会相得而益彰。

  君士坦丁自己也躬亲讲道,散发《圣经》,劝人信从,并将各古教的庙宇,给基督教会做讲道所,但也没有完全扑灭古教的信徒。他在政治方面则极力走上基督教化,依照基督教义,废止格斗戏(人与人斗、人与兽斗以娱乐观众的戏,那是残忍的戏)、废止十字架刑、禁杀奴仆,并奖励人民释放奴仆。

  但是到了君士坦丁的儿子,君士坦丢斯第二(Constantius II),情形就不同了。因他过分拥护基督教,竟效法以前迫害基督徒的手段,去迫害罗马古教,于是,基督教徒们在各地将异教的庙宇捣毁,强迫人去信仰皈依基督教会。

  这也是因果循环,到了君士坦丢斯第二的堂弟朱利安(Julian)嗣皇帝位后,为报父兄皆被害于基督徒手的不共戴天之仇,又反对基督教而立意复兴古教。不过这是信奉罗马古教的最后一位皇帝,自此以后的诸皇帝,无不信仰基督教,且有一个叫作替欧豆书第一的皇帝(Theodosius I),于公元三八二年严禁基督徒背教,违者处死,并且重演捣毁古教的庙宇及神像的故事。

  到了替欧豆书第二位皇帝,强迫人民入教受洗(公元四四○年)。到了遮司替念(Justinian),将雅典大学的学舍封闭(公元五二九年),并命令政府人员及全国人民,一律受洗入基督教。

  到了公元第九世纪时,古教异端,便在罗马帝国的版图内,完全灭绝!

  很明显的,基督教最初反政治,并遭政府的迫害,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的四○年代以后,正如朱利安临死前所说的一句话:「加利利人哪,你终究得胜了。」(加利利人是犹太人轻藐耶稣的称呼)基督教终于征服了政治,跟政治的权力结了婚,并把政治当成了工具。

  (三)教皇制度

  宗教的信仰越受政权的重视,宗教的势力也就越大,宗教领袖的地位也就越高,而且,神权的政治理想,早就是《旧约》的中心观念。

  因此,约在公元五百年左右,罗马基督教会的教长,便成了教皇(Pope)。

  因为奥古斯丁等根据《旧约.以西结书》的鼓吹,世界除教会之外,别无得救之道。所以教会应在国家之上。于是,教会成了国上的国,教皇成了皇上的皇,也就是太国与太上皇了。

  到公元七五五年后,罗马教皇便兼了意大利的国王,直到公元一八七○年才结束了这样的局面。

  因此,教皇在加冕时,共有三顶王冠:一为国王冠,一为教皇冠,一为万王之王冠(代表基督,基督自称是万王之王)。

  然而,教会既从天国降到了俗世,俗人的毛病也就难免不在基督教士的道袍之下,繁殖滋长了。

  (四)教会分裂

  正因为政治的权力进入了罗马教皇的掌握,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教会大主教,就觉得不以为然了。东方的大主教跟西方的教皇,原来是隶属性的。但从公元第八世纪开始,彼此的思想距离,就越来越远:一者倾向于尘世的权力,一者保持住宗教的本位。在罗马方面的,因为罗马人以政治见长,教会当然也学得了政治的手法。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接近东方,仍以希腊的哲学见长。

  东西两个教会,争来争去,终于在公元一○五四年,分道扬镳,各不相属,西方的就是今日的天主教会,东方的就是今日的东正教会。前者又称为罗马教会,后者又称为希腊教会。

  到此为止,基督教会已经分裂为二。跟耶稣希望的「合成一群,归从一牧」,正好相反。

  (五)恐怖的中古时代

  现在,我们已讲到西方的中古时代,所谓中古,大约是指的自公元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的阶段。

  说到中古时代,大家总要想到基督教教会的黑暗恐怖。但是,基督教会也有其善的一面,比如由于基督教的信仰,感化了侵入的蛮族日耳曼人。中古骑士的气质,也是由于基督教的陶养,并使中欧与西欧的一切家庭,处于同样的社会生活之中。基督教会也办了不少的慈善事业,教会的寺院也非常的好客,欧洲民风的淳厚,迄今仍可见到,这些都是基督教会的功绩。

  虽然,教会对于异端的处置,是非常的严酷,比如教皇贵勾利第九(Gregory IX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四一年),于公元一二三五年设立宗教裁判所,又称为「断狱司」(Inquisition),用严刑审讯异教徒或异端。

  其实,用酷刑对付异教徒的,也不自中古开始,比如被基督教尊为圣徒的赛里尔(Cyril),他是狂热的基督徒,约在公元四一二年至四四四年之间,他被任命为亚历山德拉的监督,他就利用监督的地位,煽动对于居住在该地的犹太人,做大规模的屠杀。使他被称为圣徒的,则是由于另一项功绩;他对一个名叫希柏夏(Hypatia)的女子,利用了酷刑;她是一个笃守新柏拉图哲学的女子,跟当时的教会思想不合,所以赛里尔把她逮去,由车上拖下来,剥到一丝不挂,拖到教堂,被一群狂徒,用手屠戮,她的肉,是用尖利的蚝壳由她的骨上刮下,她震颤着四肢,被送到焰火之中。从此以后,亚历山德拉那个地方,就不再有哲学家来骚扰它了(取材于《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五章)。这真是令人心悸肉颤的酷刑!

  有一位教皇,那是英诺生三世(Innocent III 公元一一九八─一二一六年),罗素对他有如此的评语:「他是个精明厉害的政客」、「可惜者,乃缺乏基督教徒之谦恭耳!」(《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十二章)他在就职的时候,以万王之王自居,他说:「看呀!今天我们将你们置于国家之上,要提起就提起,要放下就放下,要毁灭就毁灭,要撤销就撤销,要建树就建树。」他后来也真的如此做了。

  当时有两个被视为邪教的异端,亚尔比教派(Albigense)及发尔多教派(Waldenses)事实上他们也是基督教徒。英诺生三世便向他的附庸发出命令,对他们做十字军式的讨伐,此事见于公元一二○九年。

  (六)十字军东征

  说起十字军东征嘛,这本来是给回教徒一些颜色看的,因为回教徒占领了他们两教共同的圣城耶路撒冷。

  在公元一○九五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呼吁基督徒团结起来,向回教徒进行圣战,一○九六年,战争开始。这在表面上是对付回教徒,骨子里则另有作用。罗素说:教皇藉此宣传而增加权力,同时可以借机对犹太教徒强迫领洗、大肆屠杀、劫掠财产。第一次十字军,在日耳曼对于犹太人,有大规模的屠杀。第三次十字军,则在英伦,信基督教的皇帝约克,对于犹太人屠杀之多而惨,令人不堪闻问。第四次由英诺生三世教皇发动的十字军很好,没有杀到圣城去,仅是转到君士坦丁堡去,杀了无数平民,抢了可抢的财货就满载而返,因为那是他们分了手的朋友。

  十字军东征,自公元一○九六年至一二七○年,共一百七十四年之间,发动了七次,虽对东西文化的交流上有些贡献,然于宗教的精神及其威信而言,可谓一败涂地。因为除了屠杀犹太人、屠杀回教徒,以及屠杀无辜的平民之外,基督教会并未借着万王之王的神威而使他们得到便宜。

  (七)腐败的罗马教会

  说到基督教的威信和神圣,自公元第八世纪之后,真是不堪一提。因为在神圣的罗马教会之中,到处都是腐蚀教会的细菌,比如到了公元第十世纪,教会已不再是教徒的教会,已是「强盗、娼妓和私生子」(《基督教概论》第三章)鱼肉教民的工具;因为,在那个年代之中,教皇的权力已为贵族所控制,当时的实力人物是元老院议员西奥菲拉,因此他的女儿罗沙便成了教皇的实际控制者。这个女人,后人把她看作妓女,因为她公开地嫁了好几任丈夫,她的不落籍的情人,则更无法统计其数字,其中就有一个她的情人交了好运,她把他升为教皇,那就是塞查斯二世(Sergius II 公元九○四─九一一年)。她和塞查斯二世生的儿子也继任为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一世(公元九三一─九三六年)。她的孙子,在十六岁时就当了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二世(公元九五五─九六四年)。

  因此,到了公元十一世纪的教会,要求改革了。改革家所反对的,是教会教士的两大罪行:一是鬻卖圣职,一是蓄养情人;一是财,一是色,教士的生活腐败如此,还有什么话说!但也怪不得他们,教士的职位是用钱买来的,当然也要用同样的方法出售个人职权以内的职位了;教士既不能公开结婚,有了财势,除了蓄养情妇,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美妙的享受呢?所以也是值得同情的!至于圣洁的宗教情操,以及修灵的精神生活,跟这些比较起来已经不算重要。

  就以英诺生三世来说:他是一个伟大的教皇,他在三十七岁时,就继承他的叔父而登了位,有人说:以他的才干,「不但指挥教会的行政,并且指挥全世界的行政」而无愧(《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他所欠缺的,也许正是身为一个教皇所该有的一些什么,但他本人觉得,已经不少什么,如果嫌少,那大概是尚未征服全世界。至于宗教的气质,那已用不着了,因为教皇的权威,就已代表了万王之王,你要万王之王还增加一些什么呢?就不怕「震怒在你的身上」吗?

  说起震怒,至少,这位仁慈的万王之王,尚没有能把这世界提前毁灭,所以仍该感恩。

  (八)对付异端的方法

  但在中古时代的基督徒看来,起于波斯的一个新宗教──摩尼教徒,是应该反对的。因为摩尼(Mani)所主张的那一套禁欲克己的思想,流传在民间,对于富足奢华的基督教士生活很不投机。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信奉邪教」的罪名,来得简明而有力。那位厄克巴塔那的先知,那位将佛教、基督教、太阳教、犹太教混合一体的先知摩尼,就是这样在基督教士们的审判下,将他带到城墙上处以磔刑,并将他的尸体剥了皮,陈于城门口,以儆效尤。

  然而,摩尼教的阴魂不散,竟然到处闯祸,因此也造成了许多人的冤死,并且使得基督教的内部也遭了殃。比如普立息立安(Priscillian)是西班牙的主教,便受火刑而死,他的罪状就是被控有摩尼教的倾向。

  同时,各区的教民,对于教会也时有反抗,那些反抗的首魁,处死是理所当然。那些教民,却完全表现了耶稣的精神,若被宣告死刑,他们反觉得欢欣,就像羔羊一般地柔顺,连忙跑到火刑的绑柱上去受刑。也正像初期的基督徒一样,烧死了一个,往往又来了十个,或更多的人。

  这时候,有许多真想奉行基督教义的人们(前面说到的那两个教派),不满罗马教会,英诺生三世教皇便鼓动了一部分正式的十字军,前往征讨。

  因此,满足了野心贪暴的十字军,却牺牲了许多人的生命。被十字军绞死、焚死、溺死、斩首、分尸的男女妇孺,以各城市的大小,多者两万人,少者两千人。

  当然,人被杀光了,财物总不能任其抛弃,十字军将财物带走,当然不能算是劫掠。因为这是奉了万王之王的命令而行,何况翦除「邪教」,是千该万该的事呢!

  可是,这些「邪教」的残余,竟躲在深山中潜伏流传了三百年,终于,那些「邪教」的教义,又被马丁路德说了出来,结果便攻垮了神圣的罗马教皇。

  (九)宗教裁判所

  除此以外,对付异端的方法,那就是公元一二三五年成立的断狱司,又译作「宗教裁判所」,如今已经不用,我也不忍再把那些血淋淋的案件,详细地介绍出来。我只能借房龙的几句话来介绍:「我们的印象总是:哈瓦那(Havana)的黑暗地牢,里斯本(Lisbon)的苦刑室,克拉科(Cracow)博物院中锈着的大镬与烧红的镣铐,黄色的头巾与黑色的面罩,一个国王露着下颚,睨视着一长排的老年男女,挂在示众架上慢慢地摇摆。」因此房龙又发表感叹说:「但结果,我们所有的恐怖情感,仍足使我们极力赞成那些主张一切秘密法庭,都是无可容忍的罪恶,不应再许其存在于文明社会中的人士。」(《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且有一个叫作派拉摩(Paramo)的裁判官说:此种宗教裁判所的制度,是始于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之时。以此作为设立宗教裁判所「神圣」根据,可谓荒诞之极了。

  奇怪的是,当没有「邪教徒」可整的时候,他们竟会制造出「邪教徒」来。但是,宗教裁判所确实没有冤枉杀死一个人,因为那些人都是自己情愿死于火刑的,那些犯了莫须有的罪名的人,不愿慢慢地死于地牢之中,所以总是「如实」供认与他们完全无涉的种种罪状,以求一下子烧死。

  就这样,经过五百多年之久,世界各地──当然是指基督教的世界,有数十万的无辜人民,或只因邻居的传说,就被半夜里从床上捕去,丧失了他们所有的一切。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一)宗教改革与马丁路德

  基督教会,既然到了如此地步,革新的要求,自然是越来越强烈了。不过,在教会的恐怖高压之下,谁又敢于出这个锋头呢?

  教会,一方面用铁腕压制人民,一方面又用捐税满足钱包,巧立名目,广事搜刮,例如粮税、花捐、赎罪票、禧年捐等等。

  于是,人民不满教会的情绪,慢慢地,在做星星之火式的燃烧了。然而,谋求革新,谈何容易!

  所以,反对者如波希米亚(Bohemia)的胡司约翰(Huss John 公元一三六九─一四一五年),意大利的撒弗那拉(Savonarola 公元一四五二─一四九八年),为谋改革而遭火刑烧死。英国的威克里夫(Wicliffe 公元一三三○─一三八四年),虽未遭火刑,但在他死后的尸骨,仍被从墓中挖出,焚烧了投于河中。

  好在,这时的经院哲学中,唯名论抬头,神秘派兴起,重视个体价值,主张独到个人的灵修,对于教会的服从,已较淡漠。

  于是,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公元一四八三─一五四九年)应运而生。

  马丁路德确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因他小时不过是德国萨克森省厄斯本城的一个贫穷的矿工之子,所以他曾行乞于市而以卖唱来补助学费,后来得到一个富妇的怜助,使他完成了大学的教育。

  中古的经院哲学,约分三大派:实在论、唯名论、概念论。但也绝不是真的实在论,否则便成泛神论;也不是真的唯名论,否则便会与独断性的基督教义冲突;所以概念论做了这两者之间的调和。

  马丁路德由于生活上的刺激,使他进了修道院,他所佩服的是唯名论,这给他自由思考方面有所启示,进而使他对于教会感到厌恶。尤其当他在一所小小的韦吞堡大学里当了教授,他所教的是〈诗篇〉、〈罗马人书〉、〈加拉太书〉。因此保罗的思想也给了他的灵感,那就是〈罗马人书〉中的一句话:「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人书〉第一章第十七节)这是说:不必借着教会,只要信,即可得救,人人均有可能接近上帝,人人均能自己阅读《圣经》并理解《圣经》。

  也真该有事情发生了,正好特色烈(Tetzel)奉教皇利欧第十(Leo X)之命,为建造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而筹款,到德国推销赎罪票,并说:不论犯了何罪,均可以买票来赎,而人人都是犯了罪的罪人。

  特色烈行进韦吞堡,路德便公布了有名的九十五条,指摘赎罪票的非法,并说唯有信仰耶稣基督的赎罪之功而痛悔前非者,可得赦免。那是公元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的事。

  这一公布,可谓大快人心,但也立即招来了教皇的训谕,限他在六十日内悔过归诚,他却把那份训旨当众焚化了。在那样的环境里,凭一个小小的修士,做了那样的事,能说不伟大吗?

  (二)马丁路德其人

  若从历史上看,马丁路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那是因为普遍有着如此的要求,特别是欧洲各小国王公贵族的渴望。所以,当他登高一举之下,虽然教皇的手谕满天飞舞,要开除这个叛徒,要处罚那个异端,大势却已不能挽回了。路德虽被革除了教籍与国籍,但他仍有地方可住。日耳曼的很多人民,包括王公贵族以及部分僧侣都同情他。因而,他这一来,不但在德国,且在法国、匈牙利、瑞典、丹麦、挪威等地,也都受了很大的影响。他也因此而成了著名的人物。

  平心而言,那些日耳曼人、芬兰人、丹麦人、瑞典人、法兰西人、英吉利人、北欧人,那些人的统治阶级,在太上皇及太上国──罗马神圣皇帝及教皇权威的高压下,过了忍气吞声的数百年,谁个不希望从那无形而实有的牢狱中得到解放呢?

  因此,新教的改革,造成燎原的野火,实际的因素,毋宁是政治的而不是神学的。

  若从神学而论,新教没有什么新鲜可说。如说有的话,那就是把《新约》、《旧约》向大家公开了,否则,今天的我,是不可能理解基督教的;另一点嘛,就是教士们从修道院走向了尘世,光明正大地投进了女人的怀抱。除此以外,马丁路德派的教徒,迄今仍与天主教的一切相同,思想也没有两样。

  这两点,也正是天主教最爱攻击他的把柄,骂他违反了天主的本意,让任何人自由地批注《圣经》;又骂他私德不修,引诱了一个修女跟他结婚。虽然新教徒为他辩护,说他不是因为女人而叛教,因为结婚是在他叛教之后的第六年。不过,马丁路德的结婚,却是为了堵塞他人的嘴,因为他坦白地承认:「人家诽谤我,说我和加大利娜来往,所以我索性和她结婚,塞住他们的嘴巴。」(Enders V-197)

  又因为路德不赞成禁欲,所以批评禁欲僧侣的自我折磨是蠢驴,他说:「其实,补救这种诱惑很容易,只要多搭几个女人,多玩几个小姑娘,就好了。」(Tischreden IV.n.5097)于是,有人说他曾和好多个修女发生过暧昧的关系。

  这些,也无非是在相互攻击时所引用的资料而已,事实上,教士有情妇,在中古以前,已是公开的秘密,何必指摘路德太甚?虽然,在中古时代,另有部分苦行的托钵僧人,有点像东方的沙门生活。

  再说到新教,在当时,除了丹麦、瑞典、挪威是属于路德派,同时在另外的邦国响应者,则属于瑞士派。

  (三)瑞士派的卡尔文

  瑞士派的首领是瑞英烈(Zwingli 公元一四八四─一五三一年)和约翰卡尔文( John Calvin 公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

  路德派与瑞士派,原则上相同,不同的是对圣餐的解释,以及于教会行政的设施。然而,这两个新的教派,只是拆毁了罗马教会所造成的「监牢」,又将那些拆下来的旧东西,分别拿来建成了两所新的「监牢」。他们对于政治,同样都有浓厚的兴趣。

  当他们尚未成事的时候,他们总以「祈求信仰自由的神圣权利」,作为号召宣传及收揽人心的武器。一旦成功之后,他们又会毫不容情地使用铁腕来对付异端。但其所谓异端或邪教者,不过是一种借口,事实上那也是耶稣的信徒,只是思想上比保守者更加高明罢了。但是,伟大的马丁路德,怎能容忍下去?他也用火刑烧死他的反对党──洗礼反对党(Anabaptists)。虽然路德曾经说过「焚杀邪教徒是违犯圣灵」的话,然而关系到他自身利益的时候,他又顾不得那许多了。

  瑞士派,真正发生大作用的是卡尔文(有人译作贾尔文或喀勒芬或加尔文,他的英文名也可有Joannes Caluinus, Jean Caivini, John Calvin的三种拼法),在基督教会史上,这也是位雄才大略的伟人。他不过是逃亡流浪到瑞士日内瓦城的一个带病的学者,他继承了瑞英烈,竟然占据了小小的日内瓦城,成了那里的无冕王,举兵对抗神圣的罗马教皇。那时,他也许还不曾想到,竟会有许多的人拥护了他的教派,虽然那些拥护他的人,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是些趁火打劫之徒。但他终于把他的势力,从日内瓦推展到英格兰、苏格兰、某雷非(Moravia)以及全欧,此正所谓「时势造英雄」。

  许多人,认为法国人是爱好自由的民族,事实上,这一次的宗教对敌的双方主将,一个就是法国人卡尔文,对方的罗耀拉(Ignatius Loyola 公元一四九一─一五六六年),他是西班牙人。前者要建立新宗教的「新天国」(New Zion),后者拥护教皇,立誓要率领上帝的新军,肃清世界上邪教徒的余孽。

  幸亏有了卡尔文那样出色的人物,破坏了罗耀拉的计划,否则十六世纪的黑暗恐怖,还要不堪设想。

  然而,卡尔文的城府很深,他的学养很高,他在未被除出旧教的教籍以前,已经有了许多的著作。

  卡尔文的人格虽高,自持自律,不贪钱财,自奉俭朴,这是他的成功处,也是他的可议处。因为,他口头信仰耶稣基督,心中却活着摩西的耶和华。他对属下人民的管理、训练、控制,对敌人的阴谋策略,完全是用的〈出埃及记〉及〈申命记〉的手法。他的性格也完全倾向于《旧约》中的耶和华,严密地组织他的人民,制定严峻的法令来约束他的人民,阐扬仇恨哲学来使他的人民转恨迁怒于他的敌人。所以,他使人民失去了一切的自由,人民仍能自愿服从他的一切措施;他使日内瓦城全国皆兵,而又毋须设有多少军营。每逢战事来临,全民又无不应召赴敌。他冷酷毒辣,毫不容情,翦除异己,猎捕「邪教」,镇压人民,他有一个执法如山的「法庭」,那就是恐怖惨烈的「城市宗教裁判所」。

  如果我们要在近代的现实世界中,抽取卡尔文那样的样品,大概只有少数的几个一些独裁政权,可以跟他相比高下。

  以这样的英雄来对抗腐败的旧教,自然是旗鼓相当了。

   (四)三十年战争以后的基督教

   正因为新教出现以后,宗教的不宽容精神,较旧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了各国之间政治及经济的因素,便导发了三十年战争。

   所谓三十年战争,这是历史上最残酷、最具毁灭性的一场战争。由于新旧两教的各个国家,结合成为两个敌对的联盟,把整个的欧洲,都卷入了这场战争的漩涡。它始于公元一六一八年,终于公元一六四八年。彼此攻来打去,双方各有胜负;打得久了,最后使旧教的罗马皇帝及其盟国吃了败仗,并且觉得无力继续打下去时,才双方协议,签订了有名的「威斯特发里亚和约」,结束了这场恶梦似的宗教战争。在那和约中,承认了卡尔文派与路德派的宗教地位,可与旧教相等。你看,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在罗马的旧教看来,是多么的不合「真理」啊!这场战争中,行数十里而「不见一人、不见一牛、不见一麻雀」者,景象之惨,可以想见了。

  旧教与新教,天主教(Catholic)与基督教(Protestantism),从此就有了合法的区别。

  从此,北欧及西欧的小国王公们,便解脱了太上国及太上皇的高压统治。

  从此,欧洲的北半部信了新教;罗马的天主教,损失太大,它只保有了欧洲的中部及南半部,而且政治问题还不包括在内。

  自此以后,基督教已由原来的两派,分裂成了三大派,它们的传播区域范围大致如下:

  1.天主教的区域: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兰西、比利时、瑞士的森林区、日耳曼南部、爱尔兰、波兰、立陶宛、捷克斯拉夫、匈牙利的大部分、南斯拉夫北部、南美洲、中美洲、墨西哥、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奎北克,以及菲律宾岛。

  2.东正教的区域:东欧的俄罗斯、罗马尼亚、巴尔干半岛各国、希腊。

  3.新教的区域:日耳曼的中部与北部、斯堪地那维亚、芬兰、爱沙尼亚、拉特维亚、荷兰、瑞士之大部分、英格兰、苏格兰、美国、加拿大之大部分、南非洲、澳洲。近世纪以来新教与天主教在亚洲各地,发展也很积极,世界上唯一没有基督教徒的国家是阿富汗。

  最足注意的,这三派的基督教徒,虽然各有主张,但仍有其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无不遵守《新约》、《旧约》,无不尊信耶稣,无不重视初期基督教的各种传统。所以,他们处于回教徒及佛教徒的世界中时,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的信念也是相同的。别以为他们在门内斗争,对基督教之外的异教,仍是步伐整齐、口号相呼的一群。因为,基督教毕竟就是基督教,至于分派,不过是内部的倾轧而已。

  因此,新教真比旧教好吗?这是未必见得的事,因为,新教并未抛下旧教的基本原则,所以,房龙要说:「照实说来,新教从这世界上携去了许多善良的、高贵的、美丽的东西,也带来了很多褊狭的、可痛的、凶恶的东西。」(《人类的解放》第十二章)

  不过,新教的出现,的确给近代的西方,带来了光明;唯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因为,从此以后,教会不能有绝对的权力,来控制一切人民的言行了,自由思想的抬头,便造成了西方的现代文明。所以,由于路德及卡尔文的出现,也引出了更多的新的路德与新的卡尔文,但这绝不是路德及卡尔文所希望的现象,虽然这种现象确是因了路德及卡尔文的宗教革命而出现。

  第六节 近代的基督教

  (一)耶稣会士与天主教

  自从三十年战争结束之后,基督教就发展成了现在的状态,旧教变了,新教也变了。

  罗马旧教的变,是由耶稣会的会士的竭力拥护,也由于他们的内部起了激励的清洁作用。

  自从十六世纪以后,教皇的人选,极其慎重,虽然除了意大利人之外,无一外邦有资格坐上教皇的宝座,但在选举之时,已很慎重,唯有威望最高的候选主教,才有被考虑的希望。

  耶稣会(Society of Jesns)的创始人,在前面已说到,那是罗耀拉,他在法国受了大学教育,但当他在西班牙军中时,则由于一颗法军的炮弹命中,使他的一只脚负了伤。他在公元一五○四年和六个同志,宣誓成立了耶稣会,也有人说是创立于公元一五三四年,因为卡尔文与旧教分裂,也就是公元一五三四年。那时,罗耀拉跟他的同志,在法国首都之上的蒙马特耳(Montmarter)山上,宣读了他的庄严的誓词,这誓词,后来就成为耶稣会的宪法。

  凡是加入耶稣会的,必先起誓、守童身、安贫苦、克私欲、多默想、唯教皇之命是从。跟新教做死敌。

  像这样的誓约,正是当时的天主教所最需要的,他是给旧教救了命。

  耶稣会士,不但在罗马各地宣传,同时也到了东方,唯其传教的策略,稍有改变,在用不上武力及政治的地方,他们就用知识和科学技能,加上办学校及医院。明末清初来中国的有名的几位教士,就是这样的人选。

   因此,在十六世纪后半期的天主教,已渐渐改革,并且出了几位很有威望的教皇,有名的特林特教会议(公元一五四五─一五六三年),一连开了十八年,决定了许多的方案及措施。当然,在此会议的结果,对于异端的处置,并未稍有宽容,否则,此后的宗教裁判所就用不着,三十年战争及宗教迫害的屠杀也不会有了。

  (二)亨利八世与英国国教

  新教的分裂,是从路德与卡尔文起头;但是,英国的国王亨利八世,也是十六世纪中的一个新教领袖。亨利八世的成为新教领袖,说来非常滑稽,他不是为了信仰,也不是同情新教,却是为了要跟他寡嫂──那个比他大四岁的西班牙公主凯塞琳皇后离婚,而想另和一个叫安尼鲍琳的宫女结婚,就是后来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母亲;但是,天主教会是不许离婚的,因为耶稣曾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六节)因此,为了达成他的目的,便借机反抗罗马派在英国的主教,并且不再承认罗马教会的权威;但他本人反对路德的新教,故在公元一五三四年,亨利第八促使英国议会通过了「最高权力法案」,根据这个法案,英国的国王,从此就成了兼掌国教教会最高权力的英吉利教会元首。然而,这位英吉利教会的元首,后来做了些什么呢?当他的第二任皇后,那个原是宫女出身的安尼鲍琳失宠时,便把她送上了断头台,接着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的皇后,也都使她们丢了脑袋,唯有第六任皇后,总算比亨利八世活得久些;也许第一任皇后是当时欧洲的强国西班牙的公主,所以捡到一条小命,并促成了基督教的一个新教教派的诞生。

  可见亨利八世的新教,完全是出自自私,毫无宗教的意义可言。不过,到了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以及女儿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英国的教会,便与罗马教会在仪节及义理上有了若干的变动,这就是现在流行于英国及世界各地的圣公会了。

  (三)宗教迫害与清教徒

  说起圣公会,又要提到宗教的迫害。亨利八世在位时,不惜用火来焚死路德派的新教徒,又用刀来砍杀天主教徒,他也因此而成了英国史上的暴君。当亨利八世死了,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也死了,他的大女儿──第一任皇后凯塞琳的女儿──玛丽女王即位以后,她的外婆家西班牙,是天主教国家,她的丈夫正好就是当时的西班牙王腓力二世,腓力二世又是个最具狂热的天主教拥护人,他用尽一切可能的方法,不仅在自己的国土中,同时还在其它各处保证天主教的推行与胜利。有了这么一位「好」丈夫的玛丽女王,也就用她父亲及丈夫所用的手段来对付英吉利教和卡尔文派的新教徒,大肆屠杀之后,天主教又在英国重建起来,她也因此而有了一个「血腥的玛丽」(Bloody Mary)之臭名。

  在腓力二世的时代,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三个国家的国王,同时以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们的人民全部为天主教徒,不然即用宗教裁判所审讯,分别处以死刑或监禁。截至公元一八○九年止,根据很保守的估计,仅在西班牙一处,被宗教裁判所活焚者即达三万二千人之谱!

  可是当玛丽女王的异母妹妹,就是那个死于断头台上的宫女所生的伊丽莎白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之后,天主教又遭了殃,腓力二世不惜派遣一支强大的「无敌舰队」(Armada)去进攻英国,企图用武力来实现他拥护并推展天主教的愿望,结果他是吃了一次大败仗。

  当伊丽莎白一世之时,恢复了英吉利教会,再以严峻的法令来扑灭天主教,并且设法使那些由英吉利教会分离的各派就范。所谓分离派(Dissenters),也就是被称为清教徒(Puritan)的新兴教派,也就是指桂格派、长老派等而言。

  这些清教徒,后来曾为英国带来了政治革命,可惜,当查理二世王政复辟之时(公元一六六○年),又将英吉利教会成为国教,再度迫害了清教徒。清教徒们因而相率逃亡到荷兰,其中一部分,便越过大西洋,亡命到了北美洲的新大陆,从事拓荒殖民的努力,第一批前往美洲所乘的那艘船,便是有名的「五月花号」(Mayflower)。

  说起来既觉得辛酸也应该欣慰,今日能有强大的美国,她的先民竟是一批宗教迫害下的亡命之徒。那么,宗教的迫害,是祸抑是福呢?

  对了,所谓清教徒,是什么意思呢?

  清教徒是英国国教以外新教的总称,他们反对亨利八世所成立的国教。玛丽女王在位时,他们逃居欧洲大陆,其中多数化为卡尔文派;到了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他们又回到英国,因为英吉利教会在制度上,与旧教天主教教会没有多大的区别(直到今天的圣公会仍与旧教教制大多相同)。因此,国教会由大监督帕克(Parker)厘订的礼拜方式及诸条规,便不为那些分离派的牧师们接受。这些分离派,虽被称为新教教派,实际上是近乎疯狂的极端的复古派,他们反对国立教会,反对教皇、主教、教士的各级制度,反对繁复的宗教仪礼,反对教堂中的圣像、蜡炬、彩绘玻璃、祭坛,反对主教及教士们穿着特殊的服装,反对宗教艺术,曾一再地捣毁了圣贤的雕像及彩绘的玻璃,他们废除了节期与假日,乃至戏院戏剧,也在他们的反对之列。他们坚持要摈除一切人为的制度,而遵从清纯(Pure)的神言。于是,国教会的人就用清教徒的名字来嘲笑他们,后来清教徒便从宗教的革命,闹到政治的革命。

  在公元一六四二至一六四九年,英国的内战,便是清教徒击败了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并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清教徒就宣称从此不再要国王,同时公布英国为共和国。可是好景不常,到公元一六六○年,王政复辟,清教徒的厄运也就跟着到来了。

  (四)不准离婚的天主教规

  因为说到亨利八世的离婚,顺便一提天主教的这条禁令。天主教徒不准离婚,从原则上说是可取的,实际上是有点违反人性的,那些主持教会的主教们,也许因其自己没有配偶,所以不会想到强迫怨偶共处的痛苦。虽然,天主教由于这条禁令,吸引了不知多少痴情相爱的男女,成了天主教徒,以他们天真的想法,结婚之前,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就表示了永远相爱绝不离婚的诚意。事实呢?万一到了不能忍受共同生活的时候,天主教徒就真的绝不离婚吗?历史上的不多提,未出新闻的不管他,小小的人物不说他,在一九六六年二月上旬的各报新闻中,都刊载了一位天主教徒的有名人物离了婚,那就是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妹妹,那位嫁给了电影明星的总统之妹,她虽因他哥哥而有名,这次离婚更加使她有名,连罗马教皇保禄六世也知道她离了婚。

  我不知天主教会如何处置她,大概至多是开除她的教籍罢?如说脱离天主教会就等于叛逆了上帝,上帝的叛逆者可多着哩!何必是因了离婚?但是我们站在人道的立场,应该同情那些怨偶的分离──如果确实无法使他们重归旧好的话。

  (五)天主教的许多会派

  虽然天主教到目前为止,也有许多的会派,但它们不是由于宗教的歧见而分裂,乃是由于为了维持对外的传教事业,而成立了各种社团名目,来筹募各式基金,推展教务。所以它们仍都是罗马教会的教徒。

  比如日耳曼的方济沙法略善会(Franz-Xaver-Verein)创于公元一八四一年,圣婴会(Society of Holy Childhood)创于公元一八四三年,在法国的鲍罗梅善会(Borromaus-Verein)创于公元一八四五年,拉斐尔善会(Raphaelsverein)创于公元一八七一年,格雷斯学会(The Gorresgesellschaft)创于公元一八七六年。这些都是慈善性质的社团组织,目的在达成对外传教的任务。

  来至东方传教的天主教士,分有圣三会士、方济会士、道明会士、耶稣会士、奥斯定会士、遣使会士、巴黎外方传教会士、米兰外方传教会士、圣母圣心会、白领修士会、圣言会、仁爱修女会、意大利的嘉诺沙修女会、贫寒修女会等等,其中以方济会及耶稣会的成绩最高,特别是耶稣会士。这些天主教会的会派教士及修女,在职称及传教的方法上也各有特长,唯其均系天主教而已。

  在清朝世宗雍正四年(公元一七二六年),在中国即有天主教徒三十万人,到了民国二十九年(公元一九四○年),则达三百一十八万三千人。天主教在台湾,一九五三年,仅有二万五千零七十五人,共有一百六十四位神父(司铎),到了一九六五年冬天,天主教徒竟已有二十八万三千余人,司铎及修女的总数,也达一千四百多位,十二年中,增加了十一倍,可谓神速了。这也可见台湾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着什么了!

  我说台湾人心的反常,是从比较中得来的结论。就拿日本来说,日本是亚洲国家中接受中国文化感染最深的国家,也是亚洲国家中接受西洋现代文明最早且最卓越的国家;可是日本今日的总人口为八千八百二十八万,在那里的天主教徒的人数,却只有约三十一万,几乎和台湾相差不多,台湾则很快地即将赶上这个数字,台湾的全人口却仅有日本的八分之一。可见今日在台湾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些什么!如果说这是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退化的征象,是有理由的,如果说这是追求现代文明及时代精神的征象,实在解释不通,因为日本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致使西方的教士要失望地说:「日本仍是传教园地最贫瘠的土地之一。」(《天主教史》五九八页)那么,我们在台湾的同胞们到底在追求着什么呢?

  (六)纷纷独立的新教教派

  新教的教派,和旧教的会派,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旧教是统一的,新教是分裂的;但在今日的台湾,已有一个基督教联合会的组织,协调着彼此的矛盾,向共同的「异端」进军。

  主要的新教教派,大致有如下的数种:

  桂格会(Quakers),或译成贵格会、公谊会(Friends)、朋友会等。它的创始人是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

  长老会(Presbyterian):是由反对英吉利教会,而采用卡尔文的长老制度而起,主张以牧师长老执事人等,自行其政,称为长老制度。此本为清教徒的一派。

  浸礼会(Baptists Church):此派的特点有二:一以为小儿不得受洗,因其不能自主信神。二根据历史的事实,反对洗礼,而主张浸礼。此派出现于公元一五二三年的瑞士。

  美以美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这是由美索得斯宗(Methodist)自英国母会分出,而成立于美国的支派。美索得斯宗在中文译名,另有循道会、监理会,又因它是约翰卫司理(John Wesley 公元一七○三─一七九一年)的领导而成立,故又被称为卫司理会,比如蒋夫人宋美龄女士早年毕业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教会大学,叫作卫司理学院,就是纪念这位创始人的。卫司理本人,对神学的葛藤并不重视,他宁置重于实际的生活,他说:宗教的唯一之道,是在改悔而信福音,唯用爱为得其完全。美国的美以美会,则于公元一七六○年爱尔兰人移居纽约时为始。除了美以美会,同出于美索得斯宗的支派,尚有美普会、福一美会、黑人美会、合同美以美会等。

  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 Church):此派与长老会同为十七世纪初,英国教会的分离派之一的清教徒。

  基督教科学派:此派是由玛利倍克爱狄女士(公元一八二一─一九一○年)创立,他们相信以精神信仰,治疗各种疾病,他们的教士,也多是不懂医药的「医生」。自称为科学派,其实是很不科学的精神治疗派。

  门徒派:这是由长老会分离出来的,成立于十九世纪,但它是综合了好多人及好多新教教派的因素而成立的。

  耶和华见证派:由查尔斯塔直罗素(Charles Taze Russell),于公元一八八四年在美国成立。

  摩门派:由美国人约瑟夫斯密士于公元一八三○年成立。教友派:十七世纪中,在英国成立。

  安息日复临会:十九世纪中成立。此派严守安息日不工作之规定。

  路德教会(Lutheran Church):这本来是罗马教会给马丁路德派的轻蔑之称,后来便成了这一出现最早规模也最大的新教教派的名称,通称为福音路德教会,或单称为福音教会(Evangelical-union)。

  敬虔派(Pietism):又被称为信念派,是由于反对路德派而起的一个新宗派;而那个卫司理所创的美索得斯宗,原亦是此派的旁支余绪。

  基督教青年会:由乔治威廉(George William 公元一八二○─一九○五年),创于公元一八八四年。

  圣书会:专为印刷《圣经》,及翻译《圣经》成为上千种的语文,它每年印发的整本及小本《圣经》为全世界出版物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主日学校:由英国罗伯拉克(Robert Rackes 公元一七三四─一八一一年)所创,公元一八○八年全英成立联合会,公元一九○七年(清德宗光绪三十三年)传来中国。此派是星期日的儿童基督教神学校。

  新教多到两、三百种,我仅数了如上比较主要的几种。到一九六五年底为止的台湾,则有美、英、加拿大、北欧、西德等国家,共六十多个教会,派来六百多位博士,中国籍的尚不在其内。总共已有教徒三十万。

  (七)自由解释《圣经》

  新教,本来是因自由解释《圣经》而起,于是,为了句把、两句的见解不同,动辄便成立一派,自成一个范围,把异己者排在他们的圈外。原因是《圣经》的话,往往自相矛盾,使人捉摸不定,所以有人要说:「在《新约》之中到处可以看到,耶稣避免做直陈的说明,宁可用寓言和夸张的比喻。有些比喻的模糊使得福音教徒们,简直没有一种一致的解释,更不用说后来的神学家了。基督徒们对于山上宝训里的夸张说法,它真正的意义是什么,也没有一致的看法。……在具体的道德问题上,耶稣的话可以被而且曾经被各种主张的人所引用。」(《文星杂志》九二期〈一个异教徒的信仰〉)

  不过,从自由思想的立足点上说,新教的态度,要比天主教开明可取。天主教以教会代表上帝,以教皇代表教会,以教士代表教皇;教徒没有自由解释《圣经》的权利,乃至阅读《圣经》也是教士的特权。不过请勿误会天主教不能自由地解释《圣经》,唯其是由教皇或教士集体通过的自由解释,这种自由要比新教的自由更彻底,为了传教策略的配合需要,罗马教会可以任意地改变《圣经》的意义。教士成为特权阶级,教会成为中央集权,许多的制度及教条,都是出于教会教士的增订,而不是由于《圣经》的规定,罗马教会却会把它们假托成为圣灵的意思。这也正是新教徒所反对的焦点。

  新教徒,至少已可不受思想上的一元领导。纵然不是罗马教会御用的神学家,新教徒也可以自由地各自思想圣灵的问题;任何一个肯思想圣灵问题的新教徒,均可另外创立一个教派。也正因为如此,天主教虽已承认了新教各派的地位,却不承认新教各派是进入天国的得救之门;在新教徒各派之间,也无一不以为唯有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理解了圣灵的教派。

  因此,不论它是旧教或新教,所谓《圣经》圣灵的问题,无一不是出于人为的想象和造作。

  正由于大家自由地解释《圣经》,到现在为止,基督教已变了三大变。

  第一变,脱离了犹太教;第二变,分成了东正教及罗马教;第三变,从罗马教内分裂出了许许多多的誓反教(这是旧教对各新教教派的称呼)。

  唯其虽经三变,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它的本质,既未多也未少,对内对外,依然是两副全然不同的面貌。「上帝爱世人」,仍不过是爱了极少数为「上帝」特别眷顾的「选民」,不信者不得救,信了基督教的,也很少有希望被救。许多许多的人们,却被那个「爱」字迷住,不曾想到基督式的爱的里面含有很多的不爱。如果想到了「上帝」很可能不会把他们自己选上,那就只好自哀自怨自己的祖上亚当夏娃缺了德犯了罪,所以也累他的子子孙孙生活在永不可得救的罪恶之中,而等接受「末日的审判」了!

  第七节 基督教的问题

  (一)迎拒之间的中国人

  在我们中国,对基督教的问题,始终未曾引起人们真正的深入及研究的兴趣。

  当我们闭关自守的时代,一味地瞧不起洋鬼子或者仇视洋鬼子,洋鬼子的基督教,也就被一再地排斥(例如义和团之乱)。至于为何要排斥,却没有一点可资立足的理性根据,因当时的中国人,根本不想了解他们。

  到了近数十年来的中国人,尤其是最近十多年来的台湾,许多的施设,几乎都在为了迎接西方现代文明的移植而努力,于是,基督教在台湾迅速发展,也进入了空前的黄金岁月。然而,现在绝对多数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仍同过去要排斥基督教的中国人一样,一样是由于风气的影响,并不是真的了解了基督教。因为,现在的中国人已无暇考虑到宗教信仰和理性根据的问题了,西洋来的东西,样样都好,西洋人的宗教,还有不好的吗?

  因此,有一位西洋的教士很欣慰地说:「十六世纪以后,教会因殖民政策而获益,当殖民政府关怀她的灵牧的工作时,她很感激他们。但是殖民政策结束时,教会没有受损,只受到一些间接的影响而已。」(征祥出版社的《天主教史》六○六页)

  当基督教向东方开发「牧区」的初期,是藏在欧洲帝国主义兵甲之下的武士,到了殖民政策失败之后,基督教又变成了与帝国主义无干的传道者,借着文明国家应当保障人民的信仰宗教自由的理由,他们便顺顺利利的留了下来。因为现代的基督教会,虽仍惯于利用政治的势力,但却无法证明它本身即是政治的势力,因此也没有人愿意提出政治的理由驱逐基督教,何况基督教为了吸收更多的信徒,他们也确实做了好多使你看来很好的社会福利事业。

  (二)西方人的宗教信仰

  一般的东方人,总以为所有的西方人,都是基督教的信徒,总以为基督教的思想,跟西方的现代思潮没有抵触;所以,有些人也觉得作为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才更像一个时髦的现代人。

  其实,这也是大大的错觉,大大的误解,因为,一部西方的思想解放史,明白地告诉了我们,基督教会与自由思想之间的斗争,基督教与科学发明之间的恩怨。基督会与任何一种教会之外的思想,起初接触时,均是处于誓不两立的状态,使出种种的压力来排斥、禁止、迫害,最后若见到大势已成定局,教会就会见风转舵,他们自己也跟着高唱思想自由,也鼓励研究科学,但他们是利用「自由思想」的口号及科学研究的成绩,来掩护基督教义的不自由及反科学,并将这种口号及成绩,作为对外宣传的工具。实际上,他们所喊的口号及所研究的科学,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教义,并没有丝毫关系的。最滑稽的,在欧洲有若干世纪,人民没有思想自由,要想有自由思想及研究某种学问的人,往往就得逃进基督教的修道院去,利用教士的身分做招牌,而供自己研究学问。因为教会太可怕,唯有自己也成为了教士,才有有限度的自由思想可言。但你不要误会是教会放任你自由思想,教会乃是要你研究它,而设法破坏它;如果破坏不了,便要你设法转变它成为教会的「奴婢」,受教会所利用。由基督教会的教士们,穷年累月,为无事而忙的「神学」,就是如此这般地,有增无已地出产了,人家是为人类解决实际问题而思想,他们则为保卫神的权威而用脑,神的权威要人来为它做保护,可称讽刺之极!

  (三)基督徒与改变信仰

  也许你要怀疑,怀疑基督教会既然反自由反科学,那么,当教士们接触了自由思想或研究了科学问题之后,岂能继续地信仰基督教呢?是的,这是非常微妙的问题。不过,这不是不能解释的问题。在中古时代,即使你想对良心负责而不信仰教会,教会的权威却使你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例如哥白尼及伽利略的故事,几乎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了。至于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教会的权威虽然尚在,上帝的手掌却已缩小了很多很多,所以,有些对良心负责的教徒,宣布脱离天主教(加特力教)会,乃至现在的基督徒可以自由脱离任何一个新教会,但他们确实需要宗教的信仰,而又未能接受及理解到更理想的宗教,于是便用他们的良心来自由解释《圣经》,以弥补他们在精神上的空虚感,这就是新教派逐渐增加的原因。

  另有多数的基督徒,入教受洗,是受了环境的影响或出于偶然的机会。比如出于教会的鼓励,比如教会学校出身的人士,当他们信教时,并未意识到教义教史的问题;但是当他们一旦成为基督徒之后,日后纵然理解了教义及教史,也会很自然地照着教会所编定的那一套解释方式为基督教辩解了。这是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或观念的问题,一个不承认自己搞错了的面子问题,因为,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想改掉一个习惯的动作尚不容易,何况要改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至于传教士的态度,则是职业上的问题,不是知见上的问题。同样的,凡是受教会培植成才的人,在情感上也使他们不敢起而反叛教会,同时,在现在一窝蜂崇洋的社会里,信仰基督教不唯不致受到歧视,并且可以藉教徒之名而得到若干因教会教友而来的现实上的方便,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若非大智大勇,要他从良心的自觉,毅然脱离基督教徒的身分,并转而皈依另外一个宗教的信仰,实在很不容易。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社会的风气转移,并有了更多更多的学者,认真地研究了宗教的问题,使得国人普遍地理解到宗教问题的严肃性,那么,基督教的「黄金时代」,就会很快地在我们这里结束。代之而起的,必将是理性化的宗教而不是权威化的宗教,必将是与人间交融的宗教而不是神人对立的宗教,必然是以人间为中心的宗教而不是以天国为中心的宗教。

  (四)宗教学家

  研究宗教的宗教学家,在欧洲,在美洲,已有很多人为此努力了好几个世纪。在从前的欧洲,谈起宗教,必是指的基督教,谈起宗教哲学,必是指的基督教神学。近世的欧美,有了专门的宗教哲学家,那是由黑格尔开始,是以道德的意义来批判历史的宗教,而不即是基督教的神学了。又有专门的宗教学家,他们广泛地研究一切的宗教,运用他们广博的语言学知识,考察了东方许多的宗教,马克斯弥勒(Max Muller 公元一八二三─一九○○年),就是其中卓越的一位,法国的勒南(Renan 公元一八二三─一八九二年),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宗教学家,他主张以古谈说(Legends,Legendary-narratives)来解释基督教的福音书,台湾商务印书馆有雷崧生译出勒南着的《耶稣传》。斯脱劳斯(Strauss)则以神话来解释福音书,称之为神话说(Mythical theory),他着有《基督传》及《基督教信仰论》,详细地说明了他的态度。勒南也是赞成斯脱劳斯这种态度的,他的「古谈说」,即是由神话修正而成。向来的「正统派」教会人士,极力信仰《圣经》的神话为真理;许多「合理派」的学者,又极力以科学方法找出根据来证明《圣经》神话的虚伪。他们这些宗教学家,则是站在两者之间,认为《圣经》的神话,虽然非历史的事实,乃系心理的事实;虽不以为耶稣即是神,然而以为应有一人格作为中心信仰。这些宗教学家,虽被正统的教会人士群起而攻,但他们站在人类心理上对宗教信仰的要求寄托,仍然重视,所以他们依然承认基督教的价值。

  很明显的,那些宗教学家所承认的基督教,是他们良知判断所产生的宗教信仰,是给予人类心理的一种安慰价值;绝不是教会所代表的基督教,也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福音书,他们也绝不承认所谓「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

  (五)反基督的西方学者

  合理派所见的基督教,乃是从历史的追查及科学的考察而得的结果,基督教本身是反历史反科学的,所以他们不以为基督教有存在价值,这有许多的西方学者为代表,例如不可知论(Agnosticism)、无神论(Atheism)、实在论(Realism)、进化论(Evolution theory)、唯心论(Idealism)、孔德的实证论(Positivism),及目前盛行于美国的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等等的倡导者及他们的信徒,可以说无一不是基督教的敌人。若要列出他们的名单,随手写来,也可写满好几张纸。唯有那些自以为是传统正派的,实际是由教会御用的神学家,以及一些受了教会培植而又没有自由思考的胆量及能力的学者,才永远甘作教会的「奴仆」。

  我现在且举两个例子:

  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伏尔泰(Voltaire 公元一六九四─一七七八年),他对基督教做了三点证明工作:1.以为一个全能的上帝,天地的创造者,特地选中犹太人那个游牧的亚伯拉罕部落作为他的特选民族,是最荒谬的思想。2.这个民族的历史《圣经》充满着不可信的、淫猥的、矛盾的事实,他为此事曾颇费心血地写了一部《圣经广注》,把经文重新校订,加上了无数的按语。3.数世纪以来,教派之间为了几个字而互相残杀,是发疯的、无聊的行为。另一位德国的大思想家兼文学家尼采(F. Nietzsche 公元一八四四─一九○○年),他对基督教说了许多使教会人士听来怒发冲冠的话。在此仅能抄录其《宗教生活》中的两段,用飨读者:「倘我们在某星期日早上,听到教堂的古钟荡响,便不免抚心自问:这真可能吗?这纪念一个两千年前被钉十字架的犹太人,因为他自称上帝的儿子。这道理没有证明──基督在我们时代里,一定是从极悠远底的古代侵来的古董,而凡人犹相信其道理者──普通凡人对于称谓的检验,非常严格的──也许正是这流传的最古之一。一个天神,与尘世的妇人生子;一个智者,叫人停止工作,抛弃法庭,却要注意当前世界末日的征象;一种公道,要将无罪者代作牺牲;一个说教者,叫他的徒众饮他自己的血,对于奇迹的祈求;侮渎天神的罪,却因一个天神而得忏悔;要恐惧一个来世,死便是那世界的门;十字架的形象要当一个时代的象征,那时代据说是忘掉了十字架的使命及其讥诃的──这一切,看去是多么鬼怪阴森,好像出自往古底过去墟墓似的!人还能相信,这还能有人相信吗?」

  尼采这一段话,说得够辛辣的,但是,其中所说的,都是基督教教义的问题,如果你是基督徒,或者你对基督教曾经用过一点研究的工夫,当可一目了然,否则你可能还不大懂得他在说些什么。我可告诉你,尼采大致是对准了基督教的〈信经〉的内容而说的,〈信经〉是什么?留到下一章的第三节中,再向你介绍罢。

  尼采很不满意基督教的反智识及反科学的宗教精神,他在《宗教生活》的结尾时便说:「智识、科学──只要有这么一种──因论理的学习与思想的训练而高过旁人,这在佛门中也一样的看作神圣之标志,而在基督教世界里,这些德性是被视为非神圣之标志,是要被排斥、被毁灭的。」

  (六)西方人信教的原因

  也许你又要问:西方既然有那么多的大思想家反对基督教,何以基督教依旧为西方普遍地信奉着呢?

  是的,这个问题问得很中肯,我应该向你解释。

  这当分作三方来刺透它:

  第一,在我们的上一个世纪,的确已经由西方人宣布了上帝的死刑,不幸地,到了我们这个世纪,西方的社会人心又落入空虚彷徨的歧途,失去了心灵的寄托,所以西方人又觉得上帝还是死不得,以期利用上帝天国的迷信,来对抗唯物共产的迷信。这实在是以毒攻毒,以救一时之急的措施。

  第二,现在的基督教之在西方的社会里,已由一千几百年来的镇压、灌输、熏陶,使得它变成了日常生活中的风俗习惯,从婴儿的出生、成人的结婚,以至临终的死亡,都希望有一种什么仪礼上的表示,以作为庆贺、隆重、追思的表征,基督教为此而编定的仪式,已被西方人用了一千几百年,一时间尚未找到其它的方式来取代它,所以,纵然是个对基督教义毫无兴趣的人,逢到这种场合,还是未能免俗。如说这些未能免俗的人就是热中于基督教信仰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

  同时,现代西方的各种宗教集会,乃是社交的活动。

  曾有一位美国朋友来访我,我问他对宗教的看法如何?他回答得很妙,他说他崇仰中国的禅宗,不过宗教的习俗在美国是一种生活而未必即等于信仰,他的生活环境是基督教的,为了生活的方便,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基督徒。如果表明他是佛教徒,势必要使他的社交生活的范围,缩小很多,因为佛教在他们那里,虽已受到许多学者的重视,且有了许多著名的大学开了佛学的课程,但在比例上说,佛教徒的人数,尚是很少。我又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中央日报》副刊上,读到欧阳子女士的〈中国女人看美国女人〉一文中,说她应邀参加奥斯汀城一个教会主办的妇女座谈会,会中大家谈的多半是宗教的问题和《圣经》的故事。但到会后一同进午餐时,话题完全不同了,有一个银发斑白的寡妇,边吃边谈她的困难是要找一个有钱的丈夫,另一个担任座谈会中《圣经》教师的妇人就说:「可惜有钱的人讨得到年轻的太太。」于是两人一起摇头。我们由这故事,也可明白西方人的宗教集会,与其说是宗教性的,不如说是社交性的。大家利用这种机会,碰碰头,谈谈自己心中的事,至于「天国」的事,不过是一个假借而已。

  第三,现在的西方教会,做的已不是吸收信徒的工作,而是西方人在利用教会的体系,做公共关系及世俗事务的工作。至于现在西方人心中的上帝,与其说是教会所规定的那个上帝,倒不如说是指的各人自己的良心,许多的人,一年之中难得上一次教堂,也根本不相信教会里的那个上帝,但在为了要表白他忠实不欺的信誉之时,也会向人家说:「我对上帝立誓。」其实他所指的上帝,即是他的良心,并不是良心之外,另有个上帝。这和我们中国人笔下的上帝和口头的天理良心,乃是同一个东西,但却不是基督教的。

  (七)从研究中认识基督教

  我们知道,基督教总是「伟大的」,它能利用各种的机会和面貌,来延续它的生命,扩展它的势力。它在传播的时候,在一个新开辟的「牧区」内,绝不轻易暴露它的个性,它会使你相信它是为了基督的博爱而来帮助你的,到了一旦大势在握之时,如果是仅有一个教派的话,你就得小心你的良心,要为教会所没收了。

  当然,依照事实的发展,专断的、唯一的教会,当不会顺利地再现于未来的世界,比如今日美国教会,它是专断不起来的,因其教会的派系太多了,所以就互相牵制住了。

  但是也难确定,万一有一天,有一个天主教国家,那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正像今天美国这样的强大,或者更加强大,她出了一位美其名卅终身职的总统,那位总统恰巧又成了天主教的教皇,那么,问题就非常地不简单了。不过,你不用恐怖,在我们所能预见到的将来,尚看不出有这样的一天要来临。虽然越南吴廷琰的政权,曾经演习了一次,然而他是失败了!毕竟,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

  相反的,一旦独裁专制的政权从我们的世界上消失,并有另一种理性的宗教信仰,为人类普遍地接受了,到那时候,如他不是考古学家或历史学家而仍谈论基督教的话,一定是把基督教的故事,当作天方夜谭来欣赏了。

  可是,当基督教正在此间度着蜜月的今天,我们应当严正地把它当作时代的「显学」来研讨。不论是正面的或反面的,既不应该盲目地排斥,也不应该盲目地附和。

  我写本章的目的,是用历史的材料及事实的分析,来给我们的时代社会做疏导。我既不要攻击基督教,也不想宣传基督教。因为佛教徒的多数并未研究基督教,所以平实地介绍给大家参考;基督教徒之了解基督教者,也是很少很少,纵然他们读过教会史,却无从明白真实的基督教。

  我曾读过好几种教会史,不论旧教、新教,无一没有偏见,他们把光明面过分的夸张,把罪恶面过分的隐瞒,乃至文过饰非,推诿应负的责任,并把自己由迫害者说成受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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