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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十四讲

作者:李炳南老居士   来源:网络   发布:火焰红莲   时间:2010-04-27 18:37:49

 
第一讲 先明佛义
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第四讲 人生当前之所受
第五讲 人生三际之抉秘
第六讲 宇宙有情概况
第七讲 宇宙器界概说
  第八讲 内容设施梗概
第九讲 方便五乘解脱
第十讲 五戒十善
第十一讲 四谛十二因缘
第十二讲 六度万行
第十三讲 行门中一特别捷径
第十四讲 吾人应有之警觉

  【佛学讲座第一讲】

  先明佛义
  佛学,是一门觉悟的学问。内觉人生本身,外觉宇宙环境。觉则支配人生宇宙,得大自由 ,获大解脱;不觉则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它束缚,不得自在。人人宜觉,故人人当研佛学。

  欲研佛学,有其次第。首先,明白佛字真义,自然心中有一正确目标,而不致迷信。

  甲、佛之释义
  佛*.之一字,本是梵语“佛陀耶”省称。译为智*/者,或云觉者。
  先说智者。“智”具云智慧,慧是明了,智是决断。此与世智辩聪不同,专指能澈底认识宇宙真相,而具办一切事而言。其实,一切众生的心性,本来清净光明,天然就具备这种智慧。但以无始来,一念不觉,而有无明,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隐而不显,此在佛经上称之为“ 识”。识只是七情(喜怒忧惧爱恶欲)无明的作用,一团漆黑。学佛目的,就在去除无明,转识成智;浅言之:只是理智办事,绝无感情冲动。所以学佛之人,就如同一采矿者,金藏矿中,须加开采陶炼,方得金用。

  依照开智慧之浅深次第,分三种智:(一)是“一切智”*0:指能知一切法总相之智慧。 一切法总相是什么?经上说是万法*1皆空*2。盖宇宙万法,凡夫执为实有,其实皆是因缘所生,并无自性,所以是空。譬如:两手相合有缝,而本无实缝。是故,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小乘四果罗汉,修析空观,证遍真理;大乘别教十住菩萨,修从假入空观,见真谛理;同断见思惑尽,即开一切智。(二)是“道种智”*3:能知诸法别相之智慧。盖菩萨必须度化众生。而度化众生,必须懂得诸佛道法(“道”,包括藏通别圆四教,有 、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门四门),和诸众生善根心理(“种”包括上中下根)。佛法与众生,虽亦不离因缘性空,却缘起现有,且别别不同。别教十行菩萨,修从空入假观,遍学四教四门,见俗谛理,界内外尘沙惑断尽,即能用诸佛道法,发起众生善根,是为道种智。( 三)是“一切种智”*4,又称“一切道种智”。盖佛法无量,众生无边;一般菩萨只能知下不能知上,唯佛究尽,知一切道与一切种。故无一事而不知,三千大千世界外下毛毛雨, 悉知其点数;无一事而不办,纳须弥山于芥子许,如反掌折枝。此则修中道观,断根本无明惑,见空有不二之中谛理,是为通达总相别相*5之佛智慧。

  次说觉者:“觉”之一字,有觉察、觉悟二义。觉察指对其事注意,觉悟指对其事了然。先觉察,而后觉悟。上言成佛的办法,是转识成智;而转识成智,就在觉上。因为唯有正觉,才能除去覆住本性的无明。无明能障,依其障碍之宽狭义,在唯识论上,分之为二:曰烦恼障与所知障。烦恼障*6,从我执生,即贪、嗔、痴、慢、疑等,能扰恼有情身心,而障涅槃*1;所知障H10,从法执生,能覆一切所知,而障菩提。( 详参相宗纲要“烦恼所知”)觉察功夫用以对治烦恼障,烦恼H11之扰恼有情身心,侵害如贼,能劫本性功德法财;世间之贼,能偷家中财宝,若是主人能随时警觉注意,纵彼有偷天换日本领,亦无能为功。学佛之人,对治心中之贼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说“不怕念起,但恐觉迟”,烦恼障自然渐伏、渐断 。觉悟功夫则用以对治所知障,吾人有所知障,则於一切所知境界,昏昧无知,有知亦是错觉。譬如一人昏沉大睡,则不能识东西南北,梦中皆是颠倒;然待清醒,自是分明。觉悟亦然,一旦壑破无明,则见无量大千世界,如视诸掌矣。

  如上所说,起觉察、觉悟的功夫,对治烦恼、所知二种障碍,而开发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的本性德能,这就是学佛之始末。但能依之以自行,那只是小乘的罗汉;又能兼之以化他,则是大乘的菩萨;若又能自行,又能化他,而且做到觉行圆满,究竟至善的境地,那就是佛了。

  乙、二障略举
  佛字之义,既是一智一觉;所以学佛的目的,不外在开智慧,求觉悟。 而其关键,即在去除烦恼,所知二障。经云“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证得”。治病当先知病,故将二障,再为略举一二,以作求觉梯航。
  世间学说有讲人生观、宇宙观者,谓观察人生本身,和宇宙环境,而所得之一种概念。佛学之觉二障,亦不离此二观。然世间学说依观察者之知识浅深,其所得概念,则或邪或正, 或偏或圆,种种不同。至於佛学之讲人生宇宙,乃佛以一切种智观察所得,故属正而非邪,圆而不偏。

  先言人生观,吾人本身,因有我执起烦恼障之故,遂得如此之苦H12人生。何者?当前所领受之生活,不外(一)者众苦,如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八万四千苦,无量无边。(二)者不自由,身心皆受束缚H13,事事不合理想。(三)者不平等H14,如贤愚、美丑、贵贱、贫富等,千差万别。此应觉之一。又,当前所造作之事业,则皆是一者苦因H15,如杀、盗、淫、妄等恶业H16。总言之,糊涂人则办糊涂事,举凡身之所行,口之所言,意之所动,无一而非湖涂事。今既造苦,后故受苦果。此应觉之二。须知,人生虽苦海无边,一般人却仍我见深固,故必觉察而后能以离苦得乐。

  次言宇宙观:宇宙环境,因有法执起所知障之故,遂获如是之坏环境。何者?万事万物,森罗万象H17,而恶者难以遣离,如贫贱为人所恶,遣之不去。而好者难求得,如富贵为人所好,非求可得。虽勉强而得,亦容易逝去;例如秦始皇并吞六国,何其不易争得天下,却转眼成空。此应知之一。再者,人情事理,千变万化;动植矿物,本皆吾之环境,而人尤其密切。却是人情多异,俗云:人心不同如其面。而人事亦多变异,今日仇家,乃是昨日之刎颈。其中道理则多奥秘难了,故中庸云:极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此应知之二。须知,环境虽恶浊不堪,一般人依旧迷恋不舍,譬如蛆之趋粪,故必觉悟,而后方能破迷启悟。

  丙、宇宙人生范围
  上面所列人生宇宙H18观事,但就二障所障者,举一二耳。此固亦佛之所觉,除 此之外;乃至空间十方H19,时间三际H20,推之无尽澈之无穷,无不一一悉见悉知。

  佛之所觉,须如此大者,以佛度众生,而十方三世皆有众生,且各居环境;若有一事不知,一生不度,则觉行不满。

  佛之所觉,能如此大者,以吾人心性无外故;楞严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又云“虚空在吾人心内,如片云点太清里”,可见心性尽虚空遍法界。佛已断尽无明,澈见本来,开一切种智,故无一事不知,无一事不办;是为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今者,苟对人言,有欲办全球之事者,则必以为虚夸其志;然相较於佛,其志又何其小哉!

  【注解】
  *.佛:佛陀之略。译言觉者,或智者,觉有觉察、觉悟之二义。觉察烦恼,使不为害,如世人之觉知为贼者,故云觉察。觉知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梦之寤,谓之觉悟。自觉复能觉他,自他之觉行圆满名为佛。自觉者,简於凡夫; 觉他者,简於二乘;觉行圆满,简异於菩萨。何则,以凡夫不能自觉,二乘虽自觉而无觉他之行,菩萨自觉觉他而觉行未圆满故也。

  */智:於事理决断也。
  *0一切智:声闻、缘觉之智也。知一切法之总相者。(总相即空相也。)
  *1法:为通於一切之语。小者大者、有形者、无形者、真实者、虚妄者、 事物其知者,道理其悟者,皆悉为法也。又法者,兼摄有体,无体,该尽一切法也。
  *2空相:诸法皆空之相状。因缘所生之法,无有自性,是空之相状也。又真空之体相,名为空相。
  *3道种智:菩萨之智也。知一切种种差别之道法者。
  *4一切种智:佛智也。佛智圆明,通达总相、 别相,化道断惑一切种之法者。
  *5别相:事事物物各别之相也。
  *6烦恼障:二障之一。对於所知障而言。百二十八之根本烦恼(即见思惑也)及随烦恼,恼乱有情之身心,能障涅槃*1 (圣道),故名为烦恼障。由我执而生。
  H10所知障:贪、嗔、痴等诸惑,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故云所知障。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又云智障。由法执而生。
  H11烦恼:贪、睼、痴、慢、 疑等诸惑,烦心恼身,谓为烦恼。
  H12苦:逼恼身心之谓也。
  H13缚:烦恼之异名。烦恼能系缚人,不使得自在, 故曰缚。
  H14平等:对差别而言。无高下浅深等 之别曰平等。
  H15苦因:苦之业因。所为一切皆是苦因。
  H16业:造作之义。
  H17森罗万象:谓宇宙间存在之各种现象 ,森然罗列於前也。
  H18宇宙:(淮南子)四方上下谓之宇, 往古来今谓之宙。宇为空间之义,宙为时间之义。
  H19十方: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谓为十方。
  H20三际:犹言三世也。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也 。

  【佛学讲座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佛义既明,求觉之心,不免油然生起。可惜,佛经三藏十二部,浩如烟海,大正藏即有七千余卷,续藏亦有九千余卷,且深赜难了,以致初学茫无头绪,往往望而却步。此因不懂研学先后之故也。

  甲、佛学难解
  佛学*.深广,因所公认。然非佛学故弄玄虚,而唱高调。原来佛学本身,即是复杂之宇宙,与复杂之人生。此在世间一般之科哲、宗教、学术等,只是作虚妄分别,皆不能以澈底。唯佛以一切种智(佛的智慧,又称“大圆镜智”)圆澈照见,故能无一物不知,无一事不晓 。然后用文字般若(语言文字)演说宇宙状况、人生实际,来觉悟一切众生。但是,内容复杂则必言语难说,说既难说,听必难解,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乃学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证”四大纲宗(纲是纲领,宗是宗旨)。信*/是信乐佛所说法,亦即相信经上之言;解*0则了解佛法内涵义理;行是依所理解,实地修行;证则证得各种果位。或问:何不先解后信,却来先信后解呢?这是因为佛法深广无边,如果先解而后信,则恐无学佛之期。故使先信而作随分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弥坚,证亦弥速矣。此四大纲宗,各有方便,而行证在后,尚非初学所急,初学之急,在於信解,遂为明“信解”的方便*1。

  方便者何?曰信依总相、解从别相。信依总相者,佛既是大觉悟者,故凡佛所说,皆为觉悟之语(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绝非似是而非 ,颠倒迷惑之言,故当一一相信不疑。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智度论亦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可见信之重要。若是学佛,而妄改经典,呵佛骂祖 ,则知其人信门尚未得入,遑论解与行证矣。复次,解从别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是千头万绪,其实总离不开几个方面。若是研究佛学之前,能先略知这几个方面,自得提纲挈领之便,可免望洋兴叹之憾,入海算沙之诮矣。下且归纳为若干组,依次来略述这几个方 面。

  乙、诸法三分
     第一组:诸法三分——体*2、相*3、用*4。
  当知,一切万法(万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法”字,是轨持义,持是住持自性,轨是轨生物解。)皆具备“体相用”三大部分。体是本体,相是现象,用是作用。譬如:一铜铸香炉,铜是言其本体,香炉外表是其现象,盛香是言其作用。世俗之人,大概只见到法之相 ,而不明法之体,亦不达法之用。其实,彼所见到之相,亦虚妄分别之相耳(唯识论名此为 “遍计所执”),非真能知相也。

  先说“体”:一般言之,万法之体即指万法之“性质”。细究之,言“性”尚可,言“质 ”则非。何者?质是本质,然万法中实无一法有本质,亦实无一法可为他法之本质。譬如布非衣之本质,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缝衣之专料;而丝亦非布之本质,以丝亦可再分析,亦非织布之专料。如是推衍,今日科学所发现各种元素之原子、中子、电子等,乃至佛经上所说之羊毛尘、兔毛尘……邻虚尘等,皆非本质。如此说来,凡有物质,皆非本体;而万法之本体,必是空而无质也。
  万法本体,虽是空而无质,却不可言其无,佛学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万法曰法性, 众生曰佛性。性者,无改为义,其为物也,空空洞洞,无形无相;如姜之性热,黄莲性凉,皆不可以眼见,不可以耳闻。又如花之有香、镜之有光,双手亦捉摸不著。识是之故,一般人皆不知有本体也。

  分别上说,万法各有本体;融通来讲,万法本体,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 ),此乃造作一切万法之真正本体也。(是故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说“相”:相包括二,表显於外者,曰物质现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现象。万法本体虽空,但当因缘条件凑合时,就现出一切现象来;而因缘条件分散时,本来无相。譬如氢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气分离,其实无水。又如土石积聚,而现高山;着眼土石,山相则没。故知不论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皆是因缘假合,暂起幻影,无有实法。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智度论亦云:因缘所生法,佛说即是空。可惜,众生迷惑无知,一味著相,以为实有,故为相转,不得转相也。

  再说“用”:万法作用无量,各各随相而变。譬如:液体三态,水与气冰,功各不同。然相既刹那转变,用亦刹那随变。故惟洞澈本体,明了诸相者,而后能通达诸用也。曰明体达用,岂其易哉!

  须知,佛陀说法,契机施度,或说体(如云“真如平等,无生无灭,不增不减,毕竟常恒 ”) ,或说相(如云“大智大悲,常乐我净,无量功德”)或说用(如云“内潜源底薰妄心,外现报化教众生,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学者於此应当分别清楚,若於说相误为本体,或於说用误为现象则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组:生起三由——因、缘、果。
  或问:法体既空,万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终,不外此三来由,曰因缘果(略称因果 )。经云: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孤因不长,独缘不生,必因缘*5具足,而后生起一切宇宙现象。故佛学讲究一切不离缘起。
  先说“因”*6:因是主因,指最初之动机,最初之造作。此事最为微细,鲜有知者,故世法云:知机其神乎!何者?真如体内,本来如如不动,平等无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觉悟,遂起无明,而演现一切差别妄相。此最初之动机,唯识论上,称之为“种子”(第八阿赖耶识 ,又名藏识。含藏无量无边世法出世法的种子。)譬如世间五谷种子,播种於地,即能生长万物。吾人八识田中之种子,亦能现起一切宇宙万有。故名此种子为因。

  次说“缘”H10:缘是助缘。譬如:只有稻种,不能生果,必须加上土地、水分 、日光、 肥料等之帮助,然后才能长出稻来。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即是助缘。唯识论上, 论生起万法之缘有四(如表),略释於后:
  (一)亲因缘H11:即上面所说之“因”(种子),盖彼能以亲自成办自己之果, 故名亲因缘。
  (二)无间缘H12:亦名等无间缘。众生的念头,前念后念,接续不断,而前念开导后念,前念不灭,后念不生。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后水,后水推动前水,相续不绝。此中前念后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间不容他念间隔,故名无间。
  (三)所缘缘H13:指众生念头所攀缘之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也。
  (四)增上缘H14: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有违、顺之别:例如霜雪能令青叶变为黄叶,此霜雪对於青叶,即是违增上缘;对於黄叶,则是顺增上缘。

  万法具缘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只要具足亲因缘、增上缘二缘即能生起。心法(包括一切心理现象)则须四缘具足,然后方生。
  再说“果”H15:果即结果,指生成之一切现象。因缘和合,则能生成一切万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H16道理,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因种有常暂之不同,助缘有强弱之分别,结果则迟早有时。或因同而果异,或果同而因异;如同为杀人,论罪有别;同受畜报 ,业因不一。总关键就在“缘”字的关系。

  明乎万法生起的道理,则可以立命,亦可以转命。何者?要得善果,必须先种善因,若种恶因,必得恶果。当知,吾人尘点劫来,八识田中,已种满无量无边之恶业种子,若要不结恶果,则勿增上助缘。古德云: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这是修行最好之办法。

  丁、法有两端
  第三组:法有两端——事H17与理。
  事是事实,理是理论。事实乃理论之事实,理论乃事实之理论;故有时讲事实,有时讲理论,二者不可偏滞。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体。理体是空,事相是有;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空有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若执著理性,偏废事修,则等说食数宝;反之,专务事修,不明理性,则恐盲修瞎炼。
  是故,分析万法,必须事理双讲,方能避免偏见;学佛修行,必须理事兼进,才能福慧俱圆。
  整个说来,佛陀既依照体、相、用、因、缘、果、事、理等八方来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亦当依这八方面来认识本身和环境,才能八面玲珑,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经,如是以听教,庶几获条贯统系之益矣。

  【注解】
  *.佛学:即智觉之学问,亦即破愚迷、求智觉的方法。
  */信:自明见理,心无疑虑也。
  *0解:有二义。一、释之义。即释文义而消疑滞也。又具云解释或曰解义。二、知解之义 。即谓由见闻义理而生之心解也。对於行而言。如信解、领解、悟解、了解之类是也。
  *1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方法也。
  *2体:物之“一定不变”而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谓之体。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为相。
  *3相:相者事物之相状,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义章:“诸法体状、谓之为相。”
  *4用:理体或现象所发生之作用。
  *5因缘: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例如稻种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
  *6因:原因之义。
  H10缘:攀缘之义。又由藉之义,依藉於他者。
  H11亲因缘:亦曰因缘。四缘之一。因即缘之意。此非因与缘各别而论,亲因即名为缘。
  H12无间缘:亦即等无间缘。等者等同之义。谓此缘无有间断。
  H13所缘缘:谓所攀缘之机会。
  H14增上缘:谓起他法与以强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麦等是。
  H15果:木实之义。对於因而言。一切之有为法,前后相继,故对於前因而谓后生之法为果。
  H16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是谓因果之理。
  H17事:凡人类所作为所遭逢皆曰事。

  【附注】:
  (1)三大—(一)体大。众生心之体性,真如平等,无生无灭,无增无减, 毕竟常恒也。(二 )相大。众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乐我净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众生心之体性, 具足一切功德,内潜源底而薰妄心,外现报化二身教化众生,依此内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间之善因而得世间之善果,后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为真如之体性,第二 为真如之德相,第三为真如之作用也。
  (2)四缘—旧译曰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新译曰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一)因缘(亦曰亲因缘),谓六根为因,六尘为缘也。如眼根对於色尘时,识即随生,余根亦然,是名因缘。(二)次第缘,谓心心所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三)缘缘 ,谓心心所法,由缘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缘虑,名为缘缘。(四)增上缘,谓六根能照境发识,有增上力用,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3)事理—因缘生之有为法谓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谓为理。即事者森罗万象之相,理者真如之体也。
  (4)性—性释有四义:一者种子因本之义,二体义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别为性。

  【佛学讲座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一个航海者,要想航程顺利,在航行之前,除了先要定下航行的目的地,熟悉航海之技术外,其次就是要检修船只之毛病和校正方向盘,然后才能开始航行。而一个学佛者,要想学佛路途无差,在解行之先,也得立下学佛之目标,了解研学之方法,接著就当要消除心中之误会和确立正知见,然后才能研学佛法之内容。上来两篇,一“明佛义”,是点示目标;一 “知别相”,即略举方法,皆已如前述,今且言“消除误会”和“确立知见”。

  天、消除误会
  世人对於佛学所以产生误会*.的原因,不外有两种:一是自己本身,随意假设理想*/ ;一是听信别人,捏造妄谈谬论。但是不论哪一种原因,皆不免或根本未见,而道听途说; 或虽有见,而认蛇为龙;或只见其事,而未究其理。如此的结果,他所领会的佛学,自然不是佛学的真相,而与真正佛学,实有相当的差距。
  然而,先入为主,后入为奴,为人之恒情。既然这人对於佛学先前已有错误的观念,后来即使再闻到真正的佛学,也就难以接受,反要加以排斥了。
  详细分析起来,一般对於佛学或学佛者排斥的错误心理,都为下列数端:(甲)迷信*0, (乙)消极*1,(丙)神权*2主义*3,(丁)忽略现实,(戊) 不合科学*4。依次驳斥於後:

  (甲)迷信属他,正信属佛:欲断邪正,先知标准。何者?所谓迷信,是指迷惑於事理真相,而随加相信者,谓之迷信;反之,若能正确认识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则是正信。可见信之迷正分别,主要在於是否正确认明事理真相而定。依此客观标准加以观察的结果,事实与一般人所误会的恰好相反。真正迷信的是他们,而确实能以正信的惟属学佛。何以如此 ?让我们观察他们所信的是什麽?不外:㈠无谓有:万法因缘所生,本是暂起幻相,而他们却执之为实有,而且贪取不舍,这如渴鹿奔逐阳焰*5,只落得一场空辛苦。㈡有谓无:真如本性,虚灵不昧,而他们只因未见即斥之为无。这如近视之斥星辰,实在星辰布满虚空。㈢偏陋执:中道难明,世人或偏空见,或偏有见,或主张唯心,或主张唯物,总是法执偏见;这如瞎子摸象,给人一隅之讥。反观学佛者所信,则根据於因明之三量:㈠现量*6:佛学内容 ,乃三乘圣人,断惑证真,离分别识,而以无分别智,所现实证知之万法真相。喻如:眼之见色,耳之闻声,并非一种臆测幻想。㈡比量H10:佛学义理,本诸因明三支(宗因喻) ,远离一切理则过失,正确推比所得。喻如:见烟而知火,毫无错谬。㈢圣言量H11: 三乘圣人中,或声闻、或缘觉、或菩萨,虽亦具备现量比量境界,但未究尽,故一切言论,终仍求决印证於佛,谓之圣言量。

  (乙)消极两属,积极两属:世人每喜积极,而恶消极,不知消极未必皆坏,而积极未必皆好;又世人多斥佛为消极,而自鸣积极,不知佛有消极,亦有积极,而他有积极,亦有消极 。试析言之:㈠善消极属於他:何者?凡进德修业者,多疲多厌;济困扶危者,推三拖四; 为众牺牲H12者,裹足不前。㈡恶积极属於他:何者?身杀盗淫,有增无减;口四种恶( 妄言、恶口、绮语、两舌)精益求精;意贪嗔痴,如火炽盛。㈢恶消极属於佛,何者?决不纵欲享受,讲究的是断欲绝求,返本会真;决不营私害公,讲究的是平等布施,利乐众生;决不争名夺利,讲究的是斩断名根利锁,证无上道。㈣善积极属於佛,何者?初发心时,则远离世乐,求解脱法;例如释迦佛本贵为太子,富有四海,而皆舍H13弃,受诸辛苦。次行菩萨道时,则庄严H14地狱H15,不舍一人;例如地藏菩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至成佛後,又倒驾慈航,带果行因,度化众生,永无止息;例如释迦佛来此婆娑,已经八千次。若言积极,谁胜於佛?

  (丙)他尚神权,佛尚自权:所谓尚神权者,如信有一天帝,为造物主;或有鬼神,司赏罚之权,或诸伪教,冶汞炼丹,欲成神仙H16,求长生不死。此等皆他所尚,佛则不然。主张万法H17非由他造,而是唯心所造。一切吉凶祸福,非由鬼神之好恶嗔喜,乃诸善恶H18因果,皆是自作自转。又知万法无常,不离生住异灭;乃天上天下,惟我H19独尊(我指真我,即人人本具真如,足四净德是故最尊)。可见,佛法是最高尚自权的。

  (丁)忽略现实属他,始终真乐属佛:世人见佛学之宗旨在了生脱死,便误会为佛学单注重将来,而忽略现在之实际。然观察他之所谓现实者,实在一点亦不现实,何者?一言以蔽之 ,曰短命主义而已。盖他之所求——五欲六尘,为地狱五条根,故有如刀头之舐蜜。而他之所得——世间富贵,亦是昧机畏果,患得患失。然则,他说的现实,就像火烘之牡丹,只图暂时的好看,不管以后永远的枯死,这有何实际可言?至於佛学,亦并非单注重将来,而忽略现在。试问:若无现在的好因,岂有将来的好果?故於当前,即求未生善令速生,已生善令增长,未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速断。使六根H20清净H21,一尘不染。可谓知 果畏因,根本解决。不但将来了生脱死,当前也可离苦得乐。此非现实,谁是现实?

  (戊)不合科学属他,统系属佛:凡一切有组织有系统的学问,谓之科学。观乎佛学讲人生,则统论人生酬业H22;讲宇宙,则分析真妄H23觉迷H24;讲万法,则终结万法归一H25。噫!真是组织严密,系统完整,一以贯之也。反问於他,人生为何?则迷惑无知;宇宙何关?则颠倒错乱。然则,其说佛学之不是,到底佛学为何?则实际未见。呜呼 !原来他所排斥的佛学,是未见而言,一派的胡说八道。

  地、确立知见
  知是认识,见是见解。认识有真有错,见解有正有邪。末法时期,法弱魔强,邪说横行,初学若认识有错,见解稍邪,则有如航海,掌舵偏差,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是故,如何确立正知正见,实为初学切要的课题。

  确立正知正见的方法,不外:㈠求认识:依照“闻思修”,广学多闻,以开智慧。
  ㈡守标准:根据“法四依”,辨别邪正,亲善远恶。“闻思修”主要靠自己发心,且散诸典籍,不能具述。“法四依”佛陀明揭,即可奉行,必须先讲。

  (甲)依法不依人:人是有情之假者,法是法性自尔之轨模。依轨模方可入道,假者何关於实行?然法不自说,惟佛能说,而佛所说,载在三藏,名圣言量。是故学佛,要依佛经,不依诸人;假令其人为童子村人或凡夫外道,而所说契合佛经,亦当奉行;假令其人虽为名人 博士或罗汉等觉,而所说不契佛经,亦当舍弃不依。至於末法自称佛学通家,妄诞新说,大胆改经,更当视为波旬,一概不听。

  (乙)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了义者,显了分明,示说究竟之实义;不了义者, 未了未尽之方便义。亦即是真实话,是方便说。三藏之中,凡佛随顺众生,或说人天福报,或说小乘自了,皆是方便;至其明示大乘中道实相,即为真实。然佛经又有显有秘,而清凉国师华严疏钞云:秘为不了义。学佛之人,若能分别晓了,自然壅无不通,有疑皆决。

  (丙)依义不依语:义是真实义理,语是言说文字。言说所以诠真理,而究非真理;喻如筌蹄所以取鱼兔,而究非鱼兔。若但张筌蹄,而依言说,徒增诤讼疑惑而已,何关於真理?至於那些只凭翻查经卷,遂断章取义,而诋佛说者,更是语外求语,何足以论?

  (丁)依智不依识:智是本心照明之德,与法性合,识是妄想迷惑之心,与烦恼俱。学佛之人,惟依圣教,定止妄识,策发真智,乃可入道。若逞妄识,分别考据,欲辩佛说,迎合凡情,坐收名利,则恐徒增罪业而已,与道何干?

  总上所说,消除误会譬如根除痼疾,确立知见譬如预防传染。痼疾根除,传染免疫,然后可以进补健身;误会消除,知见确立,自可进修佛学而资法身慧命了。

  【注解】
  *.误会:是开智的茅塞及认识的障碍。
  */理想:但据事理,构成空想,以推定事之究竟,谓之理想, 对事实而言。
  *0迷信:不辨事理之是非而妄信也。
  *1消极:凡行为力图进取者,谓之积极。反是谓之消极。如道德,务为善者为积极,但不为恶者为消极。
  *2神权:神所赋与,绝对不可侵犯之权。
  *3主义:所主张学说上之根本标准而以之为宗旨者也。
  *4科学:“以一定之对象,为研究范围,而於其间求统一确实之知识者,谓之科学”。从 广义言,则凡知识之有系统,而能归纳之於原理者,皆谓之科学,故哲学、史学等,皆科学也。从狭义言,则科学与哲学、史学三者对举,科学究其所当然,而哲学明其所以然,史学 述其所以然者也。又某派学者,并研究之材料,或散漫或变动,非具一定之体系者,皆不得称科学,如谓教育学、政治学之类,今尚不能成一科学是也。
  *5渴鹿阳焰:阳焰谓春初之原野,日光映浮尘而四散者也。渴鹿见之以为水,走而趣之,不知非水。譬迷妄之心也。楞伽经曰:“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 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6现量:因明三量之一。现实量知也。向色等诸法,现实量知其自相,毫无分别推求之念者,谓之现量。如以眼识见色,以耳识闻声也。
  H10比量:比者比类也,以分别之心,比类已知之事,量知未知之事也。如见烟比知於彼有火是也。
  H11圣言量:以圣人言教,量度而知之者也。
  H12牺牲:牛羊豕之属,以祀神者,谓之牺牲。今谓摒弃一切曰牺牲。
  H13舍:内心平等而无执著,名为舍。
  H14庄严:以善美饰国土,或以功德饰依身,云庄严。探玄记曰:“庄严有二义,一是具德义,二交饰义。”
  H15地狱:译为不乐、可厌、苦具、苦器、无有等。其依处在地下,因谓之地狱。详如六表。
  H16神仙:道家称得道之士能变化不测者,曰神仙。
  H17万法:总该万有事理之语,法者自体之义,轨则之义 。万有之事理,一一有自体 ,具轨则,故皆名法。乃至龟毛兔角毕竟无者,亦名为法。以彼有无之自体,有无之轨则也 。
  H18善恶:顺益为善,违损为恶。又恶是乖理之行,於现在与将来招苦之行也。
  H19我: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此处指本性而言。佛教指五蕴之和合者为假我,非有实之我体。
  H20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於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於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六根。
  H21清净:离恶行之过失,离烦恼之垢染,云清净。
  H22酬业:酬者报也。即酬报过去之造作也。
  H23真妄:一切诸法有真妄之二。随无明之染缘而起之法为妄,随三学之净缘而起之法为真。又因缘生之法,总为不实,故为妄法,不生不灭之真如真实,故为真法。
  H24迷:暗於事理曰迷。
  H25一:一者不二之义,以平等不二之故谓之一。此处指 性与相合一而言。

  【佛学讲座第四讲】

  人生当前之所受(观受是苦)
  佛学内容,离不开人生和宇宙。人生有“当 前”、有“三际”,宇宙有“有情”、有“器界 ”,下当依次加以演述。今且先言当前之人生,这是我们本身最现实亲切的事,不可不先觉悟。

  所谓“当前”,就是指我们现身从坐母胎开始,直到寿命终结八识离身之一期生命。统此一生,不论何人,至始至终,整个遭遇领受*.,都可一言概括,那就是“苦!苦!苦!”。须知,这绝不是佛学之故作悲观,而只是作人生实况的直述。所以四谛的初门,就先说“苦谛 ”(谛是真实不变的道理),而教以修四念处观,其中一条即是“观受是苦*/”,这却是开智慧的起步。初学於此,假若不能有所警觉,则学佛又如何?求解脱又如何?

  甲、领受种类
  其实,我们对於外境的领纳感受,不仅苦之一类。详细分析开来,计有五种:㈠苦受*0, 指身(即眼等五识)之领纳违情境界,而感苦痛者。㈡乐受*1,指身之领纳顺情境界,而感快乐者。㈢忧受*2,指心(即第六意识)之领纳违情境界,而感忧恼者。㈣喜受*3,指心之领纳顺情境界,而感喜悦者。㈤舍受*4,指身心(通於六识)之领纳不违不顺境,而感无苦无乐无忧无喜者:这称做五受*5。

  或问:领受既有五种,何以但说苦受?这因五受之中,有虚妄有真实。乐喜舍三,惟是虚妄;苦忧二受,才是真实。这可从两层说明:第一层本无有,世间本无实乐(喜舍),而所以 感觉快乐(喜舍),那只是所痛苦(忧)的暂时停止或暂时离去之一种错觉而已。譬如我们患病初愈,忽觉甚乐;然而平素未病,乐在那里?第二层能改变,其所以为乐的,若是令他乐之不止,那就要变为苦恼。譬如食色二事,人以为大欲乐;如果使他终日饮食色欲不止,势必拼命求避,惟恐不及了。因此之故,乐是虚妄。若是苦忧二受,则不如此。第一层人生本身即是一种苦报,非由乐的因缘,才来苦受。第二层所苦恼的事,令之不止,也绝不变为乐。譬如以棍击身是苦,若不止鞭打,也惟有苦上加苦,绝无转乐之理。因此之故,苦是真实。

  可惜,众生不知乐是虚妄,所以穷逐不舍,终得不到真乐。所幸,佛陀深知惟苦真实,所以教修观受是苦,求解脱道。

  乙、苦果略举
  既然明白观受惟苦,但不知人生苦事究有多少?这若详演开来,则有无量无边;若是归纳来说,也有所谓“八万四千”、“百八烦恼”、“百一十种苦”,乃至“三苦”、“八苦”。今且略说“三苦”、“八苦”,如表示:

  第一“苦苦”*6:苦是苦恼逼迫之义,即约苦忧二受而言,指种种身心苦恼之苦。此中包括“八苦”:㈠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时,处溷秽中,头下脚上,如坐牢狱,故称胎狱。等出胎时,像山合体,往往难产,母子交危。既出以后,风触嫩皮,刀割脐带,这时真是有苦难说。所以婴孩坠地,都要放声大哭,请细听之,简直是说“苦啊!苦啊!”。㈡老苦:童子少年,迁谢不住,五十曰艾,六十曰老。这时发白面皱,形变色衰,饮食难消,气力虚微,拄杖羸步,坐起不便,身体衰败,精神昏沈。㈢病苦:身是四大(地水火风)假合,不免患病;四大不调,即有四百四病。或脏腑伤损,或皮肉疮痈;这时辗转床塌,全身疼痛,形消骨立,喘息呻吟,其苦难当。㈣死苦:有生就必有死,等命终时,犹如风刀解体,又像生龟脱壳,当然苦不堪言。㈤爱别离苦:父母夫妇子女兄弟等所爱眷属,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佛经上说,尘点劫来,我们为别离苦所流眼泪,若积聚起来,四大海容纳不下。㈥怨憎会苦 :冤家仇人,偏要常常遇到。孔子尚有宋国桓*.和楚国子西;佛陀亦有提婆达多和善星比丘,圣人且不免,何况凡夫?㈦求不得苦: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希望平安富贵,却是如愿以偿的很少。㈧五阴炽盛苦:五阴亦名五蕴是,指聚成假身心之色,受、想、行、识五大元素。既有这假身心,就时刻爱取欲尘,造作诸恶,如火不息。此是八苦的根本。曾有人说,这苦又可名健康苦,因之五阴假身,愈健康就愈往外攀缘,而苦也就愈无穷了,这话很有道理。

  不但如此,生、老、病、死和五阴炽盛,本为身内之苦,而内之内且充满不净(如五不净 观,九想观),乃是一具臭皮囊。其中死苦,为身后之苦,而后之后,仍要轮回H10不停。至於爱别离三,则是身外之苦,而外之外又有水、火、旱、潦、大风、地震、盗贼、刀兵、牢狱等天灾人祸。以上即是苦苦。

  第二“坏苦”H11:坏是变坏之义,即约乐喜二受而言。因为万法无常,乐境才现,苦境即来。俗云:贺者在堂,吊者在闾。当乐境坏灭之时,即是坏苦。

  第三“行苦”H12:行是迁流变动之意,即约舍受而言。虽有时不苦不乐,但我们的神识(俗称“灵魂”)迁流无当。仁王护国经说:一念中有九十刹那H13,一刹那有九百生灭H14,是为行苦。

   丙、三界统苦
  或问:苦有如此之多,那麽谁来受呢?是否汝受我不必受?当知,三界H15以内的一切众生统通得受,谁亦免不了。请为分别言之。

  一者“欲界”H16众生统受三苦:欲界包括六层天和下面的五趣杂居地(我们人类即居此中)。因为这范围的众生,都有饮食男女的欲望,故名欲界。但是,贪欲是一切烦恼的根本;贪染欲尘,自是一切苦之根因。所以,东方文化中,儒家主张节欲,佛家讲究断欲,以求减少灭除苦因。若西方文化则提倡纵欲,不知这就等於提倡受苦啊!

  二者“色界”H17众生兼受坏苦和行苦:色界包括四禅,共十八层天。这范围的众生,因有禅定的功夫,已无男女饮食的欲望,却仍保有色身和宫殿楼阁等,故名色界。可是,身为苦本,仍然不离生、住、异、灭,为生死所缠缚,所以有坏苦和行苦。

  三者“无色界”H18众生单受行苦:无色界包括四层空天。这范围的众生,所入禅定 (名四空定)更深,不但无饮食男女欲望,亦无色身执著,只留神识,故名无色界。可是,神识为招苦之缘(故学佛目的要转识成智),为一切妄念所依起,所以仍有迁流生灭的行苦。
  由此可见,只要是三界内的凡夫,都得受苦,无一例外。所以佛学教离苦的办法,就须跳出三界。

  丁、受苦益起颠倒
  还有一层,众生受这苦之后,并不是从此完结。原来,观察其所以招苦的原因,主要是烦恼盖住本性(指贪爱、嗔恚、愚痴等),这就是“惑”。因为迷惑颠倒H19,无有智慧, 自然胡作非为(指杀生、偷盗、邪淫等),这就是“业”。既然造作恶业,将来必定招受恶的果报,这就是“苦”。可惜,众生招受苦果,不但不知自反自省,往往还要怨天尤人,因此 更起迷惑颠倒;所以,“惑、业、苦”,恶性循环,永远不止。经上称为“三道”(道是能通义,惑通於业,业通於苦,苦又通惑),又名“三轮”(轮是能转义,三者轮转不休),如图示:

  人生实况,就像这图所示,解苦妄作,复造苦因;因此,加苦续苦,无有已时。譬如扬汤止沸,只见滚上加滚而已。无怪乎聪明的人总要感叹一声“苦海无边”了。
  最后,透露一点消息,佛法却有真正止沸之法,那就是要釜底抽薪,这且留到下文慢慢道来。

  【注解】
  *.受:受者领纳所触之境之心所法也。一、身受,领纳於身起分别之受,即苦、乐 、舍之三受是也。二、心受,领纳於心起分别心之受,即忧喜之二受是也。(心受亦摄舍受) 。
  */观受是苦:四念处观之一。(四念处观:一、身念处,观身不净 。二、受念处,观受是苦。三、心念处,观心无常。四、法念处,观法无我。)
  *0苦受:领纳违情之境而起苦恼之感者。(动态)
  *1乐受:领受顺情之境,使身心适悦者。
  *2忧受:心於违境受忧愁之感也。(静态)
  *3喜受:心於顺境受忻悦之喜也。
  *4舍受:身心领纳不违不顺(不苦、不乐、不忧、不喜)之境而苦乐之感共舍离者。
  *5五受:受心识领纳所对之境之作用也。差别有五种: 一、苦受,二、乐受,三、忧受,四、喜受,五、舍受。
  *6苦苦:三苦之一。苦众生身心之苦,从饥饿疾病风雨寒热鞭打劳役等苦缘而生之苦也。又有情之心身,本来是苦,更加刀杖等之苦,故云苦苦。
  H10轮回:众生无始以来,旋转於六道之生死,如车轮之转而无穷也。
  H11坏苦:乐境坏时所生之苦。
  H12行苦:行者迁流之义,一切有为法,迁流三世,无刹那常住安稳之苦。
  H13刹那:译言一念。时之最少者。探玄记云:“ 刹那间,此云念顷。於一弹指顷,有六十刹那。”
  H14生灭:有为之诸法,依因缘和合而为未有法之有,谓之生。依因缘离散而为已有法之无,谓之灭。有生者必有灭,有为法是也,有灭者必不有生,无为法是也。但自中道之正见言之,则有为法之生灭为假生假灭,而非实生实灭。
  H15三界:界,差别之义,彼此之事物,差别而无混滥也。凡夫生死往来之世界分为三。㈠欲界㈡色界㈢无色界。
  H16欲界:有淫欲与食欲二欲之有情住所也。上自六欲天,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无间地狱,谓之欲界。(详如六、七表)
  H17色界:色为质碍之义,有形之物质也。此界在欲界之上, 离淫、食二欲之有情住所也。谓为身体,谓为宫殿,物质的物,总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禅定之浅深粗妙分为四级,称为四禅天。
  H18无色界:此界无一色,无一物质之物,无身体,亦无宫殿 国土,唯以心识住於深妙之禅定。故谓之无色界。此即为无物质之世界,则其方所,非可定。但就果报胜之义,谓在色界之上。
  H19颠倒: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反於本真事理之妄见也。是为无明之所使然,倒见事理也。
  【附注】
  五蕴——旧译为阴,又译为众,新译为蕴。阴者积集之义,众者众多和聚之义,亦蕴之义也。

  【佛学讲座第五讲】

  人生三际之抉秘(十二因缘)
  当前人生,三界统苦;而千苦万苦,总在生死。佛陀出世,即是为此大事;以生死了,则一切苦了。
  欲了生死,先须洞明根源;欲明根源,故须进观“人生三际”,亦即过去生从何来?将来死往何去?此为世间一切学术宗教所欲穷尽而终未能穷尽之千古秘密,而佛学独能彻底说明之,且能彻底解决之,此佛学所以超绝一切学术宗教处。
  然则,佛学云何说明?曰万法生起,不离因缘;佛说生死苦果,因缘共有十二,名曰“十二因缘”*.。亦名十二有支(有生有死,故名有支)。

   甲、双重因果
  “因”是亲因,如种子,为能生之种。“缘”是助缘,如水肥,为助生之机。单因不生, 孤缘不长,因缘和合,自然结果。而因生果已,果随变因,因又生果;譬如桃果中仁,仁又生桃。所以,因果不绝,生死无尽。

  “十二”支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 八)爱、(九)取、(十) 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此十二支,辗转感果是为因,互相由藉是为缘,故称十二因缘 。所谓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缘”即生起和引起之意)。此即是吾人生死相续之根源。下依次略加说明:

  (一)无明——无始烦恼。谓无始*/来,一念不觉,於诸事理,迷暗愚痴,无所明了,故曰无明。粗分有二:根本无明和枝末无明。根本无明,乃菩萨所断,暂毋须赘;枝末无明,为凡夫所修,今宜审明。

  枝末无明又分二:㈠是迷理无明,即是见惑(身见边见等种种邪见),能发起善恶诸业。㈡ 是迷事无明,即是思惑(贪嗔痴慢等种种烦恼)能滋润生死苦果。今“ 无明”支,尤其约迷理无明而言,也就是吾人第六意识相应之愚痴心;诸烦恼中,此愚痴心最能发业。

  愚痴之事甚多,主要却有两椿条:㈠是迷执身相,认作是我;不知四大假体,实本无我。由是不知善恶因果,确实不谬,只为私心滔滔,於是恣情造作诸恶,发三途恶业,而招将来三途恶报。㈡是不了三界统苦,万法无常之真实谛理,只为贪著人天色无色界之可爱果报, 於是发有漏善业及禅定业,而招将来人天善报。

  (二)行——造作之义,即指所作善恶诸业。由於二种无明为缘,遂引起造作种种善恶事业 (所谓起惑则造业)。亦即无明力故,若起无贪、无嗔、无痴等善心,则造善业;若起贪、嗔、痴等烦恼心,则造恶业。但不论善业恶业,皆在吾人八识田中熏成种子(所谓宿生习气),此称为业力。须知吾人无始以来造业无边,故八识田中之种子亦无量无边。

  以上二支,属过去因缘。无明是缘,业力是因。因缘和合,遂感生现在苦果——识等五支,也就是吾人之五蕴报身。
  盖吾人之八识中,第八识是总报主。规矩颂云:去后来先作主公。当临命终时,名乱心位 ,八识田中无始来诸善恶种子争起现行,譬如摇彩,重者先牵。其中一强有力之业种子,就引第八识去投胎。於有缘父母,当其交媾时,视如淫剧,遂起一念爱心(男的爱母憎父,女的爱父憎母),而揽父精母血,成其胎中。然六道众生,有马腹有驴胎,或王府或孙宅,乃 至虚空中之微生物,无量无边,到底吾人第八识将投向何家?那得视各人之业力如何而定了。可畏哉!业力;可慎哉!业力。

  下面五支,即说此五蕴报身发展的过程:
  (三)识——本识*0揽蔢*1。即指第八根本识入胎之位。此时第八识,揽父精母血二蔢,名三和合。此为一期生命之开端。

  (四)名色——识眗胚团。名指心识(即初投胎之神识),色指形体(即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团)。由於一念爱染,投入母体为名;揽父母赤白二蔢,外托眗气成胎为色。此是胎相初成之位。因六根未成,识心未能显发了别之功能,但有心之名,无心之用,故不称心,而只称名;且初投胎时,形体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称身,故单称色。

  此一阶段,细分又有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罗蓝位,又云歌罗逻,译为凝滑,或云杂秽,即父精母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团凝滑之秽物。第二七日名部昙位,译为,经二七日,渐渐增长而成疮疱之形。第三七日名闭尸位,译为软肉,经三七日,渐成软肉之质。第四七日名羯南位,译为坚肉,经四七日,渐成坚固之肉。第五七日名钵罗奢位,译为肢节,又名形位,自神识投胎至五个七日生诸根形,四肢差位。以上皆属名色支摄。

  (五)六入——指眼等六根。在母胎十个月中,由名色渐渐六根成长完备;於出胎后,对六尘境有互相涉入之作用,故名六入,此为胎中成长之位。
  又细言之,从第五七日形位后,至第六七日名发毛爪齿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圆满 ;乃至第十九七日诸根具足。如是从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间总有三十八个七日,皆属胎中位摄。此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体。

  (六)触——接触之义。根尘和合而成触,此即出胎之位。谓十月圆满出胎,六根遂与外境相接触。当婴孩自出生至二三岁时,天真纯洁,六根对境,但起单纯知觉,尚无憎爱分别。此为六根交摄一切外境之作用。
  (七)受——领受之义。即领纳所触境界,谓根境相对於违顺等境上,生起苦乐等感受。当四五岁至十岁左右,年纪稍长,知识渐开,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对於饮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求,且能分别好丑,唯不生贪爱之心耳。此为对境所生之一种情绪。

  以上五支,总为五蕴报身,即过去因缘(无明与行)所引生之现在苦果。即有此五蕴假身, 则炽然起惑造业,随之又成现在因缘,而又将引生未来之苦果。其情形如下:

  (八)爱——贪爱。即因感受引生之执著。当十一二岁至十八九岁时,行将成年,欲望既开,对於五欲六尘,自然心生贪爱。所谓於乐受顺境,则起贪恋之心,於苦受逆境,则生憎恶之念 (爱包括憎)。唯未广遍追求耳。

  经云:贪爱如水,能润生死。譬如世间五谷种子,须蒙润雨,然后发芽;吾人八识田中之业种子,亦须蒙润缘而后现行。润缘者何?凡迷事之思惑,贪嗔痴慢等诸烦恼,皆为润生之缘;而其中爱字,为七情根本,最能润生。故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古德亦云:“爱不重,不生娑婆”。此为对境所起的一种贪染心。

  (九)取——妄取。亦即是上品之贪爱。约二十岁后,血气方刚,贪欲转盛,於一切境,广为追求,是名为取。此为贪染欲境之一种趋求。

  (十)有——业有。由爱取二支惑,遂发种种善恶之业( “行”支是过去之业,“有”支是现 在之业。)感生未来有生有死之果报。果报不外:正报:分本有(现在之身),中有(即中阴身,指此身已死,后身未成,中间所受之化身),后有(后世受生之身)。依报:包括欲有( 欲界)、色有(色界)、无色有(无色界)。如是有因有果,故名为有,此为所作业力感报之一种定规。

  以上三支,爱取又为缘(等过去“无明支”),有支又为因(等过去“行”)支;因缘和合,又生未来之果。
  (十一)生——倒识托胎。此身寿命终时,第八识在一切有情中,依其业力牵引,再去托胎受生。此为未来受报之一种活动。

  (十二)老死——衰老死亡。万法无常,有生自必有死。身坏命终名死,诸根衰败名老。众生莫不皆有死,却未必皆历衰老(如夭殇之人),故合老死为一支。自生至死,其间不免种种忧悲苦恼 。此为未来受报之一种结果。

  如上所说,十二支包括过去因缘(无明、行二支),现在苦果(识、名色、六入、触、受等 五支),现在因缘(爱、取、有等三支),未来苦果(生、老死等二支)。是为双重因果,此乃佛陀说明吾人生死相续之一种铁则。

  乙、异名喻况
  十二因缘,虽是只说三世,其实已括千世万世。何者?盖过去因缘,更从过去果来,故上溯过去则无始;而未来苦果,更生未来惑业,故下推未来则无终。可见,无始之前,吾人既已如此生死而来,无终之后,吾人恐怕也要如此生死下去。

  所以,十二因缘又名“十二重城”*2,五句章句经云:一切众生常在长狱,有十二重城围之。又名“十二轮”*3,辅行云:犹如车轮,辗转不穷。此众生所以不停轮回生死。

  然则,此事云何解决?十二因缘既是辗转由藉,故只要能断一支,则馀支不更相续;譬如十二轮中,取去一轮,馀轮不复辗转。是故经云: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而生死总根,即在“无明”。若无明断,则一切生死苦恼断,此为佛家釜底抽薪的办法。至於如何断法?俟述“内容设施”篇时再来讨论。

  【注解】
  *.十二因缘:因,说事之原素,缘,说果的促成,这是 穷究众生,涉历三世,轮回六道之由来。
  */无始:一切世间,若众生,若法,皆无有始,如今生从前世之因缘而有,前世亦从前世而有,如是辗转推究,故众生及法之元始不可得,故云无始。
  *0本识:阿赖耶识之异名。是为有为无为一切法之根本,故名本识。
  *1:父母交合之精液称之。
  *2十二重城:五句章句经曰:“一切众生常在长狱。有十二重城围之,以三重棘篱篱之。”三重棘篱即三界,又名三世。十二重城即十二因缘也。
  *3十二轮:辅行三之三曰:“十二轮者,大璎珞文,辗转不穷,犹如车轮。”十二轮亦十二因缘之异名也。

  【佛学讲座第六讲】

  宇宙有情概况
  人生状况,已如上说,其次当说所处环境——宇宙概况。所处环境,经上又名“世间”; 世括时间三世,间指空间间隔,均表无常之义。佛说世间,共有两种:㈠是有情世间,指动物环境;㈡是器世间,指植物矿物环境。
  先介绍有情世间:广义而言,一切众生,除佛以外,声闻缘觉菩萨圣人,亦属有情*.;狭义而言,但指六道的凡夫,今即专约此义,以圣人境界,吾等凡夫不能亲得受用,故非环境范围。

  甲、六道状况
  佛陀概括世间一切有情,归为六大种类,曰天、人、阿修罗、畜生、饿 鬼、地狱,这即是 “六道”。世上固有许多生物学家,对於动物,亦有其不同的分类法,却因受到个人智慧学问的限制,总不及佛陀的圆满周到。这因佛陀不但能见凡夫肉眼之所见(如人畜二道,而畜 道凡夫亦只见其少分),且亦能见凡夫肉眼之所不见(如天、修罗、鬼、地狱四道)。学佛之 人,以相信圣言量为依归,固不可因我之不见,遂谓为虚诞无有。

  六道众生的状况,千差万别,一一细说,不胜繁杂,今为略举二端,藉知大概。㈠是“ 类受”,类指正报种类,受指依报享受。其中依报,又自万端,单举寿长,以推馀福。㈡是 “苦厄”,苦是痛苦,厄是灾厄。六道果报,固然有别,总之不离观受是苦。

  一、天道*/
  天,是天然自然,乐胜身胜之义;此道众生,居诸趣之顶,威德特尊,神用自在,故名为天。
  约“类受”言:共分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亦名空界);自下而上,计二十八层天。其中欲界六层,亦如人间,有男女饮食之欲;其第二层名忉利天,居须弥山顶,自有三十三天(此三十三天,约横面言),即山顶四角,各有八天,中为帝释天主,世俗所尊玉皇上帝,即指此言;而第六层,则名他化自在天,却是魔王波旬所居。又、色界有四禅十八层天, 皆有禅定,已无男女饮食之欲,犹带身形楼阁诸色;其中前三禅各三天,第四禅有九层天。 又、无色界有四层天,入四空定,已无形相,只存神识。

  天上各种享受,皆殊胜於人间;如食曰天厨妙味,共一器食,随福差别;衣曰天衣无缝 ,不似人间,千缝百补。至於寿命,亦长人间甚多;如第一层四王天,寿五百岁,却以人间五十年为一日计算。向上一层,按此间倍倍增加;如第二层忉利天,寿一千岁,却以人间百年为一日计;乃至第六层他化自在天,寿万六千岁,而以人间千六百年为一日计。如是递增,至非想非非想天,则寿八万大劫。这因前生造上品十善因缘,方得如此殊胜果报。

  约“苦厄”:欲有五衰,寿将尽时,自然头上花萎、腋下汗出、衣裳垢染、身体臭秽、不乐本座,是名五衰。五衰现时,知必当死,愁忧恐怖,苦等地狱。又、色有三灾,初为火灾,劫火兴时,初禅以下,尽化灰烬;二为水灾,劫水起时,二禅以下,皆遭淹没;三为风 灾,大风所吹,三禅以下,乃至微尘,皆无馀在。呜呼!所住器界尚不能存,何况寄居众生 ,安能永在?甚至四禅天人,虽具深禅定,一旦命终,即不乐入禅,风触吹身,唯除眼识,馀皆有苦。又、无色界四天,虽无下面二界粗苦,仍有如疮(空处)、如痈(识处)、如病(无所有处)、如箭入体(非非想处)等微细苦;且寿命尽时,定力遂失,知当死堕,譬如高山忽坠深涧,生大恐怖。

  二、人道*0
  人,梵语摩赊,翻为意,以此道众生作一切事,皆先意起。法苑云:人者,忍也,於世违顺,人能安忍。
  约“类受”言:人道分布於四大星球之上,身形寿享,皆不相同。如东弗婆提,寿二百五十岁;南阎浮提,寿一百岁;西瞿尼,寿五百岁;北郁单越,寿一千岁。即以南阎浮提(亦即吾人所居地球)而言,五大洲上所居人种,发肤颜色、风俗习惯,乃至土地资源,亦多悬殊。然书经云:惟人为万物之灵;礼亦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盖以人易近道,最能止息妄心,堪能修行而言。此因前生行中品十善,感此道身。
  约“苦厄”言:就如上篇“人生当前所受”中所言,三苦八苦等,不另赘述。

  三、阿修罗道*1
  阿修罗*2,此翻无端正,又翻无酒,或云非天。以此道众生男丑女端 ,故名无端正。又因遍采名花,酝於大海,欲成香醪;但以鱼龙业力,其味不变,遂嗔妒誓断,故云无酒。又因多嗔多忌,虽有天福,而无天德,故名非天。

  约“类受”言:此道众生,分别摄属天、人、畜、鬼四道,故楞严经云:三界中有四种修罗,若於鬼道,以护法力,乘通入空,此从卵生,鬼趣所摄。若於天中,降德贬坠,其所卜居,邻於日月,此从胎生,人趣所摄。有阿修罗王,执持世界,力洞无畏,能与梵王及天帝释、四天争权,此阿修罗,因变化有,天趣所摄。别有一分下劣修罗,生大海心,沉水穴口,旦游虚空,暮归水宿,此阿修罗,因湿气有,畜生摄属,既是分属四道,身寿享等,亦随其类,多有不同。总由因中,虽行五常,却怀忌慢之心,所谓行下品十善,而感此道身。

  约“苦厄”言:各随其类,受苦不同。即以天趣修罗而言,除一般苦外,又因常好与帝释斗,或断支节,或破其身,或复致死;若伤心断节,续还如故;若断其首,即便殒没。其他三趣修罗,其苦更多。

  四、饿鬼道
  饿鬼,梵语黎哆,此翻祖父;或有众生,最初生彼道中,故其後生,名为祖父。又,鬼者畏也,饿云饥饿,此道众生,多受饥饿怖畏,故名饿鬼。

  约“类受”言:分三类九种,(一)无财鬼,以无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财鬼,少得饮食故;(三)多财鬼,多得饮食故。无财鬼又分三:(一)焰口鬼,火焰炎炽,常从口出;故纵得饮食,亦化灰烬。昔目连尊者母,即堕此身。(二)针咽鬼,腹大如山,咽如针孔。(三)臭口鬼,口中腐臭,自受恶报。少财鬼亦分三种:(一)针毛鬼,毛利如针,行便自刺。(二)臭毛 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三)大瘿鬼,咽垂大瘿,自抉啖脓。须知,谓少财鬼少得饮食,非真如人间净妙食,苟得厕坑粪秽,已似山珍海味了。多财鬼分三种:(一)得弃鬼,常得祭祀,所弃食故;(二)得失鬼,常得巷陌,所遗食故;(三)势力鬼,具威德势力,常得人间祭祀。譬如人间所供城隍、土地、王爷,乃至一般神祗,均属此类。诸类饿鬼,居遍诸趣,随所生处,而受其形,或居海渚,或在山林;或似人形,或似兽形,亦自差别。其寿有五百岁,却以人间一月为一日计。

  约“苦厄”言:以业力因缘,不闻浆水之名,所见清水,皆成脓血,不得饮食,饥渴难当 ;且常为刀杖驱逼,故恐怖非常。此皆前世谄诳心意,造作下品十恶,感此道身。

  五、畜生*3
  畜生,梵语底栗车,亦云傍生*4,以其形傍(身多横住),行为亦傍( 心多不正),故云傍生。
  约“类受”言:此道众生,包含甚广,举凡飞禽走兽,羽毛鳞介,或四足多足,有足无足,水陆空行,皆摄属之。就其出生,分为四大类:(一)曰胎生*5,例如牛马等,在母 胎中,含藏而出。(二)曰卵生*6,例如鹅鸟孔雀,依壳孵生。(三)曰湿生H10,例如蛤虫飞蛾,藉湿秽暖气而生。(四)曰化生H11,如龙等,无而忽有,唯依业力,变化而生。若论寿命,有朝生而暮死,有春夏生而秋冬死,乃至经千百岁而後死者,千差万别;而其身形享受,亦多悬殊不等。

  约“苦厄”言:或苦役、或充食、或人杀、或互,其苦无穷。近代西方学者有言:“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可谓说中畜道实况。总因前生愚痴贪欲,作中品五逆十恶,感此道身 。

  六、地狱H12
  地狱,梵语泥黎,翻为苦具;乃造恶众生,受苦器具;又因居处地下,故名地狱。
  约“类受”言:共有三类,(一)根本地狱,即八寒八热地狱;(二)近边地狱,即十六游增地狱;(三)孤独地狱,即山间、水中、旷野三处地狱。其形体寿命,受苦轻重,随各差别。 其中以阿鼻地狱受罪最剧。总由造作上品五逆十恶,感此道身。

  阿鼻,译名无间,为八大根本地狱之一,具五种无间故。(一)者趣果无间,终此身已,直堕於彼,不经中阴故;(二)者受无间,受苦无间断,中无乐故;(三)者时无间,决定一劫( 指中劫),相续不断故;(四)者命无间,一劫之中,寿命不绝;纵经剥割烹煮,肢体糜烂,然以行业因缘,冷风吹活,无间断故;(五)者形无间,地狱纵广八万由旬,众生身形亦八万由旬,中无少间,一人多人,皆遍满故。

  若论寿命,以八热而言,初等活地狱,寿同四王天五百岁,而以四王天五百岁为一日计,即当人间千二百五十万岁;二黑绳地狱,寿同忉利天一千岁,而以忉利一千岁为一日计,即当人间一亿岁。如是随六欲天递增,乃至阿鼻,寿一中劫。其苦寿如此,能不畏哉?

  约“苦厄”言:或火坑、或坚冰、或刀山、或剑树、或碾、或汤镬、或沸屎、或合山等诸多苦具,繁多难述。以沸屎言:在一大热沸屎河中,驱令入中,内有利嘴蛆虫,或从鼻孔入,则脚底出;或从足下入,则口中出。既脏且臭,热恼加刺,苦何以堪?

  乙、互相轮回
  上面六大种类有情,所以名“六道”者,道犹路也,是能通义;谓六道中众生,轮转四生,循环三界,互相通达,故名为道。这即一般常称的“六道轮回”。轮回的情形,各随业力,或人变鬼、或狱升天,有如图示。

  古人说:“钻马腹,入驴胎,涂炭曾经几度回,或时天帝殿前过,或向阎君锅里来”那有定算?昔忉利天上帝,尚且不免要入陶家变驴(如法句譬喻经),何况其下的凡夫?

  关於六道轮回的道理,在释典中,以十二因缘说得最为透辟(参考第五讲中所说);若儒书中,易经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至於六道轮回的事实,但具天眼宿命二通者,於一一众生自何道来?往何道去?自可了了悉见;若是未具二通,只要广览诸史,亦不难获多实证。惟其既不研经,又未读史,且不信圣言量者,方一味怀疑排斥。

  此六道中,天人修罗三道,以因中多为善故,果报亦胜,名三善道;鬼畜地狱三道,以因中多为恶故,果报则劣,名三恶道。其三恶道,又称三途,途含二义:一是途炭,取残害义,此中众生,多受残害;二是途道,取所趣义,为造恶众生,所趣向处。一曰刀途,即饿鬼道,常为刀杖,所驱逼故;二曰血途,即畜生道,必经流血而死故;三曰火途,即地狱道,上下四方,一片火海故。

  又,六道的凡夫,或升三善道,或堕三恶道,经上喻曰“头出头没”;谓整个三界六道,就如一大苦海,海中业浪,翻腾汹涌,前浪刚把吾人打出海面,那知一口鲜气尚未吸足,後浪随来,又将吾人打沉海底。如此,有时头出,有时头没,总是离不开这一大苦海,这就是吾人的有情环境啊!

  【注释】
  *.有情:有情识之动物也。即指众生而言。
  */天道:六道之一,亦名天趣。欲界有六重之天,并色界无色界之诸天是也。其依处在诸趣之顶,且身有光明,果报最胜,故谓之天。为有情轮回之道途,故谓之道。趣者所趣向也 。
  *0人道:六道之一,人界也。人界者,以五戒善因而趣之道途,曰人道。
  *1阿修罗道:六道之一,修罗道也。多由嗔、慢、疑之三因而生。
  *2阿修罗:又作阿须罗,旧称阿修罗。译曰无端,容貌丑陋之义。又曰无酒,其果报无酒之义。新称阿素洛。译曰非天,其果报胜似天而非天之义。为常与帝释战斗之神。六道之一。八部众之一。是属於鬼神之类。
  *3畜生:又曰傍生。为畜养之生类,故名畜生。一切之世人,或为啖食,或者驱使畜养此生。傍生者,言为傍行之生类也。
  *4傍生:佛家言畜生曰傍生。上自龙兽禽畜,下及水陆昆虫,皆是业轮恶趣,非人天之正道,故曰傍生。
  *5胎生:四生之一。如人类在母胎内完具身体而生者。
  *6卵生:四生之一。如鸟在卵壳成体而後出生者。
  H10湿生:四生之一。又作寒热和合生。如虫依湿气而受形者。
  H11化生:四生之一。谓依托无所,唯依业力而 忽然生起者,如诸天、诸地狱及劫初诸众生皆是也。
  H12地狱:梵语曰那洛迦、泥犁等。译为不乐、可厌、苦具、苦器、无有等。其依处在地下,因谓之地狱。共有三类:一、根本地狱,八大地狱及八寒地狱也。二、近边地狱,十六游地狱也。三、孤独地狱,在山间旷野树下空中等。

  【佛学讲座第七讲】

  宇宙器界概说
  器界,即指有情众生所依持之国土,和所资用之器物而言,或名器世间,或名器世界。
  不论国土和器物,据实言之,都是有情各自之一切种识之所变所缘。然有情之种类繁多,且境界悬殊,故所变缘之器界,自是多式多样;例如人类所见之江河,饿鬼则见为猛火粪秽,天人则见为金银琉璃,而鱼虾则视同烟雾空气。即就人类一道而言,虽以众同分(同类之性)故,业果相似,所见略同;而随著时地俗情学说之异,其说法亦多不同。所以,古来讲佛学者於此每多诤论,亦最易致人生疑。

  其实,佛陀说法,旨在令诸有情明了本体之实相,而实相不可诠说,唯随顺各类有情机感作各种方便导归,故有随自意语,随他意语,随自他意语等。若知佛陀“四悉檀”之施设,则二千年前在印度之随他意语,与二千年後之俗情学说,有不相符处,自是意料中事,则一切诤论疑惑,自然冰释。且今日公认之俗情学说,亦非即确立不移之真理;设使佛陀更来示现,当又是另一番之随他意语。要之,佛陀不论何时何地对何类众生之随他意语,皆为导引众生悟入实相之方便,此即佛法之微妙殊胜处。

  然则,学佛者只要一味以“圣言量”作依归,深信不疑,而不妨於今日之俗情学说,作适当之调整会通,自然於“世界悉檀”得欢喜之益,於“各各为人悉檀”得生善之益,於“对 治悉檀”得破惑之益,於“第一义悉檀”得悟入实相之益,而毋须兴疑经、改经之妄动,造谤佛、谤法之逆罪也。今乃本此原则,略述佛陀对人间所说之器界。

  甲 器界范围
  大略言之,约直竖说:一个“世界”*.(指大千系世界),有二十八层 天,如是上下各有此等世界。约环周言,一个“大千系”世界,为若干小世界所集成,如是环周各有无量“大 千系”世界。

  例如吾人所居之大千系世界,名曰“娑婆”(或译索诃,是堪忍义,此土众生,堪忍三毒烦恼,不忍出离故名)。本来方无定位,姑且以人类俗情,依日、地之关系,假设东、西、南、北之“四方”,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之“四维”,和上、下,共为十方。而如娑婆 世界者,十方各有无量之世界,且一一各有其名。如东方有阿(门内+众音出)佛世界,西方有阿弥陀佛世界,南方有宝胜佛世界,北方有成就佛世界等。根据华严经世界品所示:有“世界种”名普照十方炽然光明:分二十重,其中第十三重最中央之世界即吾人所居之娑婆,即有十三佛刹 尘数世界围绕;而如此二十重佛刹之“世界种”者,十方又各有微尘数世界围绕。其中一一世界,或净或秽,或大或小,或优或劣,固非一概;而虚空中之器界无量无边,重重无尽,则可断言。此由今日天文学之发达,推知“太阳系”、“银河系”,乃至“星群”之无尽,更可相互发明。若有不同者,则後者大部分尚为依推理所作之假定,而前者乃是佛陀依一切种智亲证之现量耳。
  今为进一步明了世界组织之概况,乃就近取譬,即以娑婆世界为例,本诸经论所说,作一略引。

  乙 娑婆三界组织略说
  先约直竖言:二十八层计分三界:初为“欲界”有六层天,依次为: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时分天)、兜率天(知足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据经上言,四王天居须弥山腰,忉利天居须弥山顶,五趣杂居众生则居须弥山下之诸星球上,而总为欲界范围。此界众生,皆有男女、饮食之欲;世间书上亦云“食色,性也”,故名欲界。中为“色界”,包括四禅 */十八层天,即初禅*0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1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净天。三禅*2三天:少净天、遍净天、无量净天。四禅*3九天:无云天、福生天 、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善现天、色究竟天。此范围众生,具诸禅定,虽有身器形色,由业果化生,无有男女阴阳性别,但以禅悦滋养身心,已无男女饮食之欲 ,故名色界。顶为“无色界”,包括四层天,曰空无边处天、识无边处天、无所有处天、非想非非想处天。此范围众生,依四空定,不但无男女饮食之欲,亦无业果所生身器诸形色( 只有空果色),故名无色界。须知,前二界有形器,无色界无形器,无形器者即如虚空,遍於前二界中,统为娑婆三界。此之三界,即为六道凡夫所居,生死流转,秽恶充满,故法华经喻为火宅*4,为不安稳处也。

  次约环周言:一苏迷卢系,即以须弥山为中心,山外围绕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四围有一大铁围山;其中有四大部洲(东胜神洲,西牛货洲,南瞻部洲、北俱卢洲),并八中洲 *5,数百小洲等集合而成。

  若以今日俗情学说会通,经论所称部洲,实指虚空中之星球而言,而吾人所居之南瞻部洲,亦即指地球而言。(约地球言,四周是海,中间是陆地,甚符“洲”字之义。)而俱舍论上所说苏迷卢系,亦如今之所称“太阳系”。而所谓七重金山,似即指星球运转之轨道言( 以地球人,见日星等,皆仰望而见,仰望之中,似从下而至上,轮轨层积,故喻之山);七重香水海,又似即指轨道与轨道间之空气以太言。而此苏迷卢系,乃为日之光热摄力所及,亦即为忉利天管辖范围。过此以往,则非日之光热摄力所及,已非地居天,而属空居天矣。

  由忉利天而外,器界范围乃层层倍高倍广增加;譬如倍高倍广有夜摩天器界,乃至倍高倍广有初禅天之器界;如是上上倍增,至大梵天遂为“一小世界”之范围。而合一千小世界,复倍倍高广,上至二禅天,曰“小千世界”。而合一千小千世界,复倍倍高广,上至三禅天,名“中千世界”。又合一千中千世界,复倍部高广,上至四禅天,名“大千世界”。因一大千世界,是积小千、中千、大千等三千而成,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此即为色究竟天之大自在天之领土,亦为一佛教化之域,故曰一佛土。统计应有百亿太阳,即有百亿苏迷卢系也 。今之娑婆,即释迦牟尼佛教化之世界,而在华藏世界中,仅为一世界种中之一世界,二十重中,居於第十三重也。

  丙 万物归纳六类
  上已言有情依持之国土,而在国土之上,又有甚多有情所资用之万物,以供有情衣、食、住、行、康、乐等用者,亦自属器界范围。

  今统收万物,不外六大种类:一者色尘,即眼识所缘之一切形色境界;二者声尘,即耳识所缘之一切声音境界;三者香尘,即鼻识所缘之一切气味境界;四者味尘,即舌识所缘之酸、甜、苦、辣等境界;五者触尘,即身识所缘之冷、暖、滑、涩等境界;六者法尘,指意识所缘之前五识落谢影子等。

  此六类境界,皆名尘者,尘是染污意,此六种境,能由六根入身染污净心;亦名六妄,指为凡夫所攀缘之迷妄境界;亦名六贼,即以六根为媒,能劫吾人本性中之功德法财*6也。 盖因“心本不生,因境有”,例如眼之见於色尘,以不知因缘性空,遂执为实我实法,而起贪睼痴烦恼,此即染污净心,劫功德财也。色尘如此,馀尘可知。

  呜呼!颠倒之凡夫,因迷惑之识,既自变此国土以居、自变此六尘H10以用,亦复因此国土六尘而又起惑造业受苦,而犹不自知,俗云:作茧自缚者,宁非吾人之谓耶?

  丁、人生宇宙略结
  如上,第四篇讲当前之人生,第五篇讲三际之人生,第六篇讲有情之宇宙,第七篇讲器界之宇宙。合此即是佛陀描述六道众生之人生观与宇宙观之实况。

  然此并非吾人正常之人生,亦非正常之宇宙。实言之,但因吾人有烦恼障故感此痛苦之人生,因有所知障故感此缠缚之宇宙;而吾人学佛目的,即为另求一极乐正常之人生与一自在正常之宇宙,此固须投以佛陀之法药,然投药之前,须先知病;上来四讲只是佛陀之说病,吾人却不可误会为佛陀故作悲观之谈论也。

  【注解】
  *.世界:世为迁流之义,谓过现未时之迁行也。(又有 破坏,覆真之义)。界谓具东西南北之界畔。即有情依止之国土也。又曰世间。间为间隔之义,世之事物,个个间隔而为界畔,谓之世间。世间大要有二种:一、有情世间,二、器世间。
  */禅:禅那之略。译曰弃恶、功德丛林、思惟修等。新译曰静虑。属於色界之心地定法也。今於欲界人中发得之,谓之修得。生於色界而发之,谓之生得。思惟而修得之,则名为思 惟修。成就之心体,即为寂静。有能如实虑知所对之境之用,故名静虑。为一种定心之法。
  *0初禅:清净心中,诸漏不动,名为初禅。即梵众、梵 辅、大梵三天。此三天,已不须段食,故无鼻舌二识,唯有乐受,与眼耳身三识相应,喜受与意识相应。
  *1二禅:清净心中,粗漏已伏,名为二禅。即少光、无量光、光音三天。此三天无前五识,仅有意识,因之惟有喜舍二受,与意识相应。
  *2三禅:安隐心中,欢喜毕具,名为三禅。即少净、无量净、遍净三天。此三天,识受皆与二禅略同,但意识怡悦之相,较为净妙。
  *3四禅:此天前五识俱无,亦无喜受,仅有舍受,与意识相应,名为四禅。即无云、福生、广果、无想、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九天。
  *4三界火宅:三界之生死,譬如火宅也。法华经譬喻品 曰:“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忧患。如是等火。炽然不息。”
  *5八中洲:四大洲各有二中洲附属之。名略之。
  *6法财:法能利润如财,谓之法财。
  H10六尘:尘者染污之意。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境,由眼等六根入身之染污净心者,故谓之尘。

  【佛学讲座第八讲】

  内容设施梗概
  此篇讲佛学内容,专指对治众生烦恼的法药言。佛是医王,为度众生,在这一代时教中, 曾经说法四十九年,讲经三百馀会,後由阿难尊者等诸大弟子结集经典,共三藏十二部,部帙浩繁,今且寻其设施*.法门的用意,略述梗概*/。

  甲、佛法总纲
  佛陀法药,广之虽有八万四千,约之则不外三大纲领,曰戒定慧,此名三无漏学*0;以能断烦恼,能了生死,故称无漏(漏喻烦恼)。这可说是佛法*1的本体,若离此三,则非真正佛法。

  戒即戒律。譬如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修学佛法,则需持佛戒律,这是学佛的根本。因为持戒,才能防非止恶,清净三业。三藏经典中,律*2藏即属於戒学,故曰“律规三业”,规范三业,非戒而何。然戒有禁止与勒令,禁止是消极的去恶,勒令是积极的为善,所以戒也包括一切的善法。

  定*3即禅定。禅是梵语“禅那”省称,定是梵语“三昧”译名。禅定要义,在於息虑静缘,内须不打妄想,外要不乱攀缘,这却是入道的枢纽。三藏*4经典中,经*5藏即属於定学,故曰“经诠一心”,一心即是定。若能入定,自可引发本性的功德;譬如盆水,扰动则混浊不清,静寂则光明映照,众生的心水亦然,所以定也包括一切的神通功德。

  慧即智慧。智是决断,慧是简择。这是学佛最终目的,开发智慧,就能去惑证理,所谓破诸烦恼,证真实理。三藏经典中,论*6藏即属於慧学,故曰“论辨邪正”,辨析邪正,最能开发智慧。然智有实智、权智,达真实理是实智,用之权巧摄众是权智,所以慧也包括一切的权智H10。

  须知,三学有其次第,必先持戒而後有定,若能入定自然开慧。故楞严经云:“摄心为戒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乙、佛法大意
  整个佛陀教法,若要论其大意,则亦可以三句括尽,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这却是说佛法的作用。
  所谓“诸恶莫作”,是说凡妨害众生,事无大小,皆不可去干;而“众善奉行”,则是说凡利益众生,事无大小,皆当为之。这两句合起来,也就是戒学中禁止和勒令的旨意。至於 “自净其意”一句,则是要使意业清净无染;而禅定正是清净意业的功夫,智慧却是清净意业的效果。所以佛法的本体和作用,恰可互相配合。涅槃*1经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可见这是一切诸佛通行的教化。

  传记中有载:唐白香山居士曾经往参鸟窠禅师,请问佛法大意,师即答以:诸恶莫作,众 善奉行。香山笑谓:若此二句,三岁孩童也能道得。师遂喝云:三岁孩童虽能道得,八十老 翁却未必行得。这段公案,对於学佛之人,实在可堪玩味!

  丙、二门并修
  至於学佛之人,想要明体而达用(体是戒定慧三学,用是诸恶莫作三句) ,则须讲究 “解行”并进。解是解了教理,行是如理修行;一者如目,一者如足,必须二门互相资助。

  解门有二:(一)是阅藏,广阅三藏教典,此在博学多闻。(二)是研宗,天台、贤首、三论、唯识,择其一宗,加以研究,此求专精深入。

  行门分四:(一)是律宗,遵照佛制,净除身口意恶业的方法。(二)是禅宗,主张不立文字 ,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方法。(三)是净宗,主张四法念佛,带业往生西方净土的方法。( 四)是密宗,采取手结印、口念咒、意观想三密相应,即身成佛的方法。

  二门之中,解理不妨广求多闻,行持则必专修一法。故昔有主禅净双修者,古德谓必深了实相以後方可,否则恐致禅净俱破,初学者又不可不知。

  但是,一佛出世,随著道法的讹替,人根的转变,概分正法、像法、末法H11三时期,而法门修行的机宜,则自不一。根据经典,初正法时期,约五百年(一说千年),佛之法仪未改,有教有行,亦有证H12果,此时持律堪可成就。次像法时期,约一千年,佛之法仪不行,而像似之佛法行,虽有教有行而无证者,此时则须加修禅定成就。後末法时期,约一万 年,佛法衰微,有教而无行,此时唯依净土成就。故大集经云:“末法亿亿人修行 ,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然则,吾人今距佛灭度,已逾二千多年,其末法之时乎!修净土之机乎!

  【注解】
  *.设施:规画施行也。
  */梗概:大略也。
  *0三无漏学:学佛人可通学者有三。一、戒学,戒者禁成也,能防禁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 。二、定学,定者禅定也,能使静虑澄心者。三、慧学、慧者智慧也,观达真理而断妄惑者。戒学者律藏之所诠。定学者,经藏之所诠。慧学者,论藏之所诠。依戒而资定,依定而发慧,依慧而证理断惑。因位之修学,过此三者,果上则无学也。
  *1佛法:佛所说之法。八万四千之法藏是也。又佛所得之法,法界之真理是也,又佛所知之法名佛法,一切诸法及佛法也。
  *2律:梵语优婆罗叉。有二解。一就教论,诠量名律。二、就行辨调伏名律。
  *3定: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动曰定。
  *4三藏:经律论也。此三者各包藏文义,故名三藏。经说定学、律说戒学,论说慧学。
  *5经:梵语修多罗之译意,又曰契经。三藏之一。即佛所说之教法也。契经者契谓契理契机,经谓贯穿摄化,即契理合机之经。(贯穿谓贯穿诸法,摄化谓摄化众生)。
  *6论:佛自论议问答而辨理也。而佛弟子论佛语,议法相 ,与佛相应者,亦名论。
  H10权智:达於诸法之实相,为如来之实智,达於其权法之差别,为如来之权智。实智者体也。权智者用也。如来成佛之本体,在於实智,一代教化之妙用,存於权智。
  H11正像末:凡一佛出世,则以其佛为本,立正法、 像法、末法之三。一、正法,正者即证也,佛虽去世而法仪未改,有教有行,有正得证果者,是为正法时。佛灭度後一千年间为正法期。二、像法,像者似也,讹替也,道化渐讹替,而真正之法仪行仪不行随而无证果者,但有教有行,而像似之佛法行,此时谓之像法时。正法後一千年间为像法期。三、末法,末者微也,转为微末,但有教而无行,无证果时,是为末法时,像法後一万 年间为末法期。过此末法後,即为灭法时。
  H12证:无漏之正智,能契合於所缘之真理谓之证。

  【佛学讲座第九讲】

  方便五乘解脱
  上篇佛法内容,譬世药味;此篇方便五乘,譬世药方 。药味性质,须固定而不变;药方轻重,则随人而开设。佛陀说法宗旨,总为众生解脱*.生死大事;然归元虽无二路,方便 */却分多门,故今且论五乘*0佛法。

  甲 契机施度
  佛陀教典,称为契经,不但要上契如来之理,而且要下契众生之机。古德云:说法不契机 *1,等於闲言语。故契机与否,尤为要紧。

  众生根机,由宿生栽培之浅深不同,致今生修学之利钝乃异。其钝根者,心思昏昧,有闻亦多不解;且眼光浅近,只图当前利害;故惟可为说“世间法”,先作方便接引;若与上等法,将无法接受,所谓中人以下,不可与语上也。其利根者。心思敏捷,或闻一以知十;且眼光远大,兼顾过未因果,则须为说“出世间法”,直令究竟度脱;若与下等法,则必不 满其意,所谓中人以上,可与语上也。如是应病与药,契机施度*2,故或种(令种善根)或熟(令善根成熟)或脱(令究竟解脱),一一皆无空过者也。

  乙、世间法——人天二乘
  世间法*3,包括人天二乘。即对钝钝根*4者,为说人乘;对钝利根*5者,为说天乘。乘者,本是运载之具,如舟车等,今喻指一切佛法,佛法能运载凡夫到圣地,故亦曰乘 。

  人乘者,譬如校制中幼学之低班,只讲究最基础做人之条件。因彼但知求现世之福报,如长寿富贵康宁等,故即为说做人道理,教以受持“五戒”*6,站住人格,将来可保不失人身。

  天乘者,譬如校制中幼学之高班,兼论升天之方法。因彼希图胜妙天福,如自然衣食,珍宝宫殿等,故即为说升天道理,教以实行“十善”,并世间禅定(四禅八定),将来遂可依其行善禅定之浅深,而趋升高下诸天。

  须知:在三藏教典中,凡说持戒布施禅定(四禅八定)之法,即为人天乘摄,此乃佛陀权为钝根者,免堕三途而设,故不出三界,非真正解脱。甚至升到非想非非想天,寿虽长达八万大劫,命终仍复轮回。故永嘉大师证道歌云:“著相布施升天福,譬如箭射虚空,势力尽箭还坠,招得来生不如意”,故此只是生灭世间之偷安小果,不可误为究竟法门。
  
  丙 出世间法——声闻缘觉菩萨三乘
  出世间法H10,则指超出三界、永离生死之究竟学问。此又分三 :曰声闻乘、缘觉乘和菩 萨乘。即对小乘根性者,说声闻乘;对中乘根性者,说缘觉乘;对大乘根性者,说菩萨乘。

  声闻H11乘者,譬如校制之小学:因闻佛之声教,明了苦空无常道理,修“四谛”法 , 断见思惑,而证阿罗汉果,故曰声闻乘。见思惑者,三界内生死根本,分见惑与思惑;见惑,又名见所断惑,是迷理(谛理)之惑,以见道时,见真谛理,能断此惑;思惑,又名修所断惑,是迷事(事境)之惑,须修道位中,重虑缘真,方断此惑。详分见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见惑八十八使,是约十使对三界四谛而论;思惑八十一品,是约贪睼痴慢对三界九 地而论(欲知详细品目,可参明伦一三一期天台教观简介文中所列)。今且略释“十使”名义 ,以助心观:(一)身见:五蕴非我,计我我所。(二)边见:於五蕴身,执断执常。(三)戒取 见:无益苦行,非因计因。(四)见取见:外道得益,非果计果。(五)邪见:不信三宝,拨无 因果。此五执见曰五利使,以惑性锐利,遇境辄生分别,且时刻有之,故曰利使。(六)贪: 心於顺境,而生贪著。(七)睼:心於逆境,而生睼恚。(八)痴:诸法事理,心不明了。(九) 慢:恃已本领,轻凌他人。(十)疑:诸法事理,心不决定。後五种名曰五钝使,以惑性较钝 ,由推前利使而生,如於顺己五见上起贪著、於违已五见上起睼恚等 ,故曰钝使。阿罗汉者 ,声闻乘之极果,含有三义:(一)杀贼义,破身口诸恶,杀尽见思烦恼贼;(二)应供义,断 惑道高,堪受人天供养;(三)无生义,永入涅槃*1,不复分段生死。须 知声闻之人,但期出苦,为自了汉,无化他志,故为小乘。

  缘觉乘者,譬如校制之中学;此人根性稍利,禀佛“十二因缘”教法,修道觉悟,断见思惑,更侵习气,而证辟支佛果,故曰缘觉乘。辟支佛,即译曰缘觉,已如上所说:又曰独觉,以生无佛之世,无从闻法,因宿世修学力故,观飞花落叶,而独自悟道者,故称独觉。习气者,谓烦恼之习惯气分,如器中臭物,物虽除而臭气尚在。故涅槃*1 经云:“声闻缘觉有烦恼习气,谓我衣、我钵”,此即见惑之习气;而大智度论中所引“舍利弗之、毕陵伽之慢、难陀之贪”,则是思惑之习气。须知,缘觉之人,虽不益物,犹能导利部属,故为中乘。

  菩萨乘者,譬如校制之大学;此人根性大利,从初发心,即具广大誓愿,修行“六度
  H12万行H13”,普度众生,经三大阿僧祗劫,证成佛果,故为大乘。菩萨者,具云菩提萨*0,译曰觉有情,以能自觉,又能觉悟一切有情也。佛果细分有四:藏教佛果与通教佛果,但断见思,与声闻缘觉齐;别教佛果,则兼破尘沙,更除十二品无明,远超声缘之上,圆教佛果,则尽除四十二品无明,而得究竟H14解脱。

  当知:佛法而曰五乘,或三乘(声闻、缘觉、菩萨),或二乘(大乘、小乘),皆是佛陀方便施设,其实但一佛乘耳,故法华经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盖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皆堪成佛;然以根性不等,不得已曲为说二说三为五,而无非作究竟成佛之梯航。所以释尊四十九年说法,其中番番调停,次次陶铸,待到法华会上,众生机熟,即为开权显实, 会三归一,然後一一法皆成佛法。吾人研习佛学,固当洞悉佛陀之真实用意,亦须明白佛陀之方便办法。下面乃依五乘次第,分别详述其修行法门。

  【注释】
  *.解说:离缚而得自在之义。解惑业之系缚,脱三界之苦果也。
  */方便:有二释:一、对般若而释,谓达於真如之智为般若,谓通於权道之智为方便。权道乃利益他之手段方法,依此释则大小乘一切之佛教概为方便。二、对真实而释,谓究竟之旨归为真实,假设暂废为方便,故又曰善巧,或曰善权,即入於真实能通之法也。利物有则云方,随时而施曰便。又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方法也。
  *0五乘:乘者乘载之意,以名行法,乘行人使各到其果位之意。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别。五乘者:一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於人间者,二天乘,乘十善之行法而於天上者。三声闻乘 ,乘四谛之行法而到阿罗汉果者。四缘觉乘,乘十二因缘之行法而到辟支佛果者。五菩萨乘,乘六度之行法而上於佛果者。此通途之五乘也。
  *1契机:上契佛理,下合众生之根机。
  *2度:渡也,生死譬海,自渡生死海又渡人,谓之渡。又梵语波罗密,译曰度,言到彼岸。即度生死海到涅槃*1岸之义。
  *3世法:世谛之法,世间之法,因缘生之法,可毁之法, 皆云世法。(世谛为世俗人所知之道理。)
  *4钝根:愚钝之根机,不堪成就佛道者。
  *5利根:锐利之根机,能速疾成就佛道者。
  *6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
  H10出世:超出世间,入於涅*1,谓之出世。出世间法则为出离有为迷界之法。
  H11声闻:为佛之小乘法中弟子,闻佛之声教,悟四谛之理,断见思惑而入於涅槃*1者也。是为佛道中之最下根。
  H12六度:六波罗密也。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禅定、六、般若(详如十二表)。
  H13万行:一切之修行也。
  H14究竟:事理之至极也。

  【佛学讲座第十讲】

  五戒十善
  五乘佛法,上篇只是总标纲领名称,此篇以下,则为别明条目内容。人天二乘,虽属世法,却为一切出世佛法的基础;譬如今日幼教(如上篇喻),固未正式入学,已为所有大中小学教育的根本,故先为说“五戒”和“十善”。

  甲、五戒
  佛陀制戒,旨在防非止恶。众生业缘,作善则升,造恶乃堕:而一切恶中,此五为重,是三途因;是故,要保人身,五戒为急。

  (一)不杀生 生指众生,固非仅限人道一类;凡有情识,不论大小贵贱,莫不宝爱自己生命,故蚊虻蝼蚁,亦皆偷生;杀则夺其生命,毁他正报,其业最重。然佛法根本教义,就在慈悲二字,慈是与乐,悲是拔苦;既杀物命,慈悲何有?故一切戒中,不杀为首。

  学佛之人,知一切众生,尘点劫来,往返六道,皆曾互为父母眷属;且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成佛。经云:一切众生,皆我过去父母,亦是未来诸佛。故不可杀,亦不当杀也 。

  世上杀业重者,多由世人贪恣口腹之欲。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古德亦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是故,学佛之人,思绝杀业根源,都倡戒杀茹素;所谓:一日不食肉,天下杀业无我分,能不勉哉!

  其实,不但佛家主张戒杀,儒家亦然。故孔子讲仁,又曰胜残去杀,礼教启蛰不杀,而诗称文王德及鸟兽昆虫,此即戒杀之训也。

  (二)不偷盗偷 盗曰不与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有,一毫莫取;若不与而取,则侵人依报,即为偷盗。是故,学佛之人,必须素位而行,自食其力;居官则守廉洁,不贪分外之财;经商则讲信实,不取秤两之巧。乃至公家一墨一纸,不挪个人私用;路拾半丝半缕,尽付官府招领。

  然则,佛家戒盗,亦即儒家倡义。义者宜也,分外之财,固非所宜,孔子曰见利思义。其为戒盗,固毋须言。

  (三)不邪淫 男女交媾,谓之淫欲,此是三界轮回生死根本,故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若出家众,志在断欲证果,为人天师,其戒则曰不淫,乃一切淫事,皆所不许。若在家众,则为传续祖宗香烟,夫妇结婚,是人之大伦,固所许也;正式夫妇以外行淫 ,即为邪淫,则所不许。

  须知,行邪淫者,坏乱人伦,即以人身行畜生事,现生已成畜生,来生必变畜生也。且邪淫之人,所生儿女,禀其气分,亦必不能贞洁;故淫人妻女者,人亦淫其妻女,因果如此,宁不戒哉?

  是故,诗首关睢之篇,且多斥不好德而好美色,而孔子言: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是儒家亦戒邪淫也。

  (四)不妄语 以欺诳心,说不实话,谓之妄语,此乃造一切恶业之前锋。然於有说无,於无说有,君子尚且不耻;若学佛人,未证言证,未得言得,是大妄语,造无间罪,更所不许 。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又曰:民无信不立。是儒亦戒妄语也。

  (五)不饮酒 酒能乱性,令人昏醉无智,因而增过造恶,譬如昔有一人,独居饮酒,忽见邻鸡,遂杀而下酒,邻女来找,诳称未见,因起染心,强而奸之。如是四罪并犯,故不许饮 。礼制一饮百拜,孔子曰:饮不至醉。是儒亦戒饮酒也。然则,佛家之五戒,亦即儒家之五常(仁义礼智信),乃人伦之常道;是故,无论学佛与否,受戒也未,皆当适守也。

  须知,五戒之中,前四为性戒(性者,定也不改为义)佛未出世,本自有之,无论受与不受,犯则有罪,现受王难,死报三途。第五为遮戒(遮者止也制止不作),饮酒之性,固属无罪 ,却能犯馀戒,故佛特遮止之;已受戒者,饮则咽咽是罪,未受者无罪。

  复次,守此五戒,详细又有开、遮、持、犯之不同。开者,许其作也;遮者,禁止去作, 持者,守住不失;犯者,违犯不守。戒律中乃为说明何事当开?(譬如世尊为救商贾而杀生,因保野兔而妄语)何戒属遮?云何奉持?乃至犯戒轻重、忏悔之法等,可见持戒非易,亦不呆板也。

  乙、十善
  十善 是十条善业。佛陀教训,无非劝人戒恶修善;而一切善恶诸事,归纳起来,不外此十条,这包括身有三、口有四、意有三,犯之则为恶,守之则为善。此与五戒不同者,五戒只 重身口二业,十善则兼重身口意三业也。

  身三业者,(一)不杀生:杀生指直接或间接杀害一切物命。(二)不偷盗:指检取非本分应得之财物。(三)不邪淫:凡正式夫妇以外行淫,乃至正式夫妇,而不论时间、不管地处行淫,皆为邪淫。但能约身如绳,不犯此三,就能使身业清净;若进而能放生布施,修持梵行,其功德更大。

  口四业者,(一)不妄言:说话虚假,蒙骗众生,即是妄语。(二)不恶口:说话粗暴,咒骂对方,即是恶口。(三)不两舌:两方挑拨,搬弄是非,即是两舌。(四)不绮语:邪僻秽语,令心淫荡,即是绮语。但能守口如瓶,不犯此四,就能使口业清净。若进而能以诚实语、柔 软语、和诤语、质直语待人接物,规过劝善,其功德更大。

  意三业者,(一)不贪:贪是贪爱五欲,迷恋不舍。(二)不嗔:嗔是少不随意,便生怨恨。 (三)不痴:痴是迷惑颠倒,不信因果。但能防意如城,不犯此三,自能令意业清净;若进而观身不净,心生慈悲,解因缘法,其功德更大。

  丙、应辨
  粗略说来,固然持五戒之因,将来就可得人身之果;修十善之因,将来就可得升天之果。详细辨之,因果并不如此简单,盖造因中有真伪(真,是真心戒恶修善。伪,是假装别有企图)、有纯杂(纯,是纯粹求法。杂,是夹杂名利),有大小(大,是大菩提心,广度众生。小,是狭小心量,做自了汉。)乃至互相转变(如先真转伪或由大变小)种种不同;故感果上就有正报之寿夭美丑智愚贤不肖,依报之贫富贵贱种种享受千差万别。楞严经云:因地不真,果招纡曲。学佛之人,能不慎哉!

  再者,造恶固有罪过,作善则有功德。然功德分有漏*.和无漏两种。若持戒修善,只知著相*/求福*0,欲图将来人天果报,便是有漏功德;此则享福既尽,仍复轮回,不了生死;若能三轮观空,离相*1去障*2,则成无漏功德,将来就可断惑证真,究竟解脱。若是学佛之人,既能严持五戒,策修十善,又知念佛回向往生,则现在即是娑婆之正人君子,将来定是乐邦之上善菩萨也。

  【注解】
  *.漏:烦恼之异名也。漏为流注漏泄之义,三界之有情,由眼耳等疮门,日夜流注漏泄烦恼而不止,故名漏。又烦恼现行,使心连注流散而不绝,故名漏。烦恼如漏器漏舍也。又漏失之义,烦恼漏失正道,故名。又烦恼使人漏落於生死,故名。
  */著相:心情缠绵於事物而不离,谓之著。著相即执著於相而不离也。
  *0福:吉事如富贵寿考统称曰福。
  *1离相:言离一切有为相也。
  *2障:烦恼之异名。烦恼能障碍圣道,故名障。

  【佛学讲座第十一讲】

  四谛十二因缘
  次说声闻乘的四谛法,和缘觉乘的十二因缘法。

  甲、四谛
  言四谛者,即苦、集、灭、道四种真理。因这四法,自性不虚,皆悉审实,故称为谛。这是圣者所悟的真理,吾人依之而修,可以超凡入圣,故又名四圣谛。下面分别解释:

  一、苦谛:苦是逼迫性,痛恼之义,这是指众生的身心 (正报)和国土环境(依报)。三界众生,依业受报,虽有不同的身心环境,却都常为种种痛苦所逼恼,故说是苦谛。法华经云:“三界无安,众苦充满。”详如第四讲,有三苦八苦等;再简单说,缠身的有老病死苦,扰心的有贪嗔痴慢苦,外界有天灾人祸苦,死后有堕落恶趣苦。总言之, 吾人生此五浊恶世中,其所感受,不论正报依报,都是忧患的、束缚的、逼迫的、苦恼的、无常的,所以说为苦谛。这是三界生死的果报。

  二、集谛:集是招感性,招集之义,这是指众生的见思二惑。因为众生自心所起的见思烦恼,能驱使妄造一切恶业,而依业受报,自然招集来无尽的生死等苦,所以说为集谛。经云:“惑*.与业俱,能招生死。”见思二惑,已在第九讲中详明;细分之,见惑有八十八使, 思惑有八十一品。这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三、灭谛:灭是可证性,灭无之义,这是指小乘所证的涅槃*1。因为声闻圣者,只要证到涅槃 *1的果位,就已灭尽一切烦恼惑业,永无生死的痛苦,所以说为灭谛。涅槃*1有两种:一是有馀依涅槃*1,指三界惑业,虽已断尽,而寿命未到,尚留报身者。二是无馀依涅槃槃*1,指惑业断尽,又舍报身者。这是了脱生死的圣果。

  四、道谛:道是可修性,能通之义,这是指小乘的正助道法。因为依此道法,正助双修,即能从生死凡地通至涅槃*1圣地,所以说为道谛。正助道法,略则戒定慧,广则三十七道品。这是了脱生死*/的办法。

  综观四谛的道理,无非在说明世间的有漏因果和出世间的无漏因果。苦谛是世间生死的苦果,集谛是世间生死的苦因;灭谛是出世间解脱的乐果,道谛是出世间解脱的乐因。凡夫若无贪等集因,怎会招来生死的苦果;圣者若非精修道法之因,安得涅槃*1寂灭之果。果不离因,无因不感果。可见,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

  如果依照四谛的顺序,应当先因後果,谓之“集苦道灭”,现在却先果後因,说成“苦集灭道”,何以如此?原来这是佛陀教化众生的一种善巧方便。因为果易晓而因难知,为容易化导起见,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厌离,次说业因,教他断集;继之,又先示涅槃*1*0乐相,令彼欣慕,後教道法,使他修持。目的要使小机的众生,能以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而已。

  根据教史记载,四谛之法,是佛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对五比丘等所说。当时共说三次,称为“三转法轮”;这是表示佛之说法,能以摧毁众生的烦恼,碾平众生的心地,运载众生离苦得乐,转凡成圣,喻如车轮之运转,故称转法 轮。一为示转:讲“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灭,可证性;此是道,可修性”。这是佛对上根之人,直接开示四谛的真相,令其一闻即悟。二为劝转:讲“此是苦,汝应知;此是集,汝应断;此是灭,汝应证;此是道,汝应修”。这是佛对中根之人,初次听法,不能直下承当,因此重为警省劝修,使其信受奉行。三为证转:谓“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断;此是灭,我已证;此是道,我已修”。这是佛对下根之人,一再不能信解,遂引己为证,以明非虚,使其破除疑虑。

  乙、十二因缘
  言十二因缘者,即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 、生、老死共十二 有支,(意义已在第五讲中说明)这是一切众生涉历三界轮回生死的由来。缘觉乘人即依此法门修行,觉悟无生之理,而证道果,名辟支佛。

  其实,缘觉十二因缘法的内容,与声闻的四谛法相同,但在名相上有开合之异而已。云何开合?谓无明、行、爱、取、有五支合为集谛,而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合为苦谛。观十二因缘之智,即是道谛;灭除十二因缘,即是灭谛。既是内容相同,何故重说?这是为机宜不同的关系。比较言之,声闻根钝,故佛略说四谛法;缘觉根利,故佛详开十二因缘法。然则,云何观修十二因缘法?原来,十二因缘有流转门*1、还灭门*2两种。缘觉之人,於此二门,逆顺进研,因知因缘和合,诸法有生;因缘别离,诸法有灭;由观此因缘生灭,了知万法皆空,而证得真谛之理。下面将此二门分别解释:

  先说流转门:这在说明六道凡夫轮回生死的相状;凡夫之生死无尽,犹如水之流动不息、轮之旋转不止,故称流转生死门。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依次说明:因有过去“无明 ”不觉之烦恼所使,迷於声色货利中,处处颠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行”为来; 既有过去所造业因,自然要牵引第八“识”总报主去投胎受报;有了业识投胎,自然组成“ 名色”之体形。有了形体,自然渐备“六根”。既有六根,自然能与外境接“触”;接触之後,自是对顺逆境而感苦乐之“受”;既有苦乐感受,自要发生“爱”憎之心;既生贪爱, 渐渐就会开展欲望心,於是广为追求妄“取”;既是妄取造作,自然“有”生死之因, 要受业力支配;既有现在业因,自然未来要往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命,自然由“老”至 “死”,不免种种忧悲苦恼。如是辗转,依因感果,果上复造因,因果不昧,轮回无穷。

  次说还灭门:这是指示圣者解脱生死之法门;圣者只要依法修行,最後就能灭除烦恼生死 ,还归涅槃*1真性,故称为还灭涅*1门。所谓“ 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 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略为解释:因为探讨生死的根源,所以会有“老死”之苦,则是由於投“生”之故;而所以会来投生,则是由於所造业“有”之故;如是步步逆推,乃至所以会妄作善恶业“行”,则是因有无始“无明”之故。所以要想无复“老死”,则当不去受“生”;而要不受生,则当不造“业”;要无业有,当不妄“取”;如是乃至要无诸“行 ”,则当破除“无明”烦恼。故知无明烦恼,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贼须先擒王,又如伐树先斩树根;一旦无明灭除,则行随著灭除;而行一灭则识亦随灭;乃至不去投生,则自无老死忧悲苦恼。这即是还灭门的道理。

  丙、三界迷谛
  按三界内之凡夫外道,皆有无明烦恼,故不了真谛之理(亦是不明四谛道理),而有轮回生死。此界内之无明,专指见思惑言;不论声闻缘觉,皆由断此见思二惑,而证道果。

  其声闻圣者,依四谛法修行,渐断见思二惑,故其果位,依断惑之浅深,共分四阶段:( 一)初果“须陀洹”,译为入流,谓预入圣人之流。用八忍八智之无漏十六心顿断三界八十八使见惑尽。从此不坠恶道,任运七番生死,而证阿罗汉果。(二)二果“斯陀含”,译为一来,又进断欲界九品思惑之前六品,因尚有後三品未断,必须还到欲界来受生一次,故名一来。 (三)三果“阿那含”,译为不来,已进断欲界後三品思惑尽;既无欲界烦恼之因,则无欲界生死之果,故不再来欲界中受生;而居色界第四禅之五不还天中,专志用功,以进断上二界思惑,名为不来。(四)四果“阿罗汉”,译为无生,三果圣人又断上二界思惑七十二品尽,到此见思二惑都已断尽;生死之因既无,生死之果自亡,故永不再受三界生死,名为无生。 经云:“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後有。”此即是小乘之极果。

  若是缘觉圣者,则依十二因缘法逆顺观行,顿断见思二惑,所以不另分列果位。且声闻缘觉,虽是同断见思,同证偏真;但声闻根钝,只断正使,不侵习气,譬如烧木成炭,尚留馀烬;而缘觉根利,非但正使,兼断习气,譬如烧炭成灰,更无馀烬。

  关於烦恼习气,兹举二公案为证。大论云:“舍利弗往昔为蛇,曾害国王,医人收蛇,令吸毒气,若不吸者,即须入火。蛇思了云:我毒已放,云何更吸,即入火死。以由善恶不相妨故,故得圣果。”这就是舍利弗犹有嗔之习气。又“毕陵伽一日渡河,因其水急,叱曰:小婢驻流。河神诣佛白言:毕陵慢我。佛令忏悔。毕陵唤云:“小婢来,我与汝忏悔。众笑 忏而更骂。”原来毕陵伽五百世曾作婆罗门,又见河神宿生曾为己婢,所以开口闭口仍然不忘高傲口气,此即是毕陵伽犹有慢之习气。当知,舍利弗和毕陵伽,皆是佛之大弟子,早断见思烦恼,而其习气尚且今生未了,可见断惑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啊!

  【注解】
  *.惑:迷妄之心,迷於所对之境而颠倒事理谓之惑。贪睼等烦恼之总名。
  */生死:一切众生惑业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严经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
  *0涅槃*1:为圣者所证的究竟境界(即解脱安稳的境地)。译为灭,灭者灭烦恼故,灭生死故。
  *1流转门:对还灭门之语。无始以来,无明烦恼,作善恶之业 ,感苦乐之果,即惑业苦次第缘之迷之因果也。四谛中苦集二谛为流转门,灭道二谛为还灭门。
  *2还灭门:对於流转而言。灭者涅槃*1也。造业受生死之果,谓之流转而修道证涅槃*1谓之还灭。

  【佛学讲座第十二讲】

  六度万行
  五乘佛法,人天二乘止是世法,不了生死;声缘二乘,虽为出世间法,却惟自了,未能度众,仍非究竟;真能上弘下化,广度群生,悲智双运,福慧齐修,圆满佛果的,就是菩萨乘——修“六度万行”之法,这也才是佛陀说法之真正本义。
  六度,即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六种法门。度,梵语波罗蜜,新译为到彼岸,谓行此六法,能令众生,度生死流,到涅槃*1岸。本来,行菩萨道,就是志在利益众生,圆满佛果,固当统修一切上求下化之法;若略则约为“六度”,广则总摄“万行”。分别解说如下:

  甲、六度
  一、布施度 梵语檀那,此云布施,谓布己所有,施与众生。所谓未成佛道,先结法缘;是故,菩萨利益众生,檀那为先。
  略分三种:(一)财物布施,指以饮食衣服、田宅珍宝、乃至妻子身命,一切所有内外之财,能施与所需的众生,称为财物布施。譬如释尊往昔投身饲虎、代鸽喂鹰。这可以资助众生的身命。(二)诸法布施,将自己从经论中,及善知识处,所学世出世法,以清净心,为人演说,是为诸法布施。譬如孔子讲学,释尊说法。这可以资助众生的慧命。法华经云:诸供养 中,法供养最。故金刚经说: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所得福德,不如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三)无畏布施,指对遭遇灾难危苦心生恐怖者,能为解除,使得无畏,是为无畏布施。譬如观世音菩萨寻声救苦,故世号为施无畏者。这可以资助众生的心安 。

  约功德言,能行布施,即可除怨,盖行施就是广结善缘,故自然无怨;否则,一家饱暖千家怨,财聚则民散,不免结恶缘。且行施者,并不致因而缺乏;老子云:既以为人己愈有, 既以与人己愈多。四十二章经云:譬如一炬之火,数千百人,各以炬来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约对治烦恼言,则可去除贪悭之障。贪是求其所无,悭是吝己所有,此是烦恼障之根本;行布施法,能破除之。昔释尊说法,有持花供佛者,佛令放下,其人既置花已,佛仍令放下 ,其人不解,佛言:放下汝之烦恼。世间之人,屡贪著五欲六尘,故缠缚三界;果然看破放 下,自可自在解脱。

  凡学佛者,人人皆可随分随力而行布施,有钱者固可出钱,无钱者亦可出力,无力者但见他行善,出口赞叹,乃至念念发心随喜功德,岂不也是方便布施?

  二、持戒度

  梵语尸罗,此翻为戒。持是持守不犯,戒有三聚净戒。戒乃正顺解脱之本,遗教经云:於佛灭後,当尊重波罗提木叉。菩萨之人,既已布施一切,舍欲出家,当受菩萨戒法,故列在次。

  三聚戒者:(一)摄律仪戒,律是律法,仪是仪则;所制律法,以防遏过非,因而立身之仪则,称为律仪。此包括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一切之戒律,重在止恶防非。(二)摄善法戒,指以修一切善法为戒者,重在修习善法*.。(三)饶益有情戒,指以饶益一切众生为戒者,重在化度众生。

  约功德言,能持戒者,当下即得清凉(尸罗又翻清凉)将来必获解脱(波罗提木叉即翻解脱) 。世间凡夫,三业多恶,所以身心热恼,生死疲劳;菩萨持戒,三业清净,故得清凉;断烦恼惑,故获解脱。

  约对治言,则可去除恶业*/之障。经云:阎浮提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无非是业。 而戒正以防止为义,能防恶律仪无作之非,能止身口意三业之恶。

  佛言:佛在世间,以佛为师。佛不在时,以戒为师。是故,学佛之人,应当尊重严持戒律。昔释迦尊为须陀摩王时,为持不妄语戒,遂以身殉,故得圆满六度之行。而波罗脂国之二比丘中,其一比丘亦为持不饮虫水戒,宁愿渴死,因此得生忉利天上,天身具足,先到佛所,而得法眼净。是故经云:佛子离吾数千里,忆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虽常见吾,不顺吾戒,终不得道。 闻此,宁毋勉哉!

  三、忍辱度

  梵语羼提,此云忍辱;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辱之境,谓内心能以安忍外所辱境。学佛之人,为护戒法,纵有骂打,亦当默受而不报,故第三修忍辱度。

  亦分三种:(一)耐怨害忍,指对於众生之嗔骂打害,种种逆境,能忍而不生睼恼;乃至对於众生之恭敬供养,种种顺境,能忍而不生骄逸。此是观人而忍。(二)安受苦忍,指对於世间之寒热、风雨、饿渴、衰老、病死诸苦,能忍而不退修行。此是观法而忍。(三)谛察法忍,指对於佛法之无生深理,谛观诸法,缘生性空,能以安住不动。此是观空而忍。

  约功德言,以能忍故,护戒清净,则无过失;又以忍故,所修善法,通能成就。约去障言,可以对治嗔恚之病;嗔为三毒之一,经云: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又云:嗔是心中火,能烧功德林。这是修行大障,修忍辱度,即可去之。

  谚云:万事成於忍。书经亦云:必有忍,其乃有济。如韩信能忍胯下之辱,故立大汉勋功;而苏秦能忍锥刺之苦,终挂六国相印。求诸世法尚然,何况修出世法?故我释尊,昔为六度万行
  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体,丝毫不嗔不动,乃能成就大道。

  四、精进度
  梵语毗离耶,此翻为精进。精言精纯,指心无恶杂;进是升进,谓不懈怠。本来菩提路远,若是一味忍辱,则嫌消极,故须抖擞精神,勤行修断,使昼夜无亏,速还家乡。

  可分三种:(一)披甲精进:菩萨发心,不怕困苦,勇往直前;譬如战士,而披铠甲,自然有恃无恐。此重在自行。(二)摄善精进:佛事门中,不舍一法,俗云:不以善小而不为。大小诸善,勤行不倦,是谓摄善。此兼重两利。(三)利乐精进:自己未度,先求度人,这是菩萨本愿;故能利益劝化,不疲不厌,是为利乐。此则专重化他。华严经载普贤菩萨广修行愿,一一皆作是言:“众生界尽,众生业尽,众生烦恼尽,我此行愿(礼敬乃至回向)乃尽;而众生界乃至烦恼无有尽故,我此行愿无有穷尽;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此可谓真精进矣!

  约所得功德言:能行精进,自然善法日增,速得成就;故释迦尊以精进故,超越九劫,在弥勒前,先成佛道。又可得不退转,退转为学佛通病,故经上说:初发心菩萨,鱼子庵罗华,三事因中多,及其结果少。昔舍利弗,即以乞眼因缘,一念退心,遂使五百世不闻大乘佛法。若行精进,则得不退*0。

  约对治烦恼言,则可去除懈怠*1之障。懈是身行懈废,怠是心行怠惰。八大人觉经云:懈怠坠落;常行精进,破烦恼恶,催伏四魔,出阴界狱。

  古来祖师大德,成就皆由精进。例如迦叶尊者,头陀苦行,虽年老而不舍;乃至佛悯之,劝稍自逸,而尊者苦行如故,佛乃叹曰:汝可为一切众生依止,如我住世无异。又胁尊者八十出家,人讥其衰老,遂发誓曰:若不通三藏,不得三昧,终不以胁著席;乃昼习教理, 夜修禅定,果三年有成。若如近代净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则一住普陀,历三十年,从不下山 ,故能阅藏三遍,念佛功深。夫世间俗人为求功名学问,尚有囊萤映雪,挂角负薪等勤行,况乎为佛弟子欲寻出要,宁不精进?黄昏偈曰: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吾人诵此,岂无省思?

  五、禅定度
  梵语禅那,翻为静虑。静指心体寂静,虑是审察思虑:若能心止一境思维研修,则得三昧(三昧即是正定),故曰禅定。菩萨讲究福慧庄严,前四度偏修福。后二度偏修慧;而入定乃发慧前导,故列第五。

  概分三种:(一)世间禅,谓色界无色界之四禅八定,此为凡夫所行禅。(二)出世间禅,如六妙门、十六特胜,观练熏修等,为超出三界之大小乘禅定。(三)出世间上上禅,如自性等九种大禅,此为佛之大定。若如净土念佛法门,经上称为无上甚深微妙禅。

  约功德言:精修禅定,始则引发静虑,终则开悟见性*2。既入禅定,自可静止不动,不为妄境所牵;亦可观照分明,不起虚妄分别。昔释迦尊,以入深定,故能不为波旬魔兵所害,魔女所娆,终得悟道。是故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约对治言:能去散乱*3之障。凡夫之心,攀缘五欲六尘,如上树猿,似脱疆马,到处流荡,刹那不住,是故修行难成;苟入三昧,自然不乱。

  学佛之人,纵然示能现证三昧,平时历境练心,亦当须具定力。所谓八风吹不动,或利衰 、或毁誉、或称讥、或苦乐等境现前,还是要一句弥陀,一直念下去。

  六、般若度
  梵语般若,或翻智慧。谓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但以智慧轻薄,不能称合般苦深重,故通常不翻,此名生善不翻。这是修行最终目的,故列在後。

  分为三种:(一)实相般若,实相即众生本具真如,离一切虚妄相,为般若之实性。这是所证理体。(二)观照般苦,指观察照见实相理体之般若。这是能证实智。(三)方便般若,指分别诸法之一切言教,这是化用权智。
  约功德言:因修般若,以观照而证实智,则得大觉*4悟,究竟成佛;而以实智施用权智,则能出善巧,广度众生。
  约对治言:则去愚痴之障。愚痴无明,为一切烦恼根本;而智慧之断愚痴,则如光明能破黑暗。
  初学佛者,固然未能即断无明,而待人接物,亦当时用理智,不可感情冲动;二六时中,办一切事,也要念念在道,毋忘菩提。

  乙、万行
  万行是概称菩萨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一切善行,细说不胜其繁,统收不离四大纲要。
  (一)度无边众生:众生者,狭义限指六道凡夫,广义兼括三乘圣人(声闻、缘觉、菩萨)。 (二)断无尽烦恼:烦恼包括见思惑、尘沙惑,以及根本无明惑。(三)学无量法门:法门有三十七道品,乃至八万四千法门。(四)成无上佛道:佛道且分藏、通、别、圆四类,无上佛道,是指断尽四十二品无明之圆教佛,尚非别教佛,何况藏通佛果?

  此四大纲要,即名四弘誓愿*5。弘指大心普遍,誓指自制其心,愿则志求满足。这是一切菩萨想要圆满佛道,必发的通愿。

  如上所说,菩萨既发广大心,又能普修六度万行,以行山而填愿海,渐渐福德日增,智慧日长,经三大阿僧祇劫,最後福慧两足,圆满成佛,这就是菩萨乘的办法。

  【注解】
  *.善法: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
  */恶业:乖理之行谓之恶,身、口、意三者作事谓业。即十恶五逆之所作。
  *0不退:功德善根愈增进而无退失退转也。
  *1懈怠:於断惟修善之事不尽力也。
  *2见性:彻见自心之佛性也。
  *3散乱:谓凡夫之心流荡於六尘之境,一刹那亦不止住者 。
  *4大觉:佛之觉悟也,即究竟觉也。
  *5四弘誓愿:诸佛有总愿、别愿,四弘誓愿为总愿,一切 菩萨初发心时必发此愿,以所愿广普故曰弘,自制其心故曰誓,志求满足故曰愿。缘四真谛而发此四愿也。

  一、众生无边誓愿度,是缘苦谛而度无边众生之愿也。二、烦恼无尽誓愿断,是缘集谛而断无尽烦恼之愿也。三、法门无量誓愿学,是缘道谛而学无量法门之愿也。四、佛道无上誓 愿成,是缘灭谛而成无上佛道之愿也。

  【佛学讲座第十三讲】

  行门中一特别捷径
  五乘佛法,上面介绍,只限大纲;若细分目,则包无量;经曰:对治八万四千烦恼,而有八万四千法门。盖众生根性不齐,致施度法门有差;要之,一一法门,总为解脱生死大事,而其中或有偏、圆、顿、渐之异,拙、巧、难、易之别而已。今由一切行门中,择一特别捷径*.之法,以为修行根据。

  言特别者,谓至顿至圆,不同於一切通途教门;言捷径者,乃最巧最易,既能速成且功效又大。斯法门者何?即净土念佛是也。

  甲、学者感想
  夫观察古来学者,对於修学佛法中通途法门,所得感想,不外有二:一 是欣羡其理论,二是畏视其实行。
  其所以欣羡理论*/者,盖三藏经典中,对人生宇宙真相探讨,不但解说周详,而且方法精细。例如以体、相、用、因、缘、果、事、理诸端,说明各种物理心理现象,可谓里外始终,罄无不尽;而天台五玄,贤首十悬,乃至唯识因明等,其中演绎归纳辩正,又远非世间学术所能及。以故,人人多趋“佛学”,将之作为一般学理之研究。

  其所以畏视实行者,盖八万四千法门,若要成就,皆须断惑*0,而断惑则甚难;涅般经云:须陀洹断见惑,如截四十里流。夫断见惑之难,尚且如此,何况更断思惑、尘沙、无明? 又,修行证果,亦非三年五载,短时可成;古人云:数十年才治得一嗔字。约小乘果位,只断见惑,而证初果,利者亦得三生,钝者必须六十劫;而由初果,至证四果罗汉,尚须人间 天上,七番生死。若是圆满大乘佛果,则须经历三大阿僧祇劫*1之长时(一阿僧祇,等于一千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兆,即1047;劫是长时单位,分大、中、小,以小劫说,一小劫,凡一千六百七十九万八千年)。其中,小乘又迷隔阴,菩萨犹昏出胎,不免又要进退蹉跎。以故,人人尝疏“学佛”,概多怕作实际修行之功夫。

  然而,学佛原则,却须解行并进;若是单解不行,等於说食数宝,亦同纸上谈兵;纵使熟诵三藏十二部,讲完千七百则公案,将来还是生死,依旧轮回,宁不哀哉?

  是故,释尊悯念末代,遂於一切通途教门之馀,特开净土方便;既可免断惑之困,又不必费多劫长修,但办肯心,当生成就;此乃人人可修,个个能成之大道。所以华严起信,诸大经论,末後一致指归西方;智者永明,历代祖师,自行化他同趋净土。

   乙、门馀大道
  然而,净土法门所以特别捷径,而称门馀大道*2者,其故何哉?良以其他法门,唯依自力,而净土兼仗佛力。依自力固难,仗佛力故易,譬如渡水,行藉船力,须臾即至千里,是以十住毗婆沙论名念佛为易行道。

  谓佛力者,专指仰仗阿弥陀佛慈悲愿力。其力云何?一曰示现佛国:即阿弥陀佛,昔历大僧祇劫,行菩萨行,摄取二百一十亿诸佛妙土清净之行,庄严建立西方极乐净土。其土殊胜 ,最为第一,举要言之:(一)地纯七宝,清净庄严;(二)八德水池,长养诸根;(三)莲华托生,无诸苦恼;(四)无三恶道,人无坠堕;(五)五尘说法,增道损生;(六)上善聚会,良友补仁;(七)横超三界,得不退转;(八)横超四土,一生补处。是故,得往生者,处胜境中,自然永超生死,速圆菩提。二曰宏愿接引:即阿弥陀佛,因中发四十八愿,接引十方念佛众生,往生彼国。如第十九愿云:设我得佛,十方众生,发菩提心,修诸功德,至心发愿,欲生我国,临寿终时,假令不与大众围绕,现其人前者,不取正觉。须知:十方诸佛,虽亦各 有净土,却无有来接引者;以故,释迦弥勒净土,虽近在娑婆之内,若未断惑,仍复天地悬隔;惟极乐净土,阿弥接引,虽未断惑,亦能往生,此佛之助力也。

  谓自力者,即指众生自己修行之力。其力云何?即不断惑,却须伏惑*3。伏者譬如以石压草,断者必须连根拔除。须知:众生起惑造业,而随业受报;若是通途法门,三界见思二惑,断而未尽,虽只留一品,依旧轮回;而净土法门,即使一品,亦不曾断,但能伏令不起,临命终时,自然与佛感应,而生极乐;是则名为带业往生。那先经云:如持百枚大石置於船上,藉船力故,石不没水,若无其船,小石亦没。是故,具惑业者,亦得生同居净也。

  虽然,一生同居,即已跳出六道轮回,了脱分段生死*4,此已横超三界;而往者又皆得三不退转,一生必补佛处*5,此复横超四土。嗟乎!以一法而具二横超,以凡夫而例登补处佛,洵千古奇倡极谈;十方佛土,固无此名相,无此阶位,无此法门;故古德云:此为教纲所不能收,教纲所不能例。然则,其所以称难信之法。宁非在此?

   丙、方法略举
  至於要充自力,而感佛力,俾得生净土,其修行纲宗,则不外“信愿行”三条要素。非信不足以启愿,非愿不足以导行,非行则不足满所愿,而证所信。譬如登高行远,固须具备各种资量,始能期达目的;而净土法门,即以信愿行为往生之三资量。

  (一)信
  信是深信不疑。略而言之,即对净土诸经论,所说极乐阿弥胜事,信其既为金口亲宣,是圣言量,真实不虚,更无疑惑。详而明之,尚须分别自、他、因、果、事、理诸端来说:

  信自者,谓深信吾人本有心性,清净广大,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终日随缘,终日不变,无量虚空微尘世界,皆吾心性所现之物,但以无量劫来,迷惑颠倒,遂致枉受轮回诸苦,今苟能一念回心,决定得生自心本具极乐,更无疑虑,是名信自。信他者,深信释迦如来必定不说诳语,弥陀世尊必定不发虚愿,十方诸佛之广长舌必定不至二言;是故随顺诸佛真实教 诲,决志求生,更无疑惑,是名信他。信因者,深信念佛功德,不可思议;其散乱称名,犹为成佛种子,何况一心不乱,安得不生净土,是名信因。信果者,深信已生净土之清净海众,皆从念佛三昧得生;譬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亦如影必随形,响必应声:是故,吾人念佛,决定功不唐捐,是名信果。信事者,即深信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实实在在有极乐世界,最极清净庄严;实实在在有阿弥陀佛,今现在说法,决定不是寓言权说,是名信事。信理者,即深信十万亿佛土,并不在吾人心外,以心无外故;又深信心作心是,西方一切依正主伴,皆吾心之所现;如是我心遍,佛心亦遍,一切众生亦遍,重重交摄,圆融无碍,是名信理。

  (二)愿
  愿是发愿往生。略而言之,好将平生所修功德,专求回向往生西方,不作他用;且发大菩提心,乘愿再来,广度一切众生。详而明之,须具欣、厌二门:

  厌是厌离娑婆。以深知娑婆五浊,众恶充满,生死海深,三途劫长;五欲六尘,皆为造业之钓饵;三苦八难,无非亲遭之现报;是故知苦断集,誓度众生,誓断烦恼;乃於娑婆,深生厌离,更无贪恋;所谓但求一日之速脱,不欲须臾之暂留,是名厌门。

  欣则欣求极乐。由深信极乐清净,诸善聚会,长生不死,受诸快乐;鸟鸣树声,皆是阿弥化身说法;不退补处多有胜进功果;是故慕灭修道,誓学法门,誓成佛道;遂以极乐,切愿欣求,更无二志;所谓求生之心已定,虽万牛而莫挽,是名欣门。

  须知,厌即舍於秽土,欣则取於净土;此欣厌取舍之方,为十方三世诸佛转凡成圣之通则。盖若不厌舍,云何转凡;若非欣取,何以成圣?故自凡夫乃至等觉,无不欣厌;至於成佛,方无取舍。是以,*,蕅益祖师云:厌秽须舍至究竟,方无可舍;欣净须取至究竟,方无可取 。而四明尊者亦云:取舍若极,与不取舍,无有异辙。若是凡夫初学,就要高谈不取不舍,即是执理废事,不免堕空落诮也。

  (三)行
  行是实行念佛。本来净土修行,不只念佛,或修礼拜、或修供养、或修五悔、或六念等,无量众行,回向发愿,皆成净土;而净土正行,要以念佛为首,故古德判为径中之径。

  又,念佛一行,亦分多种,大略归纳为四:一者持名,即称念弥陀圣号,此为小本专重, 而大本观经亦说之。二者观像,指观念佛之化身形像,此见於普贤行观记。三者观想,指观念佛之真身相好,此十六观经专倡之。四者实相,指直念本具真如理性,见於大集经。而四种念佛中,尤以持名下手最易,虽似曲为中下,仍亦最顿最圆,故得三根普被,利钝全收, 是故古德又判为径中径又径。今且专约持名念佛言之。

  其修行之法,有正功有助功;譬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相辅相成。言正功者,即单持一句万德洪名,或大声念,或小声念、或金刚持或心默转,总要心里想得清楚,口里念得清楚,耳里听得清楚,如是相续不断,求得一心不乱,而证念佛三昧。

  持名可分事持理持两种:若深信西方有阿弥陀佛为我所念,我为能念,以未能了达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心佛不二之理;但以决志愿求生故,如子忆母,无时暂忘,是为事持。若能了达心佛不二之理,深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故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为系心之境,今不暂忘,是为理持。而一心不乱亦分两种:不论事持理持,若能持至伏住烦 恼,乃至断除见思二惑,皆为事一心;不论事持理持,若能持至断除无明一品,乃至四十二品,皆称理一心。

  言助功者,不外止恶修善;亦即谨遵五戒十善等,多起好心,多说好话,多做好事。须知实行助功,无非为辅助正功得一心而已;以一般人难能做到二六时中,一句佛号,相续不断,故须助功,补其不足。且弥陀经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今持佛名,即多善根;改恶修善,即多福德;是故正助双修,因缘具足,得生极乐。

  如上信愿行三,称净土三资量者,古德判信愿为慧行,持名为行行;慧行如目,行行如足,目足并运,乃抵目的。*,蕅益祖师要解云:“得生与否,全凭信愿之有无;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浅。”苟能深信切愿念佛,而念佛时,心多散乱者,即是下品下生;深信切愿念佛 ,而念佛时,散乱渐少者,即是下品中生;深信切愿念佛,而念佛时,便不散乱者,即是下品上生;念到事一心不乱,不起贪嗔痴者,即是中三品生;念到事一心不乱,任运先断见思 、尘沙,亦能伏断无明者,即上品生(四土各分九品,此专约同居九品,上三土例推)。又、信愿持名,消伏业障,带惑往生者,即是凡圣同居土;信愿持名,见思断尽而往生者,即是方便有馀净土;信愿持名,豁破一分无明而往生者,即是实报庄严净土;信愿持名,持到究竟之处,无明断尽而往生者,即是常寂光净土。是知,吾人将来前程如何?只须自己检察,不必旁问他人也。

  丁、事有特别
  关於净土方便,只要信愿持名,临终自然蒙佛接引,带业横超;而不必如他宗,须依教道次第断证,竖出三界,事特别,兹设喻明之。

  三界凡夫,思脱轮回;譬如竹中有虫,求出限囿。若修他宗,则须自下而上,节节咬破,然後穿出,故费时而难行。若修净宗,但须从旁破出,故省时而易为。盖他宗须先解而後修,净土则先修随分解;一者专仗自力,有如徒步;一者兼仗佛力,譬如乘车:是故,其难易快慢,大不相同也。

  其实,总摄一切佛教行门,不出禅、净、密、律、教五大宗;而密、律、教,又可摄之於禅,以同属专仗自力,见性成佛故;然则,一切佛法修持之要,不外禅净二门。若比较言之,有宋永明寿禅师四料简云:“有禅无净土,十人九蹉路,阴境若现前,瞥尔随他去。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若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真为生死者,於此不可不加著眼!

  【注解】
  *.捷径:谓路之迳直而近者。
  */理论:论事物之理也。对实验实行而言。
  *0断惑:以真智断妄惑也,断惑则真理自显,谓之证理,证理者断惑之果也。三乘之见道以上,始断一分之惑,自是以后为圣者,以前为凡夫。
  *1阿僧祗劫:无数劫也。劫者年时名。三僧祗劫即三阿僧祗劫之略。(劫是梵语劫簸之简称,有大、中、小之别,译言时分或大时,谓用通常年月日所不能算之极长时间也。)
  *2门馀大道:在八万四千法门外他力念佛之大道也,念佛为因果超绝之教,道理以外之法,不可思议之道也,故名。
  *3伏惑:伏者制伏。制伏所起之惑而使一时不起,谓之伏惑( 断绝惑种而使毕竟不生谓之断惑)。喻:以石压草。
  *4分段生死:二种生死之一。为轮回六道凡身之生死也。轮回六道之身,各随其业因而寿命有分限,形体有段别,故曰分段。
  *5补处:前佛既灭后,成佛而补其处,是名补处。即嗣前佛而成佛之菩萨也,此位名等觉。
  【附注】
  ⒈信:信则信自信他。信自者,吾人现前一念之心,本无边际,十方虚空微尘国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现之物。我虽迷惑颠到,苟一念回心,自心本具极乐,决定得生,更无疑虑,是名信自。信他者,释迦如来决无诳语,弥陀世尊决无虚愿,随顺诸佛真实教诲,决志求生,更无疑惑,是名信他。
  ⒉愿:既已生信,即当发愿往生;娑婆之秽即自心所感之秽,理应厌离;极乐之净,即自心所感之净理应欣求,故於佛前,立深誓愿,远离恶法,誓不更造,勤修圣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觉,誓度众生,众生无尽,我愿亦无尽。净土之得往生与否?全视愿力之真切与否?
  ⒊行:既发愿已:即应真实修行。修行有种种:如观想,礼拜、供养、忏悔等,一一行成,皆生净土;唯持名一法,收机最广,下手最易,故释迦牟尼说阿弥陀经,特拈出此法,可谓方便中之第一方便也。故云:“明珠投於浊水,浊水不得不清,佛号投於乱心,乱心不得不佛”也。

  【佛学讲座第十四讲】

  吾人应有之警觉
  最后一讲,且来谈谈,学佛之人对於自己环境、本身 、和佛法,应有几点警觉,以作为修学路上之一条策鞭。

  甲、世法无常
  先言环境:统观三界之内,整个器世间,不论大小精粗,皆随成、住、 坏、空*.,不停变化;由无而有是“成”,成至饱和是“住”,随著变坏是“坏”,坏至於无是“空”。一般 房屋器皿,固然是要成住坏空;就是山狱、溟海,照样也要成住坏空。故沧海数变桑田*/,桑田亦数变沧海;可见万法无常,决无一物,可为依靠。

  又,一切有情世间,不论贫贱富贵,亦必依生、住、异、灭*0,不断循环;投胎而出是“ 生”,渐长而壮是“住”,老病衰残是“异”,寿命终了是“灭”。其仆妾乞丐之流,固然要生住异灭,即王公豪富之辈,也要生住异灭。既死,则或天堂、或地狱、或马腹、或驴胎 ,莫不随业受生矣,是故有六道轮回,无尽无休。古人云:死生事大,岂不痛哉!是之谓也 。

   乙、人身难得
  次言本身:吾人今得人身,此事因缘,甚是宝贵;盖欲出三界,而了生死,必假闻道,修行断证。而六道中,其他五道,皆难修证。譬如天道,耽著乐境,每忽解脱,不思修行;若阿修罗,则宿习多嗔,与道相背,不肯修行;饿鬼众生,则饥火中烧,呼号求食,犹恐不及,不得修行;而畜生道,愚痴昏昧,但知食睡,不识修行;至於地狱,众苦交煎,受罪无间,更是不能修行。唯有人道,虽亦有苦,而道转亲切,易启觉悟;且尚存小安,得获办道,而至证果。故古德曰:整心虑,趣菩提,唯人道为能耳。

  然欲得人身,却非易事。良以众生投胎之时,赖耶本识昏迷倒惑,循业受生,只见男女交会因缘,而不识其善恶好歹。其中人道之数,若为一二;馀道之数,恐不止百千万亿。故昔释迦佛说涅槃经,即谓迦叶言: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印土呼手为爪);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是故,若舍此身,思复为人,则如高山顶上,胡乱垂线,而穿针孔;亦如大海浮木,盲龟伸头,欲出板洞,其机缘之数,固甚聊聊。且一旦堕於馀道,不论天鬼地狱,寿数皆甚久远;即畜生道,寿数虽较短促,却恐辗转多生。如昔舍利弗,祗园中所见蚁子,已历七佛,至今九十一劫,仍受蚁身,不得解脱。故经云:一失人身,万劫难复。思之可畏!

  丙、佛法难闻
  再言佛法:吾人所闻佛法,此为真正之宝。盖世间金银财物,只能济身,不能济心,固不可为宝;诸宗教哲学,虽能济心,徒增分别,不得解脱,亦不可为宝。唯有佛法,能破迷启悟,开发真性智慧;令离苦得乐,究竟了脱生死,故名为宝也。

  然佛法难闻,闻则须具善根因缘。若生於边地,无人弘扬,则根本不遇;或所遇非真,尤其末法,邪说横行,其中旁门邪道,泾渭分明,尚易分别;更有附佛法外道,鱼目混珠,则难辨识;或难遇正法,却不能解;经云:佛法无人说,虽慧不能解。他宗不解,固无法起行;净宗不解,则难期信愿。又或解而不信,信为道元,既无信根,道无入处。故皆不可称为 闻。必所遇正真,且能解能信,愿乐欲行,乃可称为闻。须知,如是而闻於通途法门,已为甚难;若能闻於特别法门,尤为难中之难。

  丁、四马警喻
  呜呼!无常迅速,一气不来便成隔世;生死海深,一堕三途万劫难复。 吾人何幸而得人身,又何幸而获闻正法;然则,吾人应当如何努力耶?

  杂阿含经喻世间有四等马:其第一等,以顾见鞭影,遂知驱驰,而不待鞭之加身;其第二等,亦只要鞭轻著毛尾,则知驱驰;若第三等,则须待鞭杖小侵,方知驱驰;至於第四等,则必待铁锥刺骨伤身,方肯著路。盖警觉有利钝,致马分良莠也。古人云:见到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此其学佛者之良马乎?

  时局杌陧,不可终日。古德有偈云:人身难得今已得,佛法难闻今已闻;此身不向今生度 ,更向何生度此身。愿大家发起心来——修。

  【注解】
  *.成住坏空:四劫也。
  */沧海桑田:喻时势变迁之速。
  *0生住异灭:有为法之四相也。法之初有名生,生已而相似相 异名住,此相续之转变名异,后无名灭。

  敬请常念
  南无阿弥陀佛·求生净土
  南无观世音菩萨·消灾降福

  “佛学十四讲”功德 主:
  三宝弟子恭印:一○○○本。(八二)佛法字委印第○○三号
  愿以此印经功德回向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求生净土。
  (黄金谷居士,谢明凤居士)恭印:四○○○本。(八二)佛法字委印第○○四号
  以上共计:一一五、○○○元,恭印:五仟本。
  普为出资及读诵受持辗转流通者回向偈曰
  愿以此功德 消除宿现业
  增长诸福慧 圆成胜善根
  所有刀兵劫 及与饥馑等
  悉皆尽灭除 人各习礼让
  读诵受持人 辗转流通者
  现眷咸安乐 先亡获超升
  风雨常调顺 人民悉康宁
  法界诸含识 同证无上道

  中华民国八十三年一月恭印 五千册
  佛学十四讲
  发行人:孔服农
  出版者: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
  地 址: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五五号十一楼
  电 话:(○二)三九五一一九八
  划拨帐号:○七六九四九七九
  户 名:佛陀教育基金会
  赠送处:佛陀教育基金会附属华藏讲堂
  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五五号三楼
  电话:(○二)三九五一一九八
  (赠送品·欢迎翻印·功德无量)
  行政院新闻局出版事业登记证局版壹业字第三八六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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