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先明佛义 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第四讲 人生当前之所受 第五讲 人生三际之抉秘 第六讲 宇宙有情概况 第七讲 宇宙器界概说 |
第八讲 内容设施梗概 第九讲 方便五乘解脱 第十讲 五戒十善 第十一讲 四谛十二因缘 第十二讲 六度万行 第十三讲 行门中一特别捷径 第十四讲 吾人应有之警觉 |
先明佛义
佛学,是一门觉悟的学问。内觉人生本身,外觉宇宙环境。觉则支配人生宇宙,得大自由 ,获大解脱;不觉则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它束缚,不得自在。人人宜觉,故人人当研佛学。
欲研佛学,有其次第。首先,明白佛字真义,自然心中有一正确目标,而不致迷信。
甲、佛之释义
佛*.之一字,本是梵语“佛陀耶”省称。译为智*/者,或云觉者。
先说智者。“智”具云智慧,慧是明了,智是决断。此与世智辩聪不同,专指能澈底认识宇宙真相,而具办一切事而言。其实,一切众生的心性,本来清净光明,天然就具备这种智慧。但以无始来,一念不觉,而有无明,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隐而不显,此在佛经上称之为“ 识”。识只是七情(喜怒忧惧爱恶欲)无明的作用,一团漆黑。学佛目的,就在去除无明,转识成智;浅言之:只是理智办事,绝无感情冲动。所以学佛之人,就如同一采矿者,金藏矿中,须加开采陶炼,方得金用。
依照开智慧之浅深次第,分三种智:(一)是“一切智”*0:指能知一切法总相之智慧。 一切法总相是什么?经上说是万法*1皆空*2。盖宇宙万法,凡夫执为实有,其实皆是因缘所生,并无自性,所以是空。譬如:两手相合有缝,而本无实缝。是故,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小乘四果罗汉,修析空观,证遍真理;大乘别教十住菩萨,修从假入空观,见真谛理;同断见思惑尽,即开一切智。(二)是“道种智”*3:能知诸法别相之智慧。盖菩萨必须度化众生。而度化众生,必须懂得诸佛道法(“道”,包括藏通别圆四教,有 、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门四门),和诸众生善根心理(“种”包括上中下根)。佛法与众生,虽亦不离因缘性空,却缘起现有,且别别不同。别教十行菩萨,修从空入假观,遍学四教四门,见俗谛理,界内外尘沙惑断尽,即能用诸佛道法,发起众生善根,是为道种智。( 三)是“一切种智”*4,又称“一切道种智”。盖佛法无量,众生无边;一般菩萨只能知下不能知上,唯佛究尽,知一切道与一切种。故无一事而不知,三千大千世界外下毛毛雨, 悉知其点数;无一事而不办,纳须弥山于芥子许,如反掌折枝。此则修中道观,断根本无明惑,见空有不二之中谛理,是为通达总相别相*5之佛智慧。
次说觉者:“觉”之一字,有觉察、觉悟二义。觉察指对其事注意,觉悟指对其事了然。先觉察,而后觉悟。上言成佛的办法,是转识成智;而转识成智,就在觉上。因为唯有正觉,才能除去覆住本性的无明。无明能障,依其障碍之宽狭义,在唯识论上,分之为二:曰烦恼障与所知障。烦恼障*6,从我执生,即贪、嗔、痴、慢、疑等,能扰恼有情身心,而障涅槃*1;所知障H10,从法执生,能覆一切所知,而障菩提。( 详参相宗纲要“烦恼所知”)觉察功夫用以对治烦恼障,烦恼H11之扰恼有情身心,侵害如贼,能劫本性功德法财;世间之贼,能偷家中财宝,若是主人能随时警觉注意,纵彼有偷天换日本领,亦无能为功。学佛之人,对治心中之贼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说“不怕念起,但恐觉迟”,烦恼障自然渐伏、渐断 。觉悟功夫则用以对治所知障,吾人有所知障,则於一切所知境界,昏昧无知,有知亦是错觉。譬如一人昏沉大睡,则不能识东西南北,梦中皆是颠倒;然待清醒,自是分明。觉悟亦然,一旦壑破无明,则见无量大千世界,如视诸掌矣。
如上所说,起觉察、觉悟的功夫,对治烦恼、所知二种障碍,而开发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的本性德能,这就是学佛之始末。但能依之以自行,那只是小乘的罗汉;又能兼之以化他,则是大乘的菩萨;若又能自行,又能化他,而且做到觉行圆满,究竟至善的境地,那就是佛了。
乙、二障略举
佛字之义,既是一智一觉;所以学佛的目的,不外在开智慧,求觉悟。 而其关键,即在去除烦恼,所知二障。经云“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证得”。治病当先知病,故将二障,再为略举一二,以作求觉梯航。
世间学说有讲人生观、宇宙观者,谓观察人生本身,和宇宙环境,而所得之一种概念。佛学之觉二障,亦不离此二观。然世间学说依观察者之知识浅深,其所得概念,则或邪或正, 或偏或圆,种种不同。至於佛学之讲人生宇宙,乃佛以一切种智观察所得,故属正而非邪,圆而不偏。
先言人生观,吾人本身,因有我执起烦恼障之故,遂得如此之苦H12人生。何者?当前所领受之生活,不外(一)者众苦,如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八万四千苦,无量无边。(二)者不自由,身心皆受束缚H13,事事不合理想。(三)者不平等H14,如贤愚、美丑、贵贱、贫富等,千差万别。此应觉之一。又,当前所造作之事业,则皆是一者苦因H15,如杀、盗、淫、妄等恶业H16。总言之,糊涂人则办糊涂事,举凡身之所行,口之所言,意之所动,无一而非湖涂事。今既造苦,后故受苦果。此应觉之二。须知,人生虽苦海无边,一般人却仍我见深固,故必觉察而后能以离苦得乐。
次言宇宙观:宇宙环境,因有法执起所知障之故,遂获如是之坏环境。何者?万事万物,森罗万象H17,而恶者难以遣离,如贫贱为人所恶,遣之不去。而好者难求得,如富贵为人所好,非求可得。虽勉强而得,亦容易逝去;例如秦始皇并吞六国,何其不易争得天下,却转眼成空。此应知之一。再者,人情事理,千变万化;动植矿物,本皆吾之环境,而人尤其密切。却是人情多异,俗云:人心不同如其面。而人事亦多变异,今日仇家,乃是昨日之刎颈。其中道理则多奥秘难了,故中庸云:极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此应知之二。须知,环境虽恶浊不堪,一般人依旧迷恋不舍,譬如蛆之趋粪,故必觉悟,而后方能破迷启悟。
丙、宇宙人生范围
上面所列人生宇宙H18观事,但就二障所障者,举一二耳。此固亦佛之所觉,除 此之外;乃至空间十方H19,时间三际H20,推之无尽澈之无穷,无不一一悉见悉知。
佛之所觉,须如此大者,以佛度众生,而十方三世皆有众生,且各居环境;若有一事不知,一生不度,则觉行不满。
佛之所觉,能如此大者,以吾人心性无外故;楞严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又云“虚空在吾人心内,如片云点太清里”,可见心性尽虚空遍法界。佛已断尽无明,澈见本来,开一切种智,故无一事不知,无一事不办;是为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今者,苟对人言,有欲办全球之事者,则必以为虚夸其志;然相较於佛,其志又何其小哉!
【注解】
*.佛:佛陀之略。译言觉者,或智者,觉有觉察、觉悟之二义。觉察烦恼,使不为害,如世人之觉知为贼者,故云觉察。觉知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梦之寤,谓之觉悟。自觉复能觉他,自他之觉行圆满名为佛。自觉者,简於凡夫; 觉他者,简於二乘;觉行圆满,简异於菩萨。何则,以凡夫不能自觉,二乘虽自觉而无觉他之行,菩萨自觉觉他而觉行未圆满故也。
*/智:於事理决断也。
*0一切智:声闻、缘觉之智也。知一切法之总相者。(总相即空相也。)
*1法:为通於一切之语。小者大者、有形者、无形者、真实者、虚妄者、 事物其知者,道理其悟者,皆悉为法也。又法者,兼摄有体,无体,该尽一切法也。
*2空相:诸法皆空之相状。因缘所生之法,无有自性,是空之相状也。又真空之体相,名为空相。
*3道种智:菩萨之智也。知一切种种差别之道法者。
*4一切种智:佛智也。佛智圆明,通达总相、 别相,化道断惑一切种之法者。
*5别相:事事物物各别之相也。
*6烦恼障:二障之一。对於所知障而言。百二十八之根本烦恼(即见思惑也)及随烦恼,恼乱有情之身心,能障涅槃*1 (圣道),故名为烦恼障。由我执而生。
H10所知障:贪、嗔、痴等诸惑,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故云所知障。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又云智障。由法执而生。
H11烦恼:贪、睼、痴、慢、 疑等诸惑,烦心恼身,谓为烦恼。
H12苦:逼恼身心之谓也。
H13缚:烦恼之异名。烦恼能系缚人,不使得自在, 故曰缚。
H14平等:对差别而言。无高下浅深等 之别曰平等。
H15苦因:苦之业因。所为一切皆是苦因。
H16业:造作之义。
H17森罗万象:谓宇宙间存在之各种现象 ,森然罗列於前也。
H18宇宙:(淮南子)四方上下谓之宇, 往古来今谓之宙。宇为空间之义,宙为时间之义。
H19十方: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谓为十方。
H20三际:犹言三世也。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也 。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佛义既明,求觉之心,不免油然生起。可惜,佛经三藏十二部,浩如烟海,大正藏即有七千余卷,续藏亦有九千余卷,且深赜难了,以致初学茫无头绪,往往望而却步。此因不懂研学先后之故也。
甲、佛学难解
佛学*.深广,因所公认。然非佛学故弄玄虚,而唱高调。原来佛学本身,即是复杂之宇宙,与复杂之人生。此在世间一般之科哲、宗教、学术等,只是作虚妄分别,皆不能以澈底。唯佛以一切种智(佛的智慧,又称“大圆镜智”)圆澈照见,故能无一物不知,无一事不晓 。然后用文字般若(语言文字)演说宇宙状况、人生实际,来觉悟一切众生。但是,内容复杂则必言语难说,说既难说,听必难解,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乃学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证”四大纲宗(纲是纲领,宗是宗旨)。信*/是信乐佛所说法,亦即相信经上之言;解*0则了解佛法内涵义理;行是依所理解,实地修行;证则证得各种果位。或问:何不先解后信,却来先信后解呢?这是因为佛法深广无边,如果先解而后信,则恐无学佛之期。故使先信而作随分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弥坚,证亦弥速矣。此四大纲宗,各有方便,而行证在后,尚非初学所急,初学之急,在於信解,遂为明“信解”的方便*1。
方便者何?曰信依总相、解从别相。信依总相者,佛既是大觉悟者,故凡佛所说,皆为觉悟之语(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绝非似是而非 ,颠倒迷惑之言,故当一一相信不疑。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智度论亦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可见信之重要。若是学佛,而妄改经典,呵佛骂祖 ,则知其人信门尚未得入,遑论解与行证矣。复次,解从别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是千头万绪,其实总离不开几个方面。若是研究佛学之前,能先略知这几个方面,自得提纲挈领之便,可免望洋兴叹之憾,入海算沙之诮矣。下且归纳为若干组,依次来略述这几个方 面。
乙、诸法三分
第一组:诸法三分——体*2、相*3、用*4。
当知,一切万法(万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法”字,是轨持义,持是住持自性,轨是轨生物解。)皆具备“体相用”三大部分。体是本体,相是现象,用是作用。譬如:一铜铸香炉,铜是言其本体,香炉外表是其现象,盛香是言其作用。世俗之人,大概只见到法之相 ,而不明法之体,亦不达法之用。其实,彼所见到之相,亦虚妄分别之相耳(唯识论名此为 “遍计所执”),非真能知相也。
先说“体”:一般言之,万法之体即指万法之“性质”。细究之,言“性”尚可,言“质 ”则非。何者?质是本质,然万法中实无一法有本质,亦实无一法可为他法之本质。譬如布非衣之本质,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缝衣之专料;而丝亦非布之本质,以丝亦可再分析,亦非织布之专料。如是推衍,今日科学所发现各种元素之原子、中子、电子等,乃至佛经上所说之羊毛尘、兔毛尘……邻虚尘等,皆非本质。如此说来,凡有物质,皆非本体;而万法之本体,必是空而无质也。
万法本体,虽是空而无质,却不可言其无,佛学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万法曰法性, 众生曰佛性。性者,无改为义,其为物也,空空洞洞,无形无相;如姜之性热,黄莲性凉,皆不可以眼见,不可以耳闻。又如花之有香、镜之有光,双手亦捉摸不著。识是之故,一般人皆不知有本体也。
分别上说,万法各有本体;融通来讲,万法本体,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 ),此乃造作一切万法之真正本体也。(是故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说“相”:相包括二,表显於外者,曰物质现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现象。万法本体虽空,但当因缘条件凑合时,就现出一切现象来;而因缘条件分散时,本来无相。譬如氢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气分离,其实无水。又如土石积聚,而现高山;着眼土石,山相则没。故知不论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皆是因缘假合,暂起幻影,无有实法。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智度论亦云:因缘所生法,佛说即是空。可惜,众生迷惑无知,一味著相,以为实有,故为相转,不得转相也。
再说“用”:万法作用无量,各各随相而变。譬如:液体三态,水与气冰,功各不同。然相既刹那转变,用亦刹那随变。故惟洞澈本体,明了诸相者,而后能通达诸用也。曰明体达用,岂其易哉!
须知,佛陀说法,契机施度,或说体(如云“真如平等,无生无灭,不增不减,毕竟常恒 ”) ,或说相(如云“大智大悲,常乐我净,无量功德”)或说用(如云“内潜源底薰妄心,外现报化教众生,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学者於此应当分别清楚,若於说相误为本体,或於说用误为现象则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组:生起三由——因、缘、果。
或问:法体既空,万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终,不外此三来由,曰因缘果(略称因果 )。经云: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孤因不长,独缘不生,必因缘*5具足,而后生起一切宇宙现象。故佛学讲究一切不离缘起。
先说“因”*6:因是主因,指最初之动机,最初之造作。此事最为微细,鲜有知者,故世法云:知机其神乎!何者?真如体内,本来如如不动,平等无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觉悟,遂起无明,而演现一切差别妄相。此最初之动机,唯识论上,称之为“种子”(第八阿赖耶识 ,又名藏识。含藏无量无边世法出世法的种子。)譬如世间五谷种子,播种於地,即能生长万物。吾人八识田中之种子,亦能现起一切宇宙万有。故名此种子为因。
次说“缘”H10:缘是助缘。譬如:只有稻种,不能生果,必须加上土地、水分 、日光、 肥料等之帮助,然后才能长出稻来。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即是助缘。唯识论上, 论生起万法之缘有四(如表),略释於后:
(一)亲因缘H11:即上面所说之“因”(种子),盖彼能以亲自成办自己之果, 故名亲因缘。
(二)无间缘H12:亦名等无间缘。众生的念头,前念后念,接续不断,而前念开导后念,前念不灭,后念不生。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后水,后水推动前水,相续不绝。此中前念后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间不容他念间隔,故名无间。
(三)所缘缘H13:指众生念头所攀缘之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也。
(四)增上缘H14: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有违、顺之别:例如霜雪能令青叶变为黄叶,此霜雪对於青叶,即是违增上缘;对於黄叶,则是顺增上缘。
万法具缘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只要具足亲因缘、增上缘二缘即能生起。心法(包括一切心理现象)则须四缘具足,然后方生。
再说“果”H15:果即结果,指生成之一切现象。因缘和合,则能生成一切万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H16道理,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因种有常暂之不同,助缘有强弱之分别,结果则迟早有时。或因同而果异,或果同而因异;如同为杀人,论罪有别;同受畜报 ,业因不一。总关键就在“缘”字的关系。
明乎万法生起的道理,则可以立命,亦可以转命。何者?要得善果,必须先种善因,若种恶因,必得恶果。当知,吾人尘点劫来,八识田中,已种满无量无边之恶业种子,若要不结恶果,则勿增上助缘。古德云: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这是修行最好之办法。
丁、法有两端
第三组:法有两端——事H17与理。
事是事实,理是理论。事实乃理论之事实,理论乃事实之理论;故有时讲事实,有时讲理论,二者不可偏滞。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体。理体是空,事相是有;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空有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若执著理性,偏废事修,则等说食数宝;反之,专务事修,不明理性,则恐盲修瞎炼。
是故,分析万法,必须事理双讲,方能避免偏见;学佛修行,必须理事兼进,才能福慧俱圆。
整个说来,佛陀既依照体、相、用、因、缘、果、事、理等八方来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亦当依这八方面来认识本身和环境,才能八面玲珑,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经,如是以听教,庶几获条贯统系之益矣。
【注解】
*.佛学:即智觉之学问,亦即破愚迷、求智觉的方法。
*/信:自明见理,心无疑虑也。
*0解:有二义。一、释之义。即释文义而消疑滞也。又具云解释或曰解义。二、知解之义 。即谓由见闻义理而生之心解也。对於行而言。如信解、领解、悟解、了解之类是也。
*1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方法也。
*2体:物之“一定不变”而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谓之体。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为相。
*3相:相者事物之相状,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义章:“诸法体状、谓之为相。”
*4用:理体或现象所发生之作用。
*5因缘: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例如稻种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
*6因:原因之义。
H10缘:攀缘之义。又由藉之义,依藉於他者。
H11亲因缘:亦曰因缘。四缘之一。因即缘之意。此非因与缘各别而论,亲因即名为缘。
H12无间缘:亦即等无间缘。等者等同之义。谓此缘无有间断。
H13所缘缘:谓所攀缘之机会。
H14增上缘:谓起他法与以强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麦等是。
H15果:木实之义。对於因而言。一切之有为法,前后相继,故对於前因而谓后生之法为果。
H16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是谓因果之理。
H17事:凡人类所作为所遭逢皆曰事。
【附注】:
(1)三大—(一)体大。众生心之体性,真如平等,无生无灭,无增无减, 毕竟常恒也。(二 )相大。众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乐我净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众生心之体性, 具足一切功德,内潜源底而薰妄心,外现报化二身教化众生,依此内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间之善因而得世间之善果,后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为真如之体性,第二 为真如之德相,第三为真如之作用也。
(2)四缘—旧译曰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新译曰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一)因缘(亦曰亲因缘),谓六根为因,六尘为缘也。如眼根对於色尘时,识即随生,余根亦然,是名因缘。(二)次第缘,谓心心所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三)缘缘 ,谓心心所法,由缘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缘虑,名为缘缘。(四)增上缘,谓六根能照境发识,有增上力用,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3)事理—因缘生之有为法谓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谓为理。即事者森罗万象之相,理者真如之体也。
(4)性—性释有四义:一者种子因本之义,二体义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别为性。
消除几种误会
一个航海者,要想航程顺利,在航行之前,除了先要定下航行的目的地,熟悉航海之技术外,其次就是要检修船只之毛病和校正方向盘,然后才能开始航行。而一个学佛者,要想学佛路途无差,在解行之先,也得立下学佛之目标,了解研学之方法,接著就当要消除心中之误会和确立正知见,然后才能研学佛法之内容。上来两篇,一“明佛义”,是点示目标;一 “知别相”,即略举方法,皆已如前述,今且言“消除误会”和“确立知见”。
天、消除误会
世人对於佛学所以产生误会*.的原因,不外有两种:一是自己本身,随意假设理想*/ ;一是听信别人,捏造妄谈谬论。但是不论哪一种原因,皆不免或根本未见,而道听途说; 或虽有见,而认蛇为龙;或只见其事,而未究其理。如此的结果,他所领会的佛学,自然不是佛学的真相,而与真正佛学,实有相当的差距。
然而,先入为主,后入为奴,为人之恒情。既然这人对於佛学先前已有错误的观念,后来即使再闻到真正的佛学,也就难以接受,反要加以排斥了。
详细分析起来,一般对於佛学或学佛者排斥的错误心理,都为下列数端:(甲)迷信*0, (乙)消极*1,(丙)神权*2主义*3,(丁)忽略现实,(戊) 不合科学*4。依次驳斥於後:
(甲)迷信属他,正信属佛:欲断邪正,先知标准。何者?所谓迷信,是指迷惑於事理真相,而随加相信者,谓之迷信;反之,若能正确认识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则是正信。可见信之迷正分别,主要在於是否正确认明事理真相而定。依此客观标准加以观察的结果,事实与一般人所误会的恰好相反。真正迷信的是他们,而确实能以正信的惟属学佛。何以如此 ?让我们观察他们所信的是什麽?不外:㈠无谓有:万法因缘所生,本是暂起幻相,而他们却执之为实有,而且贪取不舍,这如渴鹿奔逐阳焰*5,只落得一场空辛苦。㈡有谓无:真如本性,虚灵不昧,而他们只因未见即斥之为无。这如近视之斥星辰,实在星辰布满虚空。㈢偏陋执:中道难明,世人或偏空见,或偏有见,或主张唯心,或主张唯物,总是法执偏见;这如瞎子摸象,给人一隅之讥。反观学佛者所信,则根据於因明之三量:㈠现量*6:佛学内容 ,乃三乘圣人,断惑证真,离分别识,而以无分别智,所现实证知之万法真相。喻如:眼之见色,耳之闻声,并非一种臆测幻想。㈡比量H10:佛学义理,本诸因明三支(宗因喻) ,远离一切理则过失,正确推比所得。喻如:见烟而知火,毫无错谬。㈢圣言量H11: 三乘圣人中,或声闻、或缘觉、或菩萨,虽亦具备现量比量境界,但未究尽,故一切言论,终仍求决印证於佛,谓之圣言量。
(乙)消极两属,积极两属:世人每喜积极,而恶消极,不知消极未必皆坏,而积极未必皆好;又世人多斥佛为消极,而自鸣积极,不知佛有消极,亦有积极,而他有积极,亦有消极 。试析言之:㈠善消极属於他:何者?凡进德修业者,多疲多厌;济困扶危者,推三拖四; 为众牺牲H12者,裹足不前。㈡恶积极属於他:何者?身杀盗淫,有增无减;口四种恶( 妄言、恶口、绮语、两舌)精益求精;意贪嗔痴,如火炽盛。㈢恶消极属於佛,何者?决不纵欲享受,讲究的是断欲绝求,返本会真;决不营私害公,讲究的是平等布施,利乐众生;决不争名夺利,讲究的是斩断名根利锁,证无上道。㈣善积极属於佛,何者?初发心时,则远离世乐,求解脱法;例如释迦佛本贵为太子,富有四海,而皆舍H13弃,受诸辛苦。次行菩萨道时,则庄严H14地狱H15,不舍一人;例如地藏菩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至成佛後,又倒驾慈航,带果行因,度化众生,永无止息;例如释迦佛来此婆娑,已经八千次。若言积极,谁胜於佛?
(丙)他尚神权,佛尚自权:所谓尚神权者,如信有一天帝,为造物主;或有鬼神,司赏罚之权,或诸伪教,冶汞炼丹,欲成神仙H16,求长生不死。此等皆他所尚,佛则不然。主张万法H17非由他造,而是唯心所造。一切吉凶祸福,非由鬼神之好恶嗔喜,乃诸善恶H18因果,皆是自作自转。又知万法无常,不离生住异灭;乃天上天下,惟我H19独尊(我指真我,即人人本具真如,足四净德是故最尊)。可见,佛法是最高尚自权的。
(丁)忽略现实属他,始终真乐属佛:世人见佛学之宗旨在了生脱死,便误会为佛学单注重将来,而忽略现在之实际。然观察他之所谓现实者,实在一点亦不现实,何者?一言以蔽之 ,曰短命主义而已。盖他之所求——五欲六尘,为地狱五条根,故有如刀头之舐蜜。而他之所得——世间富贵,亦是昧机畏果,患得患失。然则,他说的现实,就像火烘之牡丹,只图暂时的好看,不管以后永远的枯死,这有何实际可言?至於佛学,亦并非单注重将来,而忽略现在。试问:若无现在的好因,岂有将来的好果?故於当前,即求未生善令速生,已生善令增长,未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速断。使六根H20清净H21,一尘不染。可谓知 果畏因,根本解决。不但将来了生脱死,当前也可离苦得乐。此非现实,谁是现实?
(戊)不合科学属他,统系属佛:凡一切有组织有系统的学问,谓之科学。观乎佛学讲人生,则统论人生酬业H22;讲宇宙,则分析真妄H23觉迷H24;讲万法,则终结万法归一H25。噫!真是组织严密,系统完整,一以贯之也。反问於他,人生为何?则迷惑无知;宇宙何关?则颠倒错乱。然则,其说佛学之不是,到底佛学为何?则实际未见。呜呼 !原来他所排斥的佛学,是未见而言,一派的胡说八道。
地、确立知见
知是认识,见是见解。认识有真有错,见解有正有邪。末法时期,法弱魔强,邪说横行,初学若认识有错,见解稍邪,则有如航海,掌舵偏差,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是故,如何确立正知正见,实为初学切要的课题。
确立正知正见的方法,不外:㈠求认识:依照“闻思修”,广学多闻,以开智慧。
㈡守标准:根据“法四依”,辨别邪正,亲善远恶。“闻思修”主要靠自己发心,且散诸典籍,不能具述。“法四依”佛陀明揭,即可奉行,必须先讲。
(甲)依法不依人:人是有情之假者,法是法性自尔之轨模。依轨模方可入道,假者何关於实行?然法不自说,惟佛能说,而佛所说,载在三藏,名圣言量。是故学佛,要依佛经,不依诸人;假令其人为童子村人或凡夫外道,而所说契合佛经,亦当奉行;假令其人虽为名人 博士或罗汉等觉,而所说不契佛经,亦当舍弃不依。至於末法自称佛学通家,妄诞新说,大胆改经,更当视为波旬,一概不听。
(乙)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了义者,显了分明,示说究竟之实义;不了义者, 未了未尽之方便义。亦即是真实话,是方便说。三藏之中,凡佛随顺众生,或说人天福报,或说小乘自了,皆是方便;至其明示大乘中道实相,即为真实。然佛经又有显有秘,而清凉国师华严疏钞云:秘为不了义。学佛之人,若能分别晓了,自然壅无不通,有疑皆决。
(丙)依义不依语:义是真实义理,语是言说文字。言说所以诠真理,而究非真理;喻如筌蹄所以取鱼兔,而究非鱼兔。若但张筌蹄,而依言说,徒增诤讼疑惑而已,何关於真理?至於那些只凭翻查经卷,遂断章取义,而诋佛说者,更是语外求语,何足以论?
(丁)依智不依识:智是本心照明之德,与法性合,识是妄想迷惑之心,与烦恼俱。学佛之人,惟依圣教,定止妄识,策发真智,乃可入道。若逞妄识,分别考据,欲辩佛说,迎合凡情,坐收名利,则恐徒增罪业而已,与道何干?
总上所说,消除误会譬如根除痼疾,确立知见譬如预防传染。痼疾根除,传染免疫,然后可以进补健身;误会消除,知见确立,自可进修佛学而资法身慧命了。
【注解】
*.误会:是开智的茅塞及认识的障碍。
*/理想:但据事理,构成空想,以推定事之究竟,谓之理想, 对事实而言。
*0迷信:不辨事理之是非而妄信也。
*1消极:凡行为力图进取者,谓之积极。反是谓之消极。如道德,务为善者为积极,但不为恶者为消极。
*2神权:神所赋与,绝对不可侵犯之权。
*3主义:所主张学说上之根本标准而以之为宗旨者也。
*4科学:“以一定之对象,为研究范围,而於其间求统一确实之知识者,谓之科学”。从 广义言,则凡知识之有系统,而能归纳之於原理者,皆谓之科学,故哲学、史学等,皆科学也。从狭义言,则科学与哲学、史学三者对举,科学究其所当然,而哲学明其所以然,史学 述其所以然者也。又某派学者,并研究之材料,或散漫或变动,非具一定之体系者,皆不得称科学,如谓教育学、政治学之类,今尚不能成一科学是也。
*5渴鹿阳焰:阳焰谓春初之原野,日光映浮尘而四散者也。渴鹿见之以为水,走而趣之,不知非水。譬迷妄之心也。楞伽经曰:“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 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6现量:因明三量之一。现实量知也。向色等诸法,现实量知其自相,毫无分别推求之念者,谓之现量。如以眼识见色,以耳识闻声也。
H10比量:比者比类也,以分别之心,比类已知之事,量知未知之事也。如见烟比知於彼有火是也。
H11圣言量:以圣人言教,量度而知之者也。
H12牺牲:牛羊豕之属,以祀神者,谓之牺牲。今谓摒弃一切曰牺牲。
H13舍:内心平等而无执著,名为舍。
H14庄严:以善美饰国土,或以功德饰依身,云庄严。探玄记曰:“庄严有二义,一是具德义,二交饰义。”
H15地狱:译为不乐、可厌、苦具、苦器、无有等。其依处在地下,因谓之地狱。详如六表。
H16神仙:道家称得道之士能变化不测者,曰神仙。
H17万法:总该万有事理之语,法者自体之义,轨则之义 。万有之事理,一一有自体 ,具轨则,故皆名法。乃至龟毛兔角毕竟无者,亦名为法。以彼有无之自体,有无之轨则也 。
H18善恶:顺益为善,违损为恶。又恶是乖理之行,於现在与将来招苦之行也。
H19我: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此处指本性而言。佛教指五蕴之和合者为假我,非有实之我体。
H20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於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於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六根。
H21清净:离恶行之过失,离烦恼之垢染,云清净。
H22酬业:酬者报也。即酬报过去之造作也。
H23真妄:一切诸法有真妄之二。随无明之染缘而起之法为妄,随三学之净缘而起之法为真。又因缘生之法,总为不实,故为妄法,不生不灭之真如真实,故为真法。
H24迷:暗於事理曰迷。
H25一:一者不二之义,以平等不二之故谓之一。此处指 性与相合一而言。
人生当前之所受(观受是苦)
佛学内容,离不开人生和宇宙。人生有“当 前”、有“三际”,宇宙有“有情”、有“器界 ”,下当依次加以演述。今且先言当前之人生,这是我们本身最现实亲切的事,不可不先觉悟。
所谓“当前”,就是指我们现身从坐母胎开始,直到寿命终结八识离身之一期生命。统此一生,不论何人,至始至终,整个遭遇领受*.,都可一言概括,那就是“苦!苦!苦!”。须知,这绝不是佛学之故作悲观,而只是作人生实况的直述。所以四谛的初门,就先说“苦谛 ”(谛是真实不变的道理),而教以修四念处观,其中一条即是“观受是苦*/”,这却是开智慧的起步。初学於此,假若不能有所警觉,则学佛又如何?求解脱又如何?
甲、领受种类
其实,我们对於外境的领纳感受,不仅苦之一类。详细分析开来,计有五种:㈠苦受*0, 指身(即眼等五识)之领纳违情境界,而感苦痛者。㈡乐受*1,指身之领纳顺情境界,而感快乐者。㈢忧受*2,指心(即第六意识)之领纳违情境界,而感忧恼者。㈣喜受*3,指心之领纳顺情境界,而感喜悦者。㈤舍受*4,指身心(通於六识)之领纳不违不顺境,而感无苦无乐无忧无喜者:这称做五受*5。
或问:领受既有五种,何以但说苦受?这因五受之中,有虚妄有真实。乐喜舍三,惟是虚妄;苦忧二受,才是真实。这可从两层说明:第一层本无有,世间本无实乐(喜舍),而所以 感觉快乐(喜舍),那只是所痛苦(忧)的暂时停止或暂时离去之一种错觉而已。譬如我们患病初愈,忽觉甚乐;然而平素未病,乐在那里?第二层能改变,其所以为乐的,若是令他乐之不止,那就要变为苦恼。譬如食色二事,人以为大欲乐;如果使他终日饮食色欲不止,势必拼命求避,惟恐不及了。因此之故,乐是虚妄。若是苦忧二受,则不如此。第一层人生本身即是一种苦报,非由乐的因缘,才来苦受。第二层所苦恼的事,令之不止,也绝不变为乐。譬如以棍击身是苦,若不止鞭打,也惟有苦上加苦,绝无转乐之理。因此之故,苦是真实。
可惜,众生不知乐是虚妄,所以穷逐不舍,终得不到真乐。所幸,佛陀深知惟苦真实,所以教修观受是苦,求解脱道。
乙、苦果略举
既然明白观受惟苦,但不知人生苦事究有多少?这若详演开来,则有无量无边;若是归纳来说,也有所谓“八万四千”、“百八烦恼”、“百一十种苦”,乃至“三苦”、“八苦”。今且略说“三苦”、“八苦”,如表示:
第一“苦苦”*6:苦是苦恼逼迫之义,即约苦忧二受而言,指种种身心苦恼之苦。此中包括“八苦”:㈠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时,处溷秽中,头下脚上,如坐牢狱,故称胎狱。等出胎时,像山合体,往往难产,母子交危。既出以后,风触嫩皮,刀割脐带,这时真是有苦难说。所以婴孩坠地,都要放声大哭,请细听之,简直是说“苦啊!苦啊!”。㈡老苦:童子少年,迁谢不住,五十曰艾,六十曰老。这时发白面皱,形变色衰,饮食难消,气力虚微,拄杖羸步,坐起不便,身体衰败,精神昏沈。㈢病苦:身是四大(地水火风)假合,不免患病;四大不调,即有四百四病。或脏腑伤损,或皮肉疮痈;这时辗转床塌,全身疼痛,形消骨立,喘息呻吟,其苦难当。㈣死苦:有生就必有死,等命终时,犹如风刀解体,又像生龟脱壳,当然苦不堪言。㈤爱别离苦:父母夫妇子女兄弟等所爱眷属,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佛经上说,尘点劫来,我们为别离苦所流眼泪,若积聚起来,四大海容纳不下。㈥怨憎会苦 :冤家仇人,偏要常常遇到。孔子尚有宋国桓*.和楚国子西;佛陀亦有提婆达多和善星比丘,圣人且不免,何况凡夫?㈦求不得苦: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希望平安富贵,却是如愿以偿的很少。㈧五阴炽盛苦:五阴亦名五蕴是,指聚成假身心之色,受、想、行、识五大元素。既有这假身心,就时刻爱取欲尘,造作诸恶,如火不息。此是八苦的根本。曾有人说,这苦又可名健康苦,因之五阴假身,愈健康就愈往外攀缘,而苦也就愈无穷了,这话很有道理。
不但如此,生、老、病、死和五阴炽盛,本为身内之苦,而内之内且充满不净(如五不净 观,九想观),乃是一具臭皮囊。其中死苦,为身后之苦,而后之后,仍要轮回H10不停。至於爱别离三,则是身外之苦,而外之外又有水、火、旱、潦、大风、地震、盗贼、刀兵、牢狱等天灾人祸。以上即是苦苦。
第二“坏苦”H11:坏是变坏之义,即约乐喜二受而言。因为万法无常,乐境才现,苦境即来。俗云:贺者在堂,吊者在闾。当乐境坏灭之时,即是坏苦。
第三“行苦”H12:行是迁流变动之意,即约舍受而言。虽有时不苦不乐,但我们的神识(俗称“灵魂”)迁流无当。仁王护国经说:一念中有九十刹那H13,一刹那有九百生灭H14,是为行苦。
丙、三界统苦
或问:苦有如此之多,那麽谁来受呢?是否汝受我不必受?当知,三界H15以内的一切众生统通得受,谁亦免不了。请为分别言之。
一者“欲界”H16众生统受三苦:欲界包括六层天和下面的五趣杂居地(我们人类即居此中)。因为这范围的众生,都有饮食男女的欲望,故名欲界。但是,贪欲是一切烦恼的根本;贪染欲尘,自是一切苦之根因。所以,东方文化中,儒家主张节欲,佛家讲究断欲,以求减少灭除苦因。若西方文化则提倡纵欲,不知这就等於提倡受苦啊!
二者“色界”H17众生兼受坏苦和行苦:色界包括四禅,共十八层天。这范围的众生,因有禅定的功夫,已无男女饮食的欲望,却仍保有色身和宫殿楼阁等,故名色界。可是,身为苦本,仍然不离生、住、异、灭,为生死所缠缚,所以有坏苦和行苦。
三者“无色界”H18众生单受行苦:无色界包括四层空天。这范围的众生,所入禅定 (名四空定)更深,不但无饮食男女欲望,亦无色身执著,只留神识,故名无色界。可是,神识为招苦之缘(故学佛目的要转识成智),为一切妄念所依起,所以仍有迁流生灭的行苦。
由此可见,只要是三界内的凡夫,都得受苦,无一例外。所以佛学教离苦的办法,就须跳出三界。
丁、受苦益起颠倒
还有一层,众生受这苦之后,并不是从此完结。原来,观察其所以招苦的原因,主要是烦恼盖住本性(指贪爱、嗔恚、愚痴等),这就是“惑”。因为迷惑颠倒H19,无有智慧, 自然胡作非为(指杀生、偷盗、邪淫等),这就是“业”。既然造作恶业,将来必定招受恶的果报,这就是“苦”。可惜,众生招受苦果,不但不知自反自省,往往还要怨天尤人,因此 更起迷惑颠倒;所以,“惑、业、苦”,恶性循环,永远不止。经上称为“三道”(道是能通义,惑通於业,业通於苦,苦又通惑),又名“三轮”(轮是能转义,三者轮转不休),如图示:
人生实况,就像这图所示,解苦妄作,复造苦因;因此,加苦续苦,无有已时。譬如扬汤止沸,只见滚上加滚而已。无怪乎聪明的人总要感叹一声“苦海无边”了。
最后,透露一点消息,佛法却有真正止沸之法,那就是要釜底抽薪,这且留到下文慢慢道来。
【注解】
*.受:受者领纳所触之境之心所法也。一、身受,领纳於身起分别之受,即苦、乐 、舍之三受是也。二、心受,领纳於心起分别心之受,即忧喜之二受是也。(心受亦摄舍受) 。
*/观受是苦:四念处观之一。(四念处观:一、身念处,观身不净 。二、受念处,观受是苦。三、心念处,观心无常。四、法念处,观法无我。)
*0苦受:领纳违情之境而起苦恼之感者。(动态)
*1乐受:领受顺情之境,使身心适悦者。
*2忧受:心於违境受忧愁之感也。(静态)
*3喜受:心於顺境受忻悦之喜也。
*4舍受:身心领纳不违不顺(不苦、不乐、不忧、不喜)之境而苦乐之感共舍离者。
*5五受:受心识领纳所对之境之作用也。差别有五种: 一、苦受,二、乐受,三、忧受,四、喜受,五、舍受。
*6苦苦:三苦之一。苦众生身心之苦,从饥饿疾病风雨寒热鞭打劳役等苦缘而生之苦也。又有情之心身,本来是苦,更加刀杖等之苦,故云苦苦。
H10轮回:众生无始以来,旋转於六道之生死,如车轮之转而无穷也。
H11坏苦:乐境坏时所生之苦。
H12行苦:行者迁流之义,一切有为法,迁流三世,无刹那常住安稳之苦。
H13刹那:译言一念。时之最少者。探玄记云:“ 刹那间,此云念顷。於一弹指顷,有六十刹那。”
H14生灭:有为之诸法,依因缘和合而为未有法之有,谓之生。依因缘离散而为已有法之无,谓之灭。有生者必有灭,有为法是也,有灭者必不有生,无为法是也。但自中道之正见言之,则有为法之生灭为假生假灭,而非实生实灭。
H15三界:界,差别之义,彼此之事物,差别而无混滥也。凡夫生死往来之世界分为三。㈠欲界㈡色界㈢无色界。
H16欲界:有淫欲与食欲二欲之有情住所也。上自六欲天,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无间地狱,谓之欲界。(详如六、七表)
H17色界:色为质碍之义,有形之物质也。此界在欲界之上, 离淫、食二欲之有情住所也。谓为身体,谓为宫殿,物质的物,总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禅定之浅深粗妙分为四级,称为四禅天。
H18无色界:此界无一色,无一物质之物,无身体,亦无宫殿 国土,唯以心识住於深妙之禅定。故谓之无色界。此即为无物质之世界,则其方所,非可定。但就果报胜之义,谓在色界之上。
H19颠倒: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反於本真事理之妄见也。是为无明之所使然,倒见事理也。
【附注】
五蕴——旧译为阴,又译为众,新译为蕴。阴者积集之义,众者众多和聚之义,亦蕴之义也。
人生三际之抉秘(十二因缘)
当前人生,三界统苦;而千苦万苦,总在生死。佛陀出世,即是为此大事;以生死了,则一切苦了。
欲了生死,先须洞明根源;欲明根源,故须进观“人生三际”,亦即过去生从何来?将来死往何去?此为世间一切学术宗教所欲穷尽而终未能穷尽之千古秘密,而佛学独能彻底说明之,且能彻底解决之,此佛学所以超绝一切学术宗教处。
然则,佛学云何说明?曰万法生起,不离因缘;佛说生死苦果,因缘共有十二,名曰“十二因缘”*.。亦名十二有支(有生有死,故名有支)。
甲、双重因果
“因”是亲因,如种子,为能生之种。“缘”是助缘,如水肥,为助生之机。单因不生, 孤缘不长,因缘和合,自然结果。而因生果已,果随变因,因又生果;譬如桃果中仁,仁又生桃。所以,因果不绝,生死无尽。
“十二”支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 八)爱、(九)取、(十) 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此十二支,辗转感果是为因,互相由藉是为缘,故称十二因缘 。所谓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缘”即生起和引起之意)。此即是吾人生死相续之根源。下依次略加说明:
(一)无明——无始烦恼。谓无始*/来,一念不觉,於诸事理,迷暗愚痴,无所明了,故曰无明。粗分有二:根本无明和枝末无明。根本无明,乃菩萨所断,暂毋须赘;枝末无明,为凡夫所修,今宜审明。
枝末无明又分二:㈠是迷理无明,即是见惑(身见边见等种种邪见),能发起善恶诸业。㈡ 是迷事无明,即是思惑(贪嗔痴慢等种种烦恼)能滋润生死苦果。今“ 无明”支,尤其约迷理无明而言,也就是吾人第六意识相应之愚痴心;诸烦恼中,此愚痴心最能发业。
愚痴之事甚多,主要却有两椿条:㈠是迷执身相,认作是我;不知四大假体,实本无我。由是不知善恶因果,确实不谬,只为私心滔滔,於是恣情造作诸恶,发三途恶业,而招将来三途恶报。㈡是不了三界统苦,万法无常之真实谛理,只为贪著人天色无色界之可爱果报, 於是发有漏善业及禅定业,而招将来人天善报。
(二)行——造作之义,即指所作善恶诸业。由於二种无明为缘,遂引起造作种种善恶事业 (所谓起惑则造业)。亦即无明力故,若起无贪、无嗔、无痴等善心,则造善业;若起贪、嗔、痴等烦恼心,则造恶业。但不论善业恶业,皆在吾人八识田中熏成种子(所谓宿生习气),此称为业力。须知吾人无始以来造业无边,故八识田中之种子亦无量无边。
以上二支,属过去因缘。无明是缘,业力是因。因缘和合,遂感生现在苦果——识等五支,也就是吾人之五蕴报身。
盖吾人之八识中,第八识是总报主。规矩颂云:去后来先作主公。当临命终时,名乱心位 ,八识田中无始来诸善恶种子争起现行,譬如摇彩,重者先牵。其中一强有力之业种子,就引第八识去投胎。於有缘父母,当其交媾时,视如淫剧,遂起一念爱心(男的爱母憎父,女的爱父憎母),而揽父精母血,成其胎中。然六道众生,有马腹有驴胎,或王府或孙宅,乃 至虚空中之微生物,无量无边,到底吾人第八识将投向何家?那得视各人之业力如何而定了。可畏哉!业力;可慎哉!业力。
下面五支,即说此五蕴报身发展的过程:
(三)识——本识*0揽蔢*1。即指第八根本识入胎之位。此时第八识,揽父精母血二蔢,名三和合。此为一期生命之开端。
(四)名色——识眗胚团。名指心识(即初投胎之神识),色指形体(即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团)。由於一念爱染,投入母体为名;揽父母赤白二蔢,外托眗气成胎为色。此是胎相初成之位。因六根未成,识心未能显发了别之功能,但有心之名,无心之用,故不称心,而只称名;且初投胎时,形体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称身,故单称色。
此一阶段,细分又有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罗蓝位,又云歌罗逻,译为凝滑,或云杂秽,即父精母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团凝滑之秽物。第二七日名部昙位,译为,经二七日,渐渐增长而成疮疱之形。第三七日名闭尸位,译为软肉,经三七日,渐成软肉之质。第四七日名羯南位,译为坚肉,经四七日,渐成坚固之肉。第五七日名钵罗奢位,译为肢节,又名形位,自神识投胎至五个七日生诸根形,四肢差位。以上皆属名色支摄。
(五)六入——指眼等六根。在母胎十个月中,由名色渐渐六根成长完备;於出胎后,对六尘境有互相涉入之作用,故名六入,此为胎中成长之位。
又细言之,从第五七日形位后,至第六七日名发毛爪齿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圆满 ;乃至第十九七日诸根具足。如是从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间总有三十八个七日,皆属胎中位摄。此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体。
(六)触——接触之义。根尘和合而成触,此即出胎之位。谓十月圆满出胎,六根遂与外境相接触。当婴孩自出生至二三岁时,天真纯洁,六根对境,但起单纯知觉,尚无憎爱分别。此为六根交摄一切外境之作用。
(七)受——领受之义。即领纳所触境界,谓根境相对於违顺等境上,生起苦乐等感受。当四五岁至十岁左右,年纪稍长,知识渐开,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对於饮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求,且能分别好丑,唯不生贪爱之心耳。此为对境所生之一种情绪。
以上五支,总为五蕴报身,即过去因缘(无明与行)所引生之现在苦果。即有此五蕴假身, 则炽然起惑造业,随之又成现在因缘,而又将引生未来之苦果。其情形如下:
(八)爱——贪爱。即因感受引生之执著。当十一二岁至十八九岁时,行将成年,欲望既开,对於五欲六尘,自然心生贪爱。所谓於乐受顺境,则起贪恋之心,於苦受逆境,则生憎恶之念 (爱包括憎)。唯未广遍追求耳。
经云:贪爱如水,能润生死。譬如世间五谷种子,须蒙润雨,然后发芽;吾人八识田中之业种子,亦须蒙润缘而后现行。润缘者何?凡迷事之思惑,贪嗔痴慢等诸烦恼,皆为润生之缘;而其中爱字,为七情根本,最能润生。故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古德亦云:“爱不重,不生娑婆”。此为对境所起的一种贪染心。
(九)取——妄取。亦即是上品之贪爱。约二十岁后,血气方刚,贪欲转盛,於一切境,广为追求,是名为取。此为贪染欲境之一种趋求。
(十)有——业有。由爱取二支惑,遂发种种善恶之业( “行”支是过去之业,“有”支是现 在之业。)感生未来有生有死之果报。果报不外:正报:分本有(现在之身),中有(即中阴身,指此身已死,后身未成,中间所受之化身),后有(后世受生之身)。依报:包括欲有( 欲界)、色有(色界)、无色有(无色界)。如是有因有果,故名为有,此为所作业力感报之一种定规。
以上三支,爱取又为缘(等过去“无明支”),有支又为因(等过去“行”)支;因缘和合,又生未来之果。
(十一)生——倒识托胎。此身寿命终时,第八识在一切有情中,依其业力牵引,再去托胎受生。此为未来受报之一种活动。
(十二)老死——衰老死亡。万法无常,有生自必有死。身坏命终名死,诸根衰败名老。众生莫不皆有死,却未必皆历衰老(如夭殇之人),故合老死为一支。自生至死,其间不免种种忧悲苦恼 。此为未来受报之一种结果。
如上所说,十二支包括过去因缘(无明、行二支),现在苦果(识、名色、六入、触、受等 五支),现在因缘(爱、取、有等三支),未来苦果(生、老死等二支)。是为双重因果,此乃佛陀说明吾人生死相续之一种铁则。
乙、异名喻况
十二因缘,虽是只说三世,其实已括千世万世。何者?盖过去因缘,更从过去果来,故上溯过去则无始;而未来苦果,更生未来惑业,故下推未来则无终。可见,无始之前,吾人既已如此生死而来,无终之后,吾人恐怕也要如此生死下去。
所以,十二因缘又名“十二重城”*2,五句章句经云:一切众生常在长狱,有十二重城围之。又名“十二轮”*3,辅行云:犹如车轮,辗转不穷。此众生所以不停轮回生死。
然则,此事云何解决?十二因缘既是辗转由藉,故只要能断一支,则馀支不更相续;譬如十二轮中,取去一轮,馀轮不复辗转。是故经云: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而生死总根,即在“无明”。若无明断,则一切生死苦恼断,此为佛家釜底抽薪的办法。至於如何断法?俟述“内容设施”篇时再来讨论。
【注解】
*.十二因缘:因,说事之原素,缘,说果的促成,这是 穷究众生,涉历三世,轮回六道之由来。
*/无始:一切世间,若众生,若法,皆无有始,如今生从前世之因缘而有,前世亦从前世而有,如是辗转推究,故众生及法之元始不可得,故云无始。
*0本识:阿赖耶识之异名。是为有为无为一切法之根本,故名本识。
*1:父母交合之精液称之。
*2十二重城:五句章句经曰:“一切众生常在长狱。有十二重城围之,以三重棘篱篱之。”三重棘篱即三界,又名三世。十二重城即十二因缘也。
*3十二轮:辅行三之三曰:“十二轮者,大璎珞文,辗转不穷,犹如车轮。”十二轮亦十二因缘之异名也。
宇宙有情概况
人生状况,已如上说,其次当说所处环境——宇宙概况。所处环境,经上又名“世间”; 世括时间三世,间指空间间隔,均表无常之义。佛说世间,共有两种:㈠是有情世间,指动物环境;㈡是器世间,指植物矿物环境。
先介绍有情世间:广义而言,一切众生,除佛以外,声闻缘觉菩萨圣人,亦属有情*.;狭义而言,但指六道的凡夫,今即专约此义,以圣人境界,吾等凡夫不能亲得受用,故非环境范围。
甲、六道状况
佛陀概括世间一切有情,归为六大种类,曰天、人、阿修罗、畜生、饿 鬼、地狱,这即是 “六道”。世上固有许多生物学家,对於动物,亦有其不同的分类法,却因受到个人智慧学问的限制,总不及佛陀的圆满周到。这因佛陀不但能见凡夫肉眼之所见(如人畜二道,而畜 道凡夫亦只见其少分),且亦能见凡夫肉眼之所不见(如天、修罗、鬼、地狱四道)。学佛之 人,以相信圣言量为依归,固不可因我之不见,遂谓为虚诞无有。
六道众生的状况,千差万别,一一细说,不胜繁杂,今为略举二端,藉知大概。㈠是“ 类受”,类指正报种类,受指依报享受。其中依报,又自万端,单举寿长,以推馀福。㈡是 “苦厄”,苦是痛苦,厄是灾厄。六道果报,固然有别,总之不离观受是苦。
一、天道*/
天,是天然自然,乐胜身胜之义;此道众生,居诸趣之顶,威德特尊,神用自在,故名为天。
约“类受”言:共分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亦名空界);自下而上,计二十八层天。其中欲界六层,亦如人间,有男女饮食之欲;其第二层名忉利天,居须弥山顶,自有三十三天(此三十三天,约横面言),即山顶四角,各有八天,中为帝释天主,世俗所尊玉皇上帝,即指此言;而第六层,则名他化自在天,却是魔王波旬所居。又、色界有四禅十八层天, 皆有禅定,已无男女饮食之欲,犹带身形楼阁诸色;其中前三禅各三天,第四禅有九层天。 又、无色界有四层天,入四空定,已无形相,只存神识。
天上各种享受,皆殊胜於人间;如食曰天厨妙味,共一器食,随福差别;衣曰天衣无缝 ,不似人间,千缝百补。至於寿命,亦长人间甚多;如第一层四王天,寿五百岁,却以人间五十年为一日计算。向上一层,按此间倍倍增加;如第二层忉利天,寿一千岁,却以人间百年为一日计;乃至第六层他化自在天,寿万六千岁,而以人间千六百年为一日计。如是递增,至非想非非想天,则寿八万大劫。这因前生造上品十善因缘,方得如此殊胜果报。
约“苦厄”:欲有五衰,寿将尽时,自然头上花萎、腋下汗出、衣裳垢染、身体臭秽、不乐本座,是名五衰。五衰现时,知必当死,愁忧恐怖,苦等地狱。又、色有三灾,初为火灾,劫火兴时,初禅以下,尽化灰烬;二为水灾,劫水起时,二禅以下,皆遭淹没;三为风 灾,大风所吹,三禅以下,乃至微尘,皆无馀在。呜呼!所住器界尚不能存,何况寄居众生 ,安能永在?甚至四禅天人,虽具深禅定,一旦命终,即不乐入禅,风触吹身,唯除眼识,馀皆有苦。又、无色界四天,虽无下面二界粗苦,仍有如疮(空处)、如痈(识处)、如病(无所有处)、如箭入体(非非想处)等微细苦;且寿命尽时,定力遂失,知当死堕,譬如高山忽坠深涧,生大恐怖。
二、人道*0
人,梵语摩赊,翻为意,以此道众生作一切事,皆先意起。法苑云:人者,忍也,於世违顺,人能安忍。
约“类受”言:人道分布於四大星球之上,身形寿享,皆不相同。如东弗婆提,寿二百五十岁;南阎浮提,寿一百岁;西瞿尼,寿五百岁;北郁单越,寿一千岁。即以南阎浮提(亦即吾人所居地球)而言,五大洲上所居人种,发肤颜色、风俗习惯,乃至土地资源,亦多悬殊。然书经云:惟人为万物之灵;礼亦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盖以人易近道,最能止息妄心,堪能修行而言。此因前生行中品十善,感此道身。
约“苦厄”言:就如上篇“人生当前所受”中所言,三苦八苦等,不另赘述。
三、阿修罗道*1
阿修罗*2,此翻无端正,又翻无酒,或云非天。以此道众生男丑女端 ,故名无端正。又因遍采名花,酝於大海,欲成香醪;但以鱼龙业力,其味不变,遂嗔妒誓断,故云无酒。又因多嗔多忌,虽有天福,而无天德,故名非天。
约“类受”言:此道众生,分别摄属天、人、畜、鬼四道,故楞严经云:三界中有四种修罗,若於鬼道,以护法力,乘通入空,此从卵生,鬼趣所摄。若於天中,降德贬坠,其所卜居,邻於日月,此从胎生,人趣所摄。有阿修罗王,执持世界,力洞无畏,能与梵王及天帝释、四天争权,此阿修罗,因变化有,天趣所摄。别有一分下劣修罗,生大海心,沉水穴口,旦游虚空,暮归水宿,此阿修罗,因湿气有,畜生摄属,既是分属四道,身寿享等,亦随其类,多有不同。总由因中,虽行五常,却怀忌慢之心,所谓行下品十善,而感此道身。
约“苦厄”言:各随其类,受苦不同。即以天趣修罗而言,除一般苦外,又因常好与帝释斗,或断支节,或破其身,或复致死;若伤心断节,续还如故;若断其首,即便殒没。其他三趣修罗,其苦更多。
四、饿鬼道
饿鬼,梵语黎哆,此翻祖父;或有众生,最初生彼道中,故其後生,名为祖父。又,鬼者畏也,饿云饥饿,此道众生,多受饥饿怖畏,故名饿鬼。
约“类受”言:分三类九种,(一)无财鬼,以无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财鬼,少得饮食故;(三)多财鬼,多得饮食故。无财鬼又分三:(一)焰口鬼,火焰炎炽,常从口出;故纵得饮食,亦化灰烬。昔目连尊者母,即堕此身。(二)针咽鬼,腹大如山,咽如针孔。(三)臭口鬼,口中腐臭,自受恶报。少财鬼亦分三种:(一)针毛鬼,毛利如针,行便自刺。(二)臭毛 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三)大瘿鬼,咽垂大瘿,自抉啖脓。须知,谓少财鬼少得饮食,非真如人间净妙食,苟得厕坑粪秽,已似山珍海味了。多财鬼分三种:(一)得弃鬼,常得祭祀,所弃食故;(二)得失鬼,常得巷陌,所遗食故;(三)势力鬼,具威德势力,常得人间祭祀。譬如人间所供城隍、土地、王爷,乃至一般神祗,均属此类。诸类饿鬼,居遍诸趣,随所生处,而受其形,或居海渚,或在山林;或似人形,或似兽形,亦自差别。其寿有五百岁,却以人间一月为一日计。
约“苦厄”言:以业力因缘,不闻浆水之名,所见清水,皆成脓血,不得饮食,饥渴难当 ;且常为刀杖驱逼,故恐怖非常。此皆前世谄诳心意,造作下品十恶,感此道身。
五、畜生*3
畜生,梵语底栗车,亦云傍生*4,以其形傍(身多横住),行为亦傍( 心多不正),故云傍生。
约“类受”言:此道众生,包含甚广,举凡飞禽走兽,羽毛鳞介,或四足多足,有足无足,水陆空行,皆摄属之。就其出生,分为四大类:(一)曰胎生*5,例如牛马等,在母 胎中,含藏而出。(二)曰卵生*6,例如鹅鸟孔雀,依壳孵生。(三)曰湿生H10,例如蛤虫飞蛾,藉湿秽暖气而生。(四)曰化生H11,如龙等,无而忽有,唯依业力,变化而生。若论寿命,有朝生而暮死,有春夏生而秋冬死,乃至经千百岁而後死者,千差万别;而其身形享受,亦多悬殊不等。
约“苦厄”言:或苦役、或充食、或人杀、或互,其苦无穷。近代西方学者有言:“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可谓说中畜道实况。总因前生愚痴贪欲,作中品五逆十恶,感此道身 。
六、地狱H12
地狱,梵语泥黎,翻为苦具;乃造恶众生,受苦器具;又因居处地下,故名地狱。
约“类受”言:共有三类,(一)根本地狱,即八寒八热地狱;(二)近边地狱,即十六游增地狱;(三)孤独地狱,即山间、水中、旷野三处地狱。其形体寿命,受苦轻重,随各差别。 其中以阿鼻地狱受罪最剧。总由造作上品五逆十恶,感此道身。
阿鼻,译名无间,为八大根本地狱之一,具五种无间故。(一)者趣果无间,终此身已,直堕於彼,不经中阴故;(二)者受无间,受苦无间断,中无乐故;(三)者时无间,决定一劫( 指中劫),相续不断故;(四)者命无间,一劫之中,寿命不绝;纵经剥割烹煮,肢体糜烂,然以行业因缘,冷风吹活,无间断故;(五)者形无间,地狱纵广八万由旬,众生身形亦八万由旬,中无少间,一人多人,皆遍满故。
若论寿命,以八热而言,初等活地狱,寿同四王天五百岁,而以四王天五百岁为一日计,即当人间千二百五十万岁;二黑绳地狱,寿同忉利天一千岁,而以忉利一千岁为一日计,即当人间一亿岁。如是随六欲天递增,乃至阿鼻,寿一中劫。其苦寿如此,能不畏哉?
约“苦厄”言:或火坑、或坚冰、或刀山、或剑树、或碾、或汤镬、或沸屎、或合山等诸多苦具,繁多难述。以沸屎言:在一大热沸屎河中,驱令入中,内有利嘴蛆虫,或从鼻孔入,则脚底出;或从足下入,则口中出。既脏且臭,热恼加刺,苦何以堪?
乙、互相轮回
上面六大种类有情,所以名“六道”者,道犹路也,是能通义;谓六道中众生,轮转四生,循环三界,互相通达,故名为道。这即一般常称的“六道轮回”。轮回的情形,各随业力,或人变鬼、或狱升天,有如图示。
古人说:“钻马腹,入驴胎,涂炭曾经几度回,或时天帝殿前过,或向阎君锅里来”那有定算?昔忉利天上帝,尚且不免要入陶家变驴(如法句譬喻经),何况其下的凡夫?
关於六道轮回的道理,在释典中,以十二因缘说得最为透辟(参考第五讲中所说);若儒书中,易经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至於六道轮回的事实,但具天眼宿命二通者,於一一众生自何道来?往何道去?自可了了悉见;若是未具二通,只要广览诸史,亦不难获多实证。惟其既不研经,又未读史,且不信圣言量者,方一味怀疑排斥。
此六道中,天人修罗三道,以因中多为善故,果报亦胜,名三善道;鬼畜地狱三道,以因中多为恶故,果报则劣,名三恶道。其三恶道,又称三途,途含二义:一是途炭,取残害义,此中众生,多受残害;二是途道,取所趣义,为造恶众生,所趣向处。一曰刀途,即饿鬼道,常为刀杖,所驱逼故;二曰血途,即畜生道,必经流血而死故;三曰火途,即地狱道,上下四方,一片火海故。
又,六道的凡夫,或升三善道,或堕三恶道,经上喻曰“头出头没”;谓整个三界六道,就如一大苦海,海中业浪,翻腾汹涌,前浪刚把吾人打出海面,那知一口鲜气尚未吸足,後浪随来,又将吾人打沉海底。如此,有时头出,有时头没,总是离不开这一大苦海,这就是吾人的有情环境啊!
【注释】
*.有情:有情识之动物也。即指众生而言。
*/天道:六道之一,亦名天趣。欲界有六重之天,并色界无色界之诸天是也。其依处在诸趣之顶,且身有光明,果报最胜,故谓之天。为有情轮回之道途,故谓之道。趣者所趣向也 。
*0人道:六道之一,人界也。人界者,以五戒善因而趣之道途,曰人道。
*1阿修罗道:六道之一,修罗道也。多由嗔、慢、疑之三因而生。
*2阿修罗:又作阿须罗,旧称阿修罗。译曰无端,容貌丑陋之义。又曰无酒,其果报无酒之义。新称阿素洛。译曰非天,其果报胜似天而非天之义。为常与帝释战斗之神。六道之一。八部众之一。是属於鬼神之类。
*3畜生:又曰傍生。为畜养之生类,故名畜生。一切之世人,或为啖食,或者驱使畜养此生。傍生者,言为傍行之生类也。
*4傍生:佛家言畜生曰傍生。上自龙兽禽畜,下及水陆昆虫,皆是业轮恶趣,非人天之正道,故曰傍生。
*5胎生:四生之一。如人类在母胎内完具身体而生者。
*6卵生:四生之一。如鸟在卵壳成体而後出生者。
H10湿生:四生之一。又作寒热和合生。如虫依湿气而受形者。
H11化生:四生之一。谓依托无所,唯依业力而 忽然生起者,如诸天、诸地狱及劫初诸众生皆是也。
H12地狱:梵语曰那洛迦、泥犁等。译为不乐、可厌、苦具、苦器、无有等。其依处在地下,因谓之地狱。共有三类:一、根本地狱,八大地狱及八寒地狱也。二、近边地狱,十六游地狱也。三、孤独地狱,在山间旷野树下空中等。
宇宙器界概说
器界,即指有情众生所依持之国土,和所资用之器物而言,或名器世间,或名器世界。
不论国土和器物,据实言之,都是有情各自之一切种识之所变所缘。然有情之种类繁多,且境界悬殊,故所变缘之器界,自是多式多样;例如人类所见之江河,饿鬼则见为猛火粪秽,天人则见为金银琉璃,而鱼虾则视同烟雾空气。即就人类一道而言,虽以众同分(同类之性)故,业果相似,所见略同;而随著时地俗情学说之异,其说法亦多不同。所以,古来讲佛学者於此每多诤论,亦最易致人生疑。
其实,佛陀说法,旨在令诸有情明了本体之实相,而实相不可诠说,唯随顺各类有情机感作各种方便导归,故有随自意语,随他意语,随自他意语等。若知佛陀“四悉檀”之施设,则二千年前在印度之随他意语,与二千年後之俗情学说,有不相符处,自是意料中事,则一切诤论疑惑,自然冰释。且今日公认之俗情学说,亦非即确立不移之真理;设使佛陀更来示现,当又是另一番之随他意语。要之,佛陀不论何时何地对何类众生之随他意语,皆为导引众生悟入实相之方便,此即佛法之微妙殊胜处。
然则,学佛者只要一味以“圣言量”作依归,深信不疑,而不妨於今日之俗情学说,作适当之调整会通,自然於“世界悉檀”得欢喜之益,於“各各为人悉檀”得生善之益,於“对 治悉檀”得破惑之益,於“第一义悉檀”得悟入实相之益,而毋须兴疑经、改经之妄动,造谤佛、谤法之逆罪也。今乃本此原则,略述佛陀对人间所说之器界。
甲 器界范围
大略言之,约直竖说:一个“世界”*.(指大千系世界),有二十八层 天,如是上下各有此等世界。约环周言,一个“大千系”世界,为若干小世界所集成,如是环周各有无量“大 千系”世界。
例如吾人所居之大千系世界,名曰“娑婆”(或译索诃,是堪忍义,此土众生,堪忍三毒烦恼,不忍出离故名)。本来方无定位,姑且以人类俗情,依日、地之关系,假设东、西、南、北之“四方”,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之“四维”,和上、下,共为十方。而如娑婆 世界者,十方各有无量之世界,且一一各有其名。如东方有阿(门内+众音出)佛世界,西方有阿弥陀佛世界,南方有宝胜佛世界,北方有成就佛世界等。根据华严经世界品所示:有“世界种”名普照十方炽然光明:分二十重,其中第十三重最中央之世界即吾人所居之娑婆,即有十三佛刹 尘数世界围绕;而如此二十重佛刹之“世界种”者,十方又各有微尘数世界围绕。其中一一世界,或净或秽,或大或小,或优或劣,固非一概;而虚空中之器界无量无边,重重无尽,则可断言。此由今日天文学之发达,推知“太阳系”、“银河系”,乃至“星群”之无尽,更可相互发明。若有不同者,则後者大部分尚为依推理所作之假定,而前者乃是佛陀依一切种智亲证之现量耳。
今为进一步明了世界组织之概况,乃就近取譬,即以娑婆世界为例,本诸经论所说,作一略引。
乙 娑婆三界组织略说
先约直竖言:二十八层计分三界:初为“欲界”有六层天,依次为: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时分天)、兜率天(知足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据经上言,四王天居须弥山腰,忉利天居须弥山顶,五趣杂居众生则居须弥山下之诸星球上,而总为欲界范围。此界众生,皆有男女、饮食之欲;世间书上亦云“食色,性也”,故名欲界。中为“色界”,包括四禅 */十八层天,即初禅*0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1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净天。三禅*2三天:少净天、遍净天、无量净天。四禅*3九天:无云天、福生天 、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善现天、色究竟天。此范围众生,具诸禅定,虽有身器形色,由业果化生,无有男女阴阳性别,但以禅悦滋养身心,已无男女饮食之欲 ,故名色界。顶为“无色界”,包括四层天,曰空无边处天、识无边处天、无所有处天、非想非非想处天。此范围众生,依四空定,不但无男女饮食之欲,亦无业果所生身器诸形色( 只有空果色),故名无色界。须知,前二界有形器,无色界无形器,无形器者即如虚空,遍於前二界中,统为娑婆三界。此之三界,即为六道凡夫所居,生死流转,秽恶充满,故法华经喻为火宅*4,为不安稳处也。
次约环周言:一苏迷卢系,即以须弥山为中心,山外围绕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四围有一大铁围山;其中有四大部洲(东胜神洲,西牛货洲,南瞻部洲、北俱卢洲),并八中洲 *5,数百小洲等集合而成。
若以今日俗情学说会通,经论所称部洲,实指虚空中之星球而言,而吾人所居之南瞻部洲,亦即指地球而言。(约地球言,四周是海,中间是陆地,甚符“洲”字之义。)而俱舍论上所说苏迷卢系,亦如今之所称“太阳系”。而所谓七重金山,似即指星球运转之轨道言( 以地球人,见日星等,皆仰望而见,仰望之中,似从下而至上,轮轨层积,故喻之山);七重香水海,又似即指轨道与轨道间之空气以太言。而此苏迷卢系,乃为日之光热摄力所及,亦即为忉利天管辖范围。过此以往,则非日之光热摄力所及,已非地居天,而属空居天矣。
由忉利天而外,器界范围乃层层倍高倍广增加;譬如倍高倍广有夜摩天器界,乃至倍高倍广有初禅天之器界;如是上上倍增,至大梵天遂为“一小世界”之范围。而合一千小世界,复倍倍高广,上至二禅天,曰“小千世界”。而合一千小千世界,复倍倍高广,上至三禅天,名“中千世界”。又合一千中千世界,复倍部高广,上至四禅天,名“大千世界”。因一大千世界,是积小千、中千、大千等三千而成,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此即为色究竟天之大自在天之领土,亦为一佛教化之域,故曰一佛土。统计应有百亿太阳,即有百亿苏迷卢系也 。今之娑婆,即释迦牟尼佛教化之世界,而在华藏世界中,仅为一世界种中之一世界,二十重中,居於第十三重也。
丙 万物归纳六类
上已言有情依持之国土,而在国土之上,又有甚多有情所资用之万物,以供有情衣、食、住、行、康、乐等用者,亦自属器界范围。
今统收万物,不外六大种类:一者色尘,即眼识所缘之一切形色境界;二者声尘,即耳识所缘之一切声音境界;三者香尘,即鼻识所缘之一切气味境界;四者味尘,即舌识所缘之酸、甜、苦、辣等境界;五者触尘,即身识所缘之冷、暖、滑、涩等境界;六者法尘,指意识所缘之前五识落谢影子等。
此六类境界,皆名尘者,尘是染污意,此六种境,能由六根入身染污净心;亦名六妄,指为凡夫所攀缘之迷妄境界;亦名六贼,即以六根为媒,能劫吾人本性中之功德法财*6也。 盖因“心本不生,因境有”,例如眼之见於色尘,以不知因缘性空,遂执为实我实法,而起贪睼痴烦恼,此即染污净心,劫功德财也。色尘如此,馀尘可知。
呜呼!颠倒之凡夫,因迷惑之识,既自变此国土以居、自变此六尘H10以用,亦复因此国土六尘而又起惑造业受苦,而犹不自知,俗云:作茧自缚者,宁非吾人之谓耶?
丁、人生宇宙略结
如上,第四篇讲当前之人生,第五篇讲三际之人生,第六篇讲有情之宇宙,第七篇讲器界之宇宙。合此即是佛陀描述六道众生之人生观与宇宙观之实况。
然此并非吾人正常之人生,亦非正常之宇宙。实言之,但因吾人有烦恼障故感此痛苦之人生,因有所知障故感此缠缚之宇宙;而吾人学佛目的,即为另求一极乐正常之人生与一自在正常之宇宙,此固须投以佛陀之法药,然投药之前,须先知病;上来四讲只是佛陀之说病,吾人却不可误会为佛陀故作悲观之谈论也。
【注解】
*.世界:世为迁流之义,谓过现未时之迁行也。(又有 破坏,覆真之义)。界谓具东西南北之界畔。即有情依止之国土也。又曰世间。间为间隔之义,世之事物,个个间隔而为界畔,谓之世间。世间大要有二种:一、有情世间,二、器世间。
*/禅:禅那之略。译曰弃恶、功德丛林、思惟修等。新译曰静虑。属於色界之心地定法也。今於欲界人中发得之,谓之修得。生於色界而发之,谓之生得。思惟而修得之,则名为思 惟修。成就之心体,即为寂静。有能如实虑知所对之境之用,故名静虑。为一种定心之法。
*0初禅:清净心中,诸漏不动,名为初禅。即梵众、梵 辅、大梵三天。此三天,已不须段食,故无鼻舌二识,唯有乐受,与眼耳身三识相应,喜受与意识相应。
*1二禅:清净心中,粗漏已伏,名为二禅。即少光、无量光、光音三天。此三天无前五识,仅有意识,因之惟有喜舍二受,与意识相应。
*2三禅:安隐心中,欢喜毕具,名为三禅。即少净、无量净、遍净三天。此三天,识受皆与二禅略同,但意识怡悦之相,较为净妙。
*3四禅:此天前五识俱无,亦无喜受,仅有舍受,与意识相应,名为四禅。即无云、福生、广果、无想、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九天。
*4三界火宅:三界之生死,譬如火宅也。法华经譬喻品 曰:“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忧患。如是等火。炽然不息。”
*5八中洲:四大洲各有二中洲附属之。名略之。
*6法财:法能利润如财,谓之法财。
H10六尘:尘者染污之意。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境,由眼等六根入身之染污净心者,故谓之尘。
内容设施梗概
此篇讲佛学内容,专指对治众生烦恼的法药言。佛是医王,为度众生,在这一代时教中, 曾经说法四十九年,讲经三百馀会,後由阿难尊者等诸大弟子结集经典,共三藏十二部,部帙浩繁,今且寻其设施*.法门的用意,略述梗概*/。
甲、佛法总纲
佛陀法药,广之虽有八万四千,约之则不外三大纲领,曰戒定慧,此名三无漏学*0;以能断烦恼,能了生死,故称无漏(漏喻烦恼)。这可说是佛法*1的本体,若离此三,则非真正佛法。
戒即戒律。譬如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修学佛法,则需持佛戒律,这是学佛的根本。因为持戒,才能防非止恶,清净三业。三藏经典中,律*2藏即属於戒学,故曰“律规三业”,规范三业,非戒而何。然戒有禁止与勒令,禁止是消极的去恶,勒令是积极的为善,所以戒也包括一切的善法。
定*3即禅定。禅是梵语“禅那”省称,定是梵语“三昧”译名。禅定要义,在於息虑静缘,内须不打妄想,外要不乱攀缘,这却是入道的枢纽。三藏*4经典中,经*5藏即属於定学,故曰“经诠一心”,一心即是定。若能入定,自可引发本性的功德;譬如盆水,扰动则混浊不清,静寂则光明映照,众生的心水亦然,所以定也包括一切的神通功德。
慧即智慧。智是决断,慧是简择。这是学佛最终目的,开发智慧,就能去惑证理,所谓破诸烦恼,证真实理。三藏经典中,论*6藏即属於慧学,故曰“论辨邪正”,辨析邪正,最能开发智慧。然智有实智、权智,达真实理是实智,用之权巧摄众是权智,所以慧也包括一切的权智H10。
须知,三学有其次第,必先持戒而後有定,若能入定自然开慧。故楞严经云:“摄心为戒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乙、佛法大意
整个佛陀教法,若要论其大意,则亦可以三句括尽,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这却是说佛法的作用。
所谓“诸恶莫作”,是说凡妨害众生,事无大小,皆不可去干;而“众善奉行”,则是说凡利益众生,事无大小,皆当为之。这两句合起来,也就是戒学中禁止和勒令的旨意。至於 “自净其意”一句,则是要使意业清净无染;而禅定正是清净意业的功夫,智慧却是清净意业的效果。所以佛法的本体和作用,恰可互相配合。涅槃*1经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可见这是一切诸佛通行的教化。
传记中有载:唐白香山居士曾经往参鸟窠禅师,请问佛法大意,师即答以:诸恶莫作,众 善奉行。香山笑谓:若此二句,三岁孩童也能道得。师遂喝云:三岁孩童虽能道得,八十老 翁却未必行得。这段公案,对於学佛之人,实在可堪玩味!
丙、二门并修
至於学佛之人,想要明体而达用(体是戒定慧三学,用是诸恶莫作三句) ,则须讲究 “解行”并进。解是解了教理,行是如理修行;一者如目,一者如足,必须二门互相资助。
解门有二:(一)是阅藏,广阅三藏教典,此在博学多闻。(二)是研宗,天台、贤首、三论、唯识,择其一宗,加以研究,此求专精深入。
行门分四:(一)是律宗,遵照佛制,净除身口意恶业的方法。(二)是禅宗,主张不立文字 ,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方法。(三)是净宗,主张四法念佛,带业往生西方净土的方法。( 四)是密宗,采取手结印、口念咒、意观想三密相应,即身成佛的方法。
二门之中,解理不妨广求多闻,行持则必专修一法。故昔有主禅净双修者,古德谓必深了实相以後方可,否则恐致禅净俱破,初学者又不可不知。
但是,一佛出世,随著道法的讹替,人根的转变,概分正法、像法、末法H11三时期,而法门修行的机宜,则自不一。根据经典,初正法时期,约五百年(一说千年),佛之法仪未改,有教有行,亦有证H12果,此时持律堪可成就。次像法时期,约一千年,佛之法仪不行,而像似之佛法行,虽有教有行而无证者,此时则须加修禅定成就。後末法时期,约一万 年,佛法衰微,有教而无行,此时唯依净土成就。故大集经云:“末法亿亿人修行 ,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然则,吾人今距佛灭度,已逾二千多年,其末法之时乎!修净土之机乎!
【注解】
*.设施:规画施行也。
*/梗概:大略也。
*0三无漏学:学佛人可通学者有三。一、戒学,戒者禁成也,能防禁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 。二、定学,定者禅定也,能使静虑澄心者。三、慧学、慧者智慧也,观达真理而断妄惑者。戒学者律藏之所诠。定学者,经藏之所诠。慧学者,论藏之所诠。依戒而资定,依定而发慧,依慧而证理断惑。因位之修学,过此三者,果上则无学也。
*1佛法:佛所说之法。八万四千之法藏是也。又佛所得之法,法界之真理是也,又佛所知之法名佛法,一切诸法及佛法也。
*2律:梵语优婆罗叉。有二解。一就教论,诠量名律。二、就行辨调伏名律。
*3定: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动曰定。
*4三藏:经律论也。此三者各包藏文义,故名三藏。经说定学、律说戒学,论说慧学。
*5经:梵语修多罗之译意,又曰契经。三藏之一。即佛所说之教法也。契经者契谓契理契机,经谓贯穿摄化,即契理合机之经。(贯穿谓贯穿诸法,摄化谓摄化众生)。
*6论:佛自论议问答而辨理也。而佛弟子论佛语,议法相 ,与佛相应者,亦名论。
H10权智:达於诸法之实相,为如来之实智,达於其权法之差别,为如来之权智。实智者体也。权智者用也。如来成佛之本体,在於实智,一代教化之妙用,存於权智。
H11正像末:凡一佛出世,则以其佛为本,立正法、 像法、末法之三。一、正法,正者即证也,佛虽去世而法仪未改,有教有行,有正得证果者,是为正法时。佛灭度後一千年间为正法期。二、像法,像者似也,讹替也,道化渐讹替,而真正之法仪行仪不行随而无证果者,但有教有行,而像似之佛法行,此时谓之像法时。正法後一千年间为像法期。三、末法,末者微也,转为微末,但有教而无行,无证果时,是为末法时,像法後一万 年间为末法期。过此末法後,即为灭法时。
H12证:无漏之正智,能契合於所缘之真理谓之证。
方便五乘解脱
上篇佛法内容,譬世药味;此篇方便五乘,譬世药方 。药味性质,须固定而不变;药方轻重,则随人而开设。佛陀说法宗旨,总为众生解脱*.生死大事;然归元虽无二路,方便 */却分多门,故今且论五乘*0佛法。
甲 契机施度
佛陀教典,称为契经,不但要上契如来之理,而且要下契众生之机。古德云:说法不契机 *1,等於闲言语。故契机与否,尤为要紧。
众生根机,由宿生栽培之浅深不同,致今生修学之利钝乃异。其钝根者,心思昏昧,有闻亦多不解;且眼光浅近,只图当前利害;故惟可为说“世间法”,先作方便接引;若与上等法,将无法接受,所谓中人以下,不可与语上也。其利根者。心思敏捷,或闻一以知十;且眼光远大,兼顾过未因果,则须为说“出世间法”,直令究竟度脱;若与下等法,则必不 满其意,所谓中人以上,可与语上也。如是应病与药,契机施度*2,故或种(令种善根)或熟(令善根成熟)或脱(令究竟解脱),一一皆无空过者也。
乙、世间法——人天二乘
世间法*3,包括人天二乘。即对钝钝根*4者,为说人乘;对钝利根*5者,为说天乘。乘者,本是运载之具,如舟车等,今喻指一切佛法,佛法能运载凡夫到圣地,故亦曰乘 。
人乘者,譬如校制中幼学之低班,只讲究最基础做人之条件。因彼但知求现世之福报,如长寿富贵康宁等,故即为说做人道理,教以受持“五戒”*6,站住人格,将来可保不失人身。
天乘者,譬如校制中幼学之高班,兼论升天之方法。因彼希图胜妙天福,如自然衣食,珍宝宫殿等,故即为说升天道理,教以实行“十善”,并世间禅定(四禅八定),将来遂可依其行善禅定之浅深,而趋升高下诸天。
须知:在三藏教典中,凡说持戒布施禅定(四禅八定)之法,即为人天乘摄,此乃佛陀权为钝根者,免堕三途而设,故不出三界,非真正解脱。甚至升到非想非非想天,寿虽长达八万大劫,命终仍复轮回。故永嘉大师证道歌云:“著相布施升天福,譬如箭射虚空,势力尽箭还坠,招得来生不如意”,故此只是生灭世间之偷安小果,不可误为究竟法门。
丙 出世间法——声闻缘觉菩萨三乘
出世间法H10,则指超出三界、永离生死之究竟学问。此又分三 :曰声闻乘、缘觉乘和菩 萨乘。即对小乘根性者,说声闻乘;对中乘根性者,说缘觉乘;对大乘根性者,说菩萨乘。
声闻H11乘者,譬如校制之小学:因闻佛之声教,明了苦空无常道理,修“四谛”法 , 断见思惑,而证阿罗汉果,故曰声闻乘。见思惑者,三界内生死根本,分见惑与思惑;见惑,又名见所断惑,是迷理(谛理)之惑,以见道时,见真谛理,能断此惑;思惑,又名修所断惑,是迷事(事境)之惑,须修道位中,重虑缘真,方断此惑。详分见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见惑八十八使,是约十使对三界四谛而论;思惑八十一品,是约贪睼痴慢对三界九 地而论(欲知详细品目,可参明伦一三一期天台教观简介文中所列)。今且略释“十使”名义 ,以助心观:(一)身见:五蕴非我,计我我所。(二)边见:於五蕴身,执断执常。(三)戒取 见:无益苦行,非因计因。(四)见取见:外道得益,非果计果。(五)邪见:不信三宝,拨无 因果。此五执见曰五利使,以惑性锐利,遇境辄生分别,且时刻有之,故曰利使。(六)贪: 心於顺境,而生贪著。(七)睼:心於逆境,而生睼恚。(八)痴:诸法事理,心不明了。(九) 慢:恃已本领,轻凌他人。(十)疑:诸法事理,心不决定。後五种名曰五钝使,以惑性较钝 ,由推前利使而生,如於顺己五见上起贪著、於违已五见上起睼恚等 ,故曰钝使。阿罗汉者 ,声闻乘之极果,含有三义:(一)杀贼义,破身口诸恶,杀尽见思烦恼贼;(二)应供义,断 惑道高,堪受人天供养;(三)无生义,永入涅槃*1,不复分段生死。须 知声闻之人,但期出苦,为自了汉,无化他志,故为小乘。
缘觉乘者,譬如校制之中学;此人根性稍利,禀佛“十二因缘”教法,修道觉悟,断见思惑,更侵习气,而证辟支佛果,故曰缘觉乘。辟支佛,即译曰缘觉,已如上所说:又曰独觉,以生无佛之世,无从闻法,因宿世修学力故,观飞花落叶,而独自悟道者,故称独觉。习气者,谓烦恼之习惯气分,如器中臭物,物虽除而臭气尚在。故涅槃*1 经云:“声闻缘觉有烦恼习气,谓我衣、我钵”,此即见惑之习气;而大智度论中所引“舍利弗之、毕陵伽之慢、难陀之贪”,则是思惑之习气。须知,缘觉之人,虽不益物,犹能导利部属,故为中乘。
菩萨乘者,譬如校制之大学;此人根性大利,从初发心,即具广大誓愿,修行“六度
H12万行H13”,普度众生,经三大阿僧祗劫,证成佛果,故为大乘。菩萨者,具云菩提萨*0,译曰觉有情,以能自觉,又能觉悟一切有情也。佛果细分有四:藏教佛果与通教佛果,但断见思,与声闻缘觉齐;别教佛果,则兼破尘沙,更除十二品无明,远超声缘之上,圆教佛果,则尽除四十二品无明,而得究竟H14解脱。
当知:佛法而曰五乘,或三乘(声闻、缘觉、菩萨),或二乘(大乘、小乘),皆是佛陀方便施设,其实但一佛乘耳,故法华经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盖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皆堪成佛;然以根性不等,不得已曲为说二说三为五,而无非作究竟成佛之梯航。所以释尊四十九年说法,其中番番调停,次次陶铸,待到法华会上,众生机熟,即为开权显实, 会三归一,然後一一法皆成佛法。吾人研习佛学,固当洞悉佛陀之真实用意,亦须明白佛陀之方便办法。下面乃依五乘次第,分别详述其修行法门。
【注释】
*.解说:离缚而得自在之义。解惑业之系缚,脱三界之苦果也。
*/方便:有二释:一、对般若而释,谓达於真如之智为般若,谓通於权道之智为方便。权道乃利益他之手段方法,依此释则大小乘一切之佛教概为方便。二、对真实而释,谓究竟之旨归为真实,假设暂废为方便,故又曰善巧,或曰善权,即入於真实能通之法也。利物有则云方,随时而施曰便。又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方法也。
*0五乘:乘者乘载之意,以名行法,乘行人使各到其果位之意。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别。五乘者:一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於人间者,二天乘,乘十善之行法而於天上者。三声闻乘 ,乘四谛之行法而到阿罗汉果者。四缘觉乘,乘十二因缘之行法而到辟支佛果者。五菩萨乘,乘六度之行法而上於佛果者。此通途之五乘也。
*1契机:上契佛理,下合众生之根机。
*2度:渡也,生死譬海,自渡生死海又渡人,谓之渡。又梵语波罗密,译曰度,言到彼岸。即度生死海到涅槃*1岸之义。
*3世法:世谛之法,世间之法,因缘生之法,可毁之法, 皆云世法。(世谛为世俗人所知之道理。)
*4钝根:愚钝之根机,不堪成就佛道者。
*5利根:锐利之根机,能速疾成就佛道者。
*6五戒: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制戒。
H10出世:超出世间,入於涅*1,谓之出世。出世间法则为出离有为迷界之法。
H11声闻:为佛之小乘法中弟子,闻佛之声教,悟四谛之理,断见思惑而入於涅槃*1者也。是为佛道中之最下根。
H12六度:六波罗密也。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禅定、六、般若(详如十二表)。
H13万行:一切之修行也。
H14究竟:事理之至极也。
五戒十善
五乘佛法,上篇只是总标纲领名称,此篇以下,则为别明条目内容。人天二乘,虽属世法,却为一切出世佛法的基础;譬如今日幼教(如上篇喻),固未正式入学,已为所有大中小学教育的根本,故先为说“五戒”和“十善”。
甲、五戒
佛陀制戒,旨在防非止恶。众生业缘,作善则升,造恶乃堕:而一切恶中,此五为重,是三途因;是故,要保人身,五戒为急。
(一)不杀生 生指众生,固非仅限人道一类;凡有情识,不论大小贵贱,莫不宝爱自己生命,故蚊虻蝼蚁,亦皆偷生;杀则夺其生命,毁他正报,其业最重。然佛法根本教义,就在慈悲二字,慈是与乐,悲是拔苦;既杀物命,慈悲何有?故一切戒中,不杀为首。
学佛之人,知一切众生,尘点劫来,往返六道,皆曾互为父母眷属;且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成佛。经云:一切众生,皆我过去父母,亦是未来诸佛。故不可杀,亦不当杀也 。
世上杀业重者,多由世人贪恣口腹之欲。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古德亦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是故,学佛之人,思绝杀业根源,都倡戒杀茹素;所谓:一日不食肉,天下杀业无我分,能不勉哉!
其实,不但佛家主张戒杀,儒家亦然。故孔子讲仁,又曰胜残去杀,礼教启蛰不杀,而诗称文王德及鸟兽昆虫,此即戒杀之训也。
(二)不偷盗偷 盗曰不与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有,一毫莫取;若不与而取,则侵人依报,即为偷盗。是故,学佛之人,必须素位而行,自食其力;居官则守廉洁,不贪分外之财;经商则讲信实,不取秤两之巧。乃至公家一墨一纸,不挪个人私用;路拾半丝半缕,尽付官府招领。
然则,佛家戒盗,亦即儒家倡义。义者宜也,分外之财,固非所宜,孔子曰见利思义。其为戒盗,固毋须言。
(三)不邪淫 男女交媾,谓之淫欲,此是三界轮回生死根本,故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若出家众,志在断欲证果,为人天师,其戒则曰不淫,乃一切淫事,皆所不许。若在家众,则为传续祖宗香烟,夫妇结婚,是人之大伦,固所许也;正式夫妇以外行淫 ,即为邪淫,则所不许。
须知,行邪淫者,坏乱人伦,即以人身行畜生事,现生已成畜生,来生必变畜生也。且邪淫之人,所生儿女,禀其气分,亦必不能贞洁;故淫人妻女者,人亦淫其妻女,因果如此,宁不戒哉?
是故,诗首关睢之篇,且多斥不好德而好美色,而孔子言: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是儒家亦戒邪淫也。
(四)不妄语 以欺诳心,说不实话,谓之妄语,此乃造一切恶业之前锋。然於有说无,於无说有,君子尚且不耻;若学佛人,未证言证,未得言得,是大妄语,造无间罪,更所不许 。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又曰:民无信不立。是儒亦戒妄语也。
(五)不饮酒 酒能乱性,令人昏醉无智,因而增过造恶,譬如昔有一人,独居饮酒,忽见邻鸡,遂杀而下酒,邻女来找,诳称未见,因起染心,强而奸之。如是四罪并犯,故不许饮 。礼制一饮百拜,孔子曰:饮不至醉。是儒亦戒饮酒也。然则,佛家之五戒,亦即儒家之五常(仁义礼智信),乃人伦之常道;是故,无论学佛与否,受戒也未,皆当适守也。
须知,五戒之中,前四为性戒(性者,定也不改为义)佛未出世,本自有之,无论受与不受,犯则有罪,现受王难,死报三途。第五为遮戒(遮者止也制止不作),饮酒之性,固属无罪 ,却能犯馀戒,故佛特遮止之;已受戒者,饮则咽咽是罪,未受者无罪。
复次,守此五戒,详细又有开、遮、持、犯之不同。开者,许其作也;遮者,禁止去作, 持者,守住不失;犯者,违犯不守。戒律中乃为说明何事当开?(譬如世尊为救商贾而杀生,因保野兔而妄语)何戒属遮?云何奉持?乃至犯戒轻重、忏悔之法等,可见持戒非易,亦不呆板也。
乙、十善
十善 是十条善业。佛陀教训,无非劝人戒恶修善;而一切善恶诸事,归纳起来,不外此十条,这包括身有三、口有四、意有三,犯之则为恶,守之则为善。此与五戒不同者,五戒只 重身口二业,十善则兼重身口意三业也。
身三业者,(一)不杀生:杀生指直接或间接杀害一切物命。(二)不偷盗:指检取非本分应得之财物。(三)不邪淫:凡正式夫妇以外行淫,乃至正式夫妇,而不论时间、不管地处行淫,皆为邪淫。但能约身如绳,不犯此三,就能使身业清净;若进而能放生布施,修持梵行,其功德更大。
口四业者,(一)不妄言:说话虚假,蒙骗众生,即是妄语。(二)不恶口:说话粗暴,咒骂对方,即是恶口。(三)不两舌:两方挑拨,搬弄是非,即是两舌。(四)不绮语:邪僻秽语,令心淫荡,即是绮语。但能守口如瓶,不犯此四,就能使口业清净。若进而能以诚实语、柔 软语、和诤语、质直语待人接物,规过劝善,其功德更大。
意三业者,(一)不贪:贪是贪爱五欲,迷恋不舍。(二)不嗔:嗔是少不随意,便生怨恨。 (三)不痴:痴是迷惑颠倒,不信因果。但能防意如城,不犯此三,自能令意业清净;若进而观身不净,心生慈悲,解因缘法,其功德更大。
丙、应辨
粗略说来,固然持五戒之因,将来就可得人身之果;修十善之因,将来就可得升天之果。详细辨之,因果并不如此简单,盖造因中有真伪(真,是真心戒恶修善。伪,是假装别有企图)、有纯杂(纯,是纯粹求法。杂,是夹杂名利),有大小(大,是大菩提心,广度众生。小,是狭小心量,做自了汉。)乃至互相转变(如先真转伪或由大变小)种种不同;故感果上就有正报之寿夭美丑智愚贤不肖,依报之贫富贵贱种种享受千差万别。楞严经云:因地不真,果招纡曲。学佛之人,能不慎哉!
再者,造恶固有罪过,作善则有功德。然功德分有漏*.和无漏两种。若持戒修善,只知著相*/求福*0,欲图将来人天果报,便是有漏功德;此则享福既尽,仍复轮回,不了生死;若能三轮观空,离相*1去障*2,则成无漏功德,将来就可断惑证真,究竟解脱。若是学佛之人,既能严持五戒,策修十善,又知念佛回向往生,则现在即是娑婆之正人君子,将来定是乐邦之上善菩萨也。
【注解】
*.漏:烦恼之异名也。漏为流注漏泄之义,三界之有情,由眼耳等疮门,日夜流注漏泄烦恼而不止,故名漏。又烦恼现行,使心连注流散而不绝,故名漏。烦恼如漏器漏舍也。又漏失之义,烦恼漏失正道,故名。又烦恼使人漏落於生死,故名。
*/著相:心情缠绵於事物而不离,谓之著。著相即执著於相而不离也。
*0福:吉事如富贵寿考统称曰福。
*1离相:言离一切有为相也。
*2障:烦恼之异名。烦恼能障碍圣道,故名障。
四谛十二因缘
次说声闻乘的四谛法,和缘觉乘的十二因缘法。
甲、四谛
言四谛者,即苦、集、灭、道四种真理。因这四法,自性不虚,皆悉审实,故称为谛。这是圣者所悟的真理,吾人依之而修,可以超凡入圣,故又名四圣谛。下面分别解释:
一、苦谛:苦是逼迫性,痛恼之义,这是指众生的身心 (正报)和国土环境(依报)。三界众生,依业受报,虽有不同的身心环境,却都常为种种痛苦所逼恼,故说是苦谛。法华经云:“三界无安,众苦充满。”详如第四讲,有三苦八苦等;再简单说,缠身的有老病死苦,扰心的有贪嗔痴慢苦,外界有天灾人祸苦,死后有堕落恶趣苦。总言之, 吾人生此五浊恶世中,其所感受,不论正报依报,都是忧患的、束缚的、逼迫的、苦恼的、无常的,所以说为苦谛。这是三界生死的果报。
二、集谛:集是招感性,招集之义,这是指众生的见思二惑。因为众生自心所起的见思烦恼,能驱使妄造一切恶业,而依业受报,自然招集来无尽的生死等苦,所以说为集谛。经云:“惑*.与业俱,能招生死。”见思二惑,已在第九讲中详明;细分之,见惑有八十八使, 思惑有八十一品。这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三、灭谛:灭是可证性,灭无之义,这是指小乘所证的涅槃*1。因为声闻圣者,只要证到涅槃 *1的果位,就已灭尽一切烦恼惑业,永无生死的痛苦,所以说为灭谛。涅槃*1有两种:一是有馀依涅槃*1,指三界惑业,虽已断尽,而寿命未到,尚留报身者。二是无馀依涅槃槃*1,指惑业断尽,又舍报身者。这是了脱生死的圣果。
四、道谛:道是可修性,能通之义,这是指小乘的正助道法。因为依此道法,正助双修,即能从生死凡地通至涅槃*1圣地,所以说为道谛。正助道法,略则戒定慧,广则三十七道品。这是了脱生死*/的办法。
综观四谛的道理,无非在说明世间的有漏因果和出世间的无漏因果。苦谛是世间生死的苦果,集谛是世间生死的苦因;灭谛是出世间解脱的乐果,道谛是出世间解脱的乐因。凡夫若无贪等集因,怎会招来生死的苦果;圣者若非精修道法之因,安得涅槃*1寂灭之果。果不离因,无因不感果。可见,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
如果依照四谛的顺序,应当先因後果,谓之“集苦道灭”,现在却先果後因,说成“苦集灭道”,何以如此?原来这是佛陀教化众生的一种善巧方便。因为果易晓而因难知,为容易化导起见,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厌离,次说业因,教他断集;继之,又先示涅槃*1*0乐相,令彼欣慕,後教道法,使他修持。目的要使小机的众生,能以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而已。
根据教史记载,四谛之法,是佛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对五比丘等所说。当时共说三次,称为“三转法轮”;这是表示佛之说法,能以摧毁众生的烦恼,碾平众生的心地,运载众生离苦得乐,转凡成圣,喻如车轮之运转,故称转法 轮。一为示转:讲“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灭,可证性;此是道,可修性”。这是佛对上根之人,直接开示四谛的真相,令其一闻即悟。二为劝转:讲“此是苦,汝应知;此是集,汝应断;此是灭,汝应证;此是道,汝应修”。这是佛对中根之人,初次听法,不能直下承当,因此重为警省劝修,使其信受奉行。三为证转:谓“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断;此是灭,我已证;此是道,我已修”。这是佛对下根之人,一再不能信解,遂引己为证,以明非虚,使其破除疑虑。
乙、十二因缘
言十二因缘者,即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 、生、老死共十二 有支,(意义已在第五讲中说明)这是一切众生涉历三界轮回生死的由来。缘觉乘人即依此法门修行,觉悟无生之理,而证道果,名辟支佛。
其实,缘觉十二因缘法的内容,与声闻的四谛法相同,但在名相上有开合之异而已。云何开合?谓无明、行、爱、取、有五支合为集谛,而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合为苦谛。观十二因缘之智,即是道谛;灭除十二因缘,即是灭谛。既是内容相同,何故重说?这是为机宜不同的关系。比较言之,声闻根钝,故佛略说四谛法;缘觉根利,故佛详开十二因缘法。然则,云何观修十二因缘法?原来,十二因缘有流转门*1、还灭门*2两种。缘觉之人,於此二门,逆顺进研,因知因缘和合,诸法有生;因缘别离,诸法有灭;由观此因缘生灭,了知万法皆空,而证得真谛之理。下面将此二门分别解释:
先说流转门:这在说明六道凡夫轮回生死的相状;凡夫之生死无尽,犹如水之流动不息、轮之旋转不止,故称流转生死门。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依次说明:因有过去“无明 ”不觉之烦恼所使,迷於声色货利中,处处颠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行”为来; 既有过去所造业因,自然要牵引第八“识”总报主去投胎受报;有了业识投胎,自然组成“ 名色”之体形。有了形体,自然渐备“六根”。既有六根,自然能与外境接“触”;接触之後,自是对顺逆境而感苦乐之“受”;既有苦乐感受,自要发生“爱”憎之心;既生贪爱, 渐渐就会开展欲望心,於是广为追求妄“取”;既是妄取造作,自然“有”生死之因, 要受业力支配;既有现在业因,自然未来要往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命,自然由“老”至 “死”,不免种种忧悲苦恼。如是辗转,依因感果,果上复造因,因果不昧,轮回无穷。
次说还灭门:这是指示圣者解脱生死之法门;圣者只要依法修行,最後就能灭除烦恼生死 ,还归涅槃*1真性,故称为还灭涅*1门。所谓“ 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 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略为解释:因为探讨生死的根源,所以会有“老死”之苦,则是由於投“生”之故;而所以会来投生,则是由於所造业“有”之故;如是步步逆推,乃至所以会妄作善恶业“行”,则是因有无始“无明”之故。所以要想无复“老死”,则当不去受“生”;而要不受生,则当不造“业”;要无业有,当不妄“取”;如是乃至要无诸“行 ”,则当破除“无明”烦恼。故知无明烦恼,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贼须先擒王,又如伐树先斩树根;一旦无明灭除,则行随著灭除;而行一灭则识亦随灭;乃至不去投生,则自无老死忧悲苦恼。这即是还灭门的道理。
丙、三界迷谛
按三界内之凡夫外道,皆有无明烦恼,故不了真谛之理(亦是不明四谛道理),而有轮回生死。此界内之无明,专指见思惑言;不论声闻缘觉,皆由断此见思二惑,而证道果。
其声闻圣者,依四谛法修行,渐断见思二惑,故其果位,依断惑之浅深,共分四阶段:( 一)初果“须陀洹”,译为入流,谓预入圣人之流。用八忍八智之无漏十六心顿断三界八十八使见惑尽。从此不坠恶道,任运七番生死,而证阿罗汉果。(二)二果“斯陀含”,译为一来,又进断欲界九品思惑之前六品,因尚有後三品未断,必须还到欲界来受生一次,故名一来。 (三)三果“阿那含”,译为不来,已进断欲界後三品思惑尽;既无欲界烦恼之因,则无欲界生死之果,故不再来欲界中受生;而居色界第四禅之五不还天中,专志用功,以进断上二界思惑,名为不来。(四)四果“阿罗汉”,译为无生,三果圣人又断上二界思惑七十二品尽,到此见思二惑都已断尽;生死之因既无,生死之果自亡,故永不再受三界生死,名为无生。 经云:“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後有。”此即是小乘之极果。
若是缘觉圣者,则依十二因缘法逆顺观行,顿断见思二惑,所以不另分列果位。且声闻缘觉,虽是同断见思,同证偏真;但声闻根钝,只断正使,不侵习气,譬如烧木成炭,尚留馀烬;而缘觉根利,非但正使,兼断习气,譬如烧炭成灰,更无馀烬。
关於烦恼习气,兹举二公案为证。大论云:“舍利弗往昔为蛇,曾害国王,医人收蛇,令吸毒气,若不吸者,即须入火。蛇思了云:我毒已放,云何更吸,即入火死。以由善恶不相妨故,故得圣果。”这就是舍利弗犹有嗔之习气。又“毕陵伽一日渡河,因其水急,叱曰:小婢驻流。河神诣佛白言:毕陵慢我。佛令忏悔。毕陵唤云:“小婢来,我与汝忏悔。众笑 忏而更骂。”原来毕陵伽五百世曾作婆罗门,又见河神宿生曾为己婢,所以开口闭口仍然不忘高傲口气,此即是毕陵伽犹有慢之习气。当知,舍利弗和毕陵伽,皆是佛之大弟子,早断见思烦恼,而其习气尚且今生未了,可见断惑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啊!
【注解】
*.惑:迷妄之心,迷於所对之境而颠倒事理谓之惑。贪睼等烦恼之总名。
*/生死:一切众生惑业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严经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
*0涅槃*1:为圣者所证的究竟境界(即解脱安稳的境地)。译为灭,灭者灭烦恼故,灭生死故。
*1流转门:对还灭门之语。无始以来,无明烦恼,作善恶之业 ,感苦乐之果,即惑业苦次第缘之迷之因果也。四谛中苦集二谛为流转门,灭道二谛为还灭门。
*2还灭门:对於流转而言。灭者涅槃*1也。造业受生死之果,谓之流转而修道证涅槃*1谓之还灭。
六度万行
五乘佛法,人天二乘止是世法,不了生死;声缘二乘,虽为出世间法,却惟自了,未能度众,仍非究竟;真能上弘下化,广度群生,悲智双运,福慧齐修,圆满佛果的,就是菩萨乘——修“六度万行”之法,这也才是佛陀说法之真正本义。
六度,即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六种法门。度,梵语波罗蜜,新译为到彼岸,谓行此六法,能令众生,度生死流,到涅槃*1岸。本来,行菩萨道,就是志在利益众生,圆满佛果,固当统修一切上求下化之法;若略则约为“六度”,广则总摄“万行”。分别解说如下:
甲、六度
一、布施度 梵语檀那,此云布施,谓布己所有,施与众生。所谓未成佛道,先结法缘;是故,菩萨利益众生,檀那为先。
略分三种:(一)财物布施,指以饮食衣服、田宅珍宝、乃至妻子身命,一切所有内外之财,能施与所需的众生,称为财物布施。譬如释尊往昔投身饲虎、代鸽喂鹰。这可以资助众生的身命。(二)诸法布施,将自己从经论中,及善知识处,所学世出世法,以清净心,为人演说,是为诸法布施。譬如孔子讲学,释尊说法。这可以资助众生的慧命。法华经云:诸供养 中,法供养最。故金刚经说: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所得福德,不如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三)无畏布施,指对遭遇灾难危苦心生恐怖者,能为解除,使得无畏,是为无畏布施。譬如观世音菩萨寻声救苦,故世号为施无畏者。这可以资助众生的心安 。
约功德言,能行布施,即可除怨,盖行施就是广结善缘,故自然无怨;否则,一家饱暖千家怨,财聚则民散,不免结恶缘。且行施者,并不致因而缺乏;老子云:既以为人己愈有, 既以与人己愈多。四十二章经云:譬如一炬之火,数千百人,各以炬来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约对治烦恼言,则可去除贪悭之障。贪是求其所无,悭是吝己所有,此是烦恼障之根本;行布施法,能破除之。昔释尊说法,有持花供佛者,佛令放下,其人既置花已,佛仍令放下 ,其人不解,佛言:放下汝之烦恼。世间之人,屡贪著五欲六尘,故缠缚三界;果然看破放 下,自可自在解脱。
凡学佛者,人人皆可随分随力而行布施,有钱者固可出钱,无钱者亦可出力,无力者但见他行善,出口赞叹,乃至念念发心随喜功德,岂不也是方便布施?
二、持戒度
梵语尸罗,此翻为戒。持是持守不犯,戒有三聚净戒。戒乃正顺解脱之本,遗教经云:於佛灭後,当尊重波罗提木叉。菩萨之人,既已布施一切,舍欲出家,当受菩萨戒法,故列在次。
三聚戒者:(一)摄律仪戒,律是律法,仪是仪则;所制律法,以防遏过非,因而立身之仪则,称为律仪。此包括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一切之戒律,重在止恶防非。(二)摄善法戒,指以修一切善法为戒者,重在修习善法*.。(三)饶益有情戒,指以饶益一切众生为戒者,重在化度众生。
约功德言,能持戒者,当下即得清凉(尸罗又翻清凉)将来必获解脱(波罗提木叉即翻解脱) 。世间凡夫,三业多恶,所以身心热恼,生死疲劳;菩萨持戒,三业清净,故得清凉;断烦恼惑,故获解脱。
约对治言,则可去除恶业*/之障。经云:阎浮提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无非是业。 而戒正以防止为义,能防恶律仪无作之非,能止身口意三业之恶。
佛言:佛在世间,以佛为师。佛不在时,以戒为师。是故,学佛之人,应当尊重严持戒律。昔释迦尊为须陀摩王时,为持不妄语戒,遂以身殉,故得圆满六度之行。而波罗脂国之二比丘中,其一比丘亦为持不饮虫水戒,宁愿渴死,因此得生忉利天上,天身具足,先到佛所,而得法眼净。是故经云:佛子离吾数千里,忆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虽常见吾,不顺吾戒,终不得道。 闻此,宁毋勉哉!
三、忍辱度
梵语羼提,此云忍辱;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辱之境,谓内心能以安忍外所辱境。学佛之人,为护戒法,纵有骂打,亦当默受而不报,故第三修忍辱度。
亦分三种:(一)耐怨害忍,指对於众生之嗔骂打害,种种逆境,能忍而不生睼恼;乃至对於众生之恭敬供养,种种顺境,能忍而不生骄逸。此是观人而忍。(二)安受苦忍,指对於世间之寒热、风雨、饿渴、衰老、病死诸苦,能忍而不退修行。此是观法而忍。(三)谛察法忍,指对於佛法之无生深理,谛观诸法,缘生性空,能以安住不动。此是观空而忍。
约功德言,以能忍故,护戒清净,则无过失;又以忍故,所修善法,通能成就。约去障言,可以对治嗔恚之病;嗔为三毒之一,经云: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又云:嗔是心中火,能烧功德林。这是修行大障,修忍辱度,即可去之。
谚云:万事成於忍。书经亦云:必有忍,其乃有济。如韩信能忍胯下之辱,故立大汉勋功;而苏秦能忍锥刺之苦,终挂六国相印。求诸世法尚然,何况修出世法?故我释尊,昔为六度万行。
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体,丝毫不嗔不动,乃能成就大道。
四、精进度
梵语毗离耶,此翻为精进。精言精纯,指心无恶杂;进是升进,谓不懈怠。本来菩提路远,若是一味忍辱,则嫌消极,故须抖擞精神,勤行修断,使昼夜无亏,速还家乡。
可分三种:(一)披甲精进:菩萨发心,不怕困苦,勇往直前;譬如战士,而披铠甲,自然有恃无恐。此重在自行。(二)摄善精进:佛事门中,不舍一法,俗云:不以善小而不为。大小诸善,勤行不倦,是谓摄善。此兼重两利。(三)利乐精进:自己未度,先求度人,这是菩萨本愿;故能利益劝化,不疲不厌,是为利乐。此则专重化他。华严经载普贤菩萨广修行愿,一一皆作是言:“众生界尽,众生业尽,众生烦恼尽,我此行愿(礼敬乃至回向)乃尽;而众生界乃至烦恼无有尽故,我此行愿无有穷尽;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此可谓真精进矣!
约所得功德言:能行精进,自然善法日增,速得成就;故释迦尊以精进故,超越九劫,在弥勒前,先成佛道。又可得不退转,退转为学佛通病,故经上说:初发心菩萨,鱼子庵罗华,三事因中多,及其结果少。昔舍利弗,即以乞眼因缘,一念退心,遂使五百世不闻大乘佛法。若行精进,则得不退*0。
约对治烦恼言,则可去除懈怠*1之障。懈是身行懈废,怠是心行怠惰。八大人觉经云:懈怠坠落;常行精进,破烦恼恶,催伏四魔,出阴界狱。
古来祖师大德,成就皆由精进。例如迦叶尊者,头陀苦行,虽年老而不舍;乃至佛悯之,劝稍自逸,而尊者苦行如故,佛乃叹曰:汝可为一切众生依止,如我住世无异。又胁尊者八十出家,人讥其衰老,遂发誓曰:若不通三藏,不得三昧,终不以胁著席;乃昼习教理, 夜修禅定,果三年有成。若如近代净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则一住普陀,历三十年,从不下山 ,故能阅藏三遍,念佛功深。夫世间俗人为求功名学问,尚有囊萤映雪,挂角负薪等勤行,况乎为佛弟子欲寻出要,宁不精进?黄昏偈曰: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吾人诵此,岂无省思?
五、禅定度
梵语禅那,翻为静虑。静指心体寂静,虑是审察思虑:若能心止一境思维研修,则得三昧(三昧即是正定),故曰禅定。菩萨讲究福慧庄严,前四度偏修福。后二度偏修慧;而入定乃发慧前导,故列第五。
概分三种:(一)世间禅,谓色界无色界之四禅八定,此为凡夫所行禅。(二)出世间禅,如六妙门、十六特胜,观练熏修等,为超出三界之大小乘禅定。(三)出世间上上禅,如自性等九种大禅,此为佛之大定。若如净土念佛法门,经上称为无上甚深微妙禅。
约功德言:精修禅定,始则引发静虑,终则开悟见性*2。既入禅定,自可静止不动,不为妄境所牵;亦可观照分明,不起虚妄分别。昔释迦尊,以入深定,故能不为波旬魔兵所害,魔女所娆,终得悟道。是故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约对治言:能去散乱*3之障。凡夫之心,攀缘五欲六尘,如上树猿,似脱疆马,到处流荡,刹那不住,是故修行难成;苟入三昧,自然不乱。
学佛之人,纵然示能现证三昧,平时历境练心,亦当须具定力。所谓八风吹不动,或利衰 、或毁誉、或称讥、或苦乐等境现前,还是要一句弥陀,一直念下去。
六、般若度
梵语般若,或翻智慧。谓通达诸法之智,及断惑证理之慧。但以智慧轻薄,不能称合般苦深重,故通常不翻,此名生善不翻。这是修行最终目的,故列在後。
分为三种:(一)实相般若,实相即众生本具真如,离一切虚妄相,为般若之实性。这是所证理体。(二)观照般苦,指观察照见实相理体之般若。这是能证实智。(三)方便般若,指分别诸法之一切言教,这是化用权智。
约功德言:因修般若,以观照而证实智,则得大觉*4悟,究竟成佛;而以实智施用权智,则能出善巧,广度众生。
约对治言:则去愚痴之障。愚痴无明,为一切烦恼根本;而智慧之断愚痴,则如光明能破黑暗。
初学佛者,固然未能即断无明,而待人接物,亦当时用理智,不可感情冲动;二六时中,办一切事,也要念念在道,毋忘菩提。
乙、万行
万行是概称菩萨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一切善行,细说不胜其繁,统收不离四大纲要。
(一)度无边众生:众生者,狭义限指六道凡夫,广义兼括三乘圣人(声闻、缘觉、菩萨)。 (二)断无尽烦恼:烦恼包括见思惑、尘沙惑,以及根本无明惑。(三)学无量法门:法门有三十七道品,乃至八万四千法门。(四)成无上佛道:佛道且分藏、通、别、圆四类,无上佛道,是指断尽四十二品无明之圆教佛,尚非别教佛,何况藏通佛果?
此四大纲要,即名四弘誓愿*5。弘指大心普遍,誓指自制其心,愿则志求满足。这是一切菩萨想要圆满佛道,必发的通愿。
如上所说,菩萨既发广大心,又能普修六度万行,以行山而填愿海,渐渐福德日增,智慧日长,经三大阿僧祇劫,最後福慧两足,圆满成佛,这就是菩萨乘的办法。
【注解】
*.善法: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
*/恶业:乖理之行谓之恶,身、口、意三者作事谓业。即十恶五逆之所作。
*0不退:功德善根愈增进而无退失退转也。
*1懈怠:於断惟修善之事不尽力也。
*2见性:彻见自心之佛性也。
*3散乱:谓凡夫之心流荡於六尘之境,一刹那亦不止住者 。
*4大觉:佛之觉悟也,即究竟觉也。
*5四弘誓愿:诸佛有总愿、别愿,四弘誓愿为总愿,一切 菩萨初发心时必发此愿,以所愿广普故曰弘,自制其心故曰誓,志求满足故曰愿。缘四真谛而发此四愿也。
一、众生无边誓愿度,是缘苦谛而度无边众生之愿也。二、烦恼无尽誓愿断,是缘集谛而断无尽烦恼之愿也。三、法门无量誓愿学,是缘道谛而学无量法门之愿也。四、佛道无上誓 愿成,是缘灭谛而成无上佛道之愿也。
行门中一特别捷径
五乘佛法,上面介绍,只限大纲;若细分目,则包无量;经曰:对治八万四千烦恼,而有八万四千法门。盖众生根性不齐,致施度法门有差;要之,一一法门,总为解脱生死大事,而其中或有偏、圆、顿、渐之异,拙、巧、难、易之别而已。今由一切行门中,择一特别捷径*.之法,以为修行根据。
言特别者,谓至顿至圆,不同於一切通途教门;言捷径者,乃最巧最易,既能速成且功效又大。斯法门者何?即净土念佛是也。
甲、学者感想
夫观察古来学者,对於修学佛法中通途法门,所得感想,不外有二:一 是欣羡其理论,二是畏视其实行。
其所以欣羡理论*/者,盖三藏经典中,对人生宇宙真相探讨,不但解说周详,而且方法精细。例如以体、相、用、因、缘、果、事、理诸端,说明各种物理心理现象,可谓里外始终,罄无不尽;而天台五玄,贤首十悬,乃至唯识因明等,其中演绎归纳辩正,又远非世间学术所能及。以故,人人多趋“佛学”,将之作为一般学理之研究。
其所以畏视实行者,盖八万四千法门,若要成就,皆须断惑*0,而断惑则甚难;涅般经云:须陀洹断见惑,如截四十里流。夫断见惑之难,尚且如此,何况更断思惑、尘沙、无明? 又,修行证果,亦非三年五载,短时可成;古人云:数十年才治得一嗔字。约小乘果位,只断见惑,而证初果,利者亦得三生,钝者必须六十劫;而由初果,至证四果罗汉,尚须人间 天上,七番生死。若是圆满大乘佛果,则须经历三大阿僧祇劫*1之长时(一阿僧祇,等于一千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兆,即1047;劫是长时单位,分大、中、小,以小劫说,一小劫,凡一千六百七十九万八千年)。其中,小乘又迷隔阴,菩萨犹昏出胎,不免又要进退蹉跎。以故,人人尝疏“学佛”,概多怕作实际修行之功夫。
然而,学佛原则,却须解行并进;若是单解不行,等於说食数宝,亦同纸上谈兵;纵使熟诵三藏十二部,讲完千七百则公案,将来还是生死,依旧轮回,宁不哀哉?
是故,释尊悯念末代,遂於一切通途教门之馀,特开净土方便;既可免断惑之困,又不必费多劫长修,但办肯心,当生成就;此乃人人可修,个个能成之大道。所以华严起信,诸大经论,末後一致指归西方;智者永明,历代祖师,自行化他同趋净土。
乙、门馀大道
然而,净土法门所以特别捷径,而称门馀大道*2者,其故何哉?良以其他法门,唯依自力,而净土兼仗佛力。依自力固难,仗佛力故易,譬如渡水,行藉船力,须臾即至千里,是以十住毗婆沙论名念佛为易行道。
谓佛力者,专指仰仗阿弥陀佛慈悲愿力。其力云何?一曰示现佛国:即阿弥陀佛,昔历大僧祇劫,行菩萨行,摄取二百一十亿诸佛妙土清净之行,庄严建立西方极乐净土。其土殊胜 ,最为第一,举要言之:(一)地纯七宝,清净庄严;(二)八德水池,长养诸根;(三)莲华托生,无诸苦恼;(四)无三恶道,人无坠堕;(五)五尘说法,增道损生;(六)上善聚会,良友补仁;(七)横超三界,得不退转;(八)横超四土,一生补处。是故,得往生者,处胜境中,自然永超生死,速圆菩提。二曰宏愿接引:即阿弥陀佛,因中发四十八愿,接引十方念佛众生,往生彼国。如第十九愿云:设我得佛,十方众生,发菩提心,修诸功德,至心发愿,欲生我国,临寿终时,假令不与大众围绕,现其人前者,不取正觉。须知:十方诸佛,虽亦各 有净土,却无有来接引者;以故,释迦弥勒净土,虽近在娑婆之内,若未断惑,仍复天地悬隔;惟极乐净土,阿弥接引,虽未断惑,亦能往生,此佛之助力也。
谓自力者,即指众生自己修行之力。其力云何?即不断惑,却须伏惑*3。伏者譬如以石压草,断者必须连根拔除。须知:众生起惑造业,而随业受报;若是通途法门,三界见思二惑,断而未尽,虽只留一品,依旧轮回;而净土法门,即使一品,亦不曾断,但能伏令不起,临命终时,自然与佛感应,而生极乐;是则名为带业往生。那先经云:如持百枚大石置於船上,藉船力故,石不没水,若无其船,小石亦没。是故,具惑业者,亦得生同居净也。
虽然,一生同居,即已跳出六道轮回,了脱分段生死*4,此已横超三界;而往者又皆得三不退转,一生必补佛处*5,此复横超四土。嗟乎!以一法而具二横超,以凡夫而例登补处佛,洵千古奇倡极谈;十方佛土,固无此名相,无此阶位,无此法门;故古德云:此为教纲所不能收,教纲所不能例。然则,其所以称难信之法。宁非在此?
丙、方法略举
至於要充自力,而感佛力,俾得生净土,其修行纲宗,则不外“信愿行”三条要素。非信不足以启愿,非愿不足以导行,非行则不足满所愿,而证所信。譬如登高行远,固须具备各种资量,始能期达目的;而净土法门,即以信愿行为往生之三资量。
(一)信
信是深信不疑。略而言之,即对净土诸经论,所说极乐阿弥胜事,信其既为金口亲宣,是圣言量,真实不虚,更无疑惑。详而明之,尚须分别自、他、因、果、事、理诸端来说:
信自者,谓深信吾人本有心性,清净广大,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终日随缘,终日不变,无量虚空微尘世界,皆吾心性所现之物,但以无量劫来,迷惑颠倒,遂致枉受轮回诸苦,今苟能一念回心,决定得生自心本具极乐,更无疑虑,是名信自。信他者,深信释迦如来必定不说诳语,弥陀世尊必定不发虚愿,十方诸佛之广长舌必定不至二言;是故随顺诸佛真实教 诲,决志求生,更无疑惑,是名信他。信因者,深信念佛功德,不可思议;其散乱称名,犹为成佛种子,何况一心不乱,安得不生净土,是名信因。信果者,深信已生净土之清净海众,皆从念佛三昧得生;譬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亦如影必随形,响必应声:是故,吾人念佛,决定功不唐捐,是名信果。信事者,即深信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实实在在有极乐世界,最极清净庄严;实实在在有阿弥陀佛,今现在说法,决定不是寓言权说,是名信事。信理者,即深信十万亿佛土,并不在吾人心外,以心无外故;又深信心作心是,西方一切依正主伴,皆吾心之所现;如是我心遍,佛心亦遍,一切众生亦遍,重重交摄,圆融无碍,是名信理。
(二)愿
愿是发愿往生。略而言之,好将平生所修功德,专求回向往生西方,不作他用;且发大菩提心,乘愿再来,广度一切众生。详而明之,须具欣、厌二门:
厌是厌离娑婆。以深知娑婆五浊,众恶充满,生死海深,三途劫长;五欲六尘,皆为造业之钓饵;三苦八难,无非亲遭之现报;是故知苦断集,誓度众生,誓断烦恼;乃於娑婆,深生厌离,更无贪恋;所谓但求一日之速脱,不欲须臾之暂留,是名厌门。
欣则欣求极乐。由深信极乐清净,诸善聚会,长生不死,受诸快乐;鸟鸣树声,皆是阿弥化身说法;不退补处多有胜进功果;是故慕灭修道,誓学法门,誓成佛道;遂以极乐,切愿欣求,更无二志;所谓求生之心已定,虽万牛而莫挽,是名欣门。
须知,厌即舍於秽土,欣则取於净土;此欣厌取舍之方,为十方三世诸佛转凡成圣之通则。盖若不厌舍,云何转凡;若非欣取,何以成圣?故自凡夫乃至等觉,无不欣厌;至於成佛,方无取舍。是以,*,蕅益祖师云:厌秽须舍至究竟,方无可舍;欣净须取至究竟,方无可取 。而四明尊者亦云:取舍若极,与不取舍,无有异辙。若是凡夫初学,就要高谈不取不舍,即是执理废事,不免堕空落诮也。
(三)行
行是实行念佛。本来净土修行,不只念佛,或修礼拜、或修供养、或修五悔、或六念等,无量众行,回向发愿,皆成净土;而净土正行,要以念佛为首,故古德判为径中之径。
又,念佛一行,亦分多种,大略归纳为四:一者持名,即称念弥陀圣号,此为小本专重, 而大本观经亦说之。二者观像,指观念佛之化身形像,此见於普贤行观记。三者观想,指观念佛之真身相好,此十六观经专倡之。四者实相,指直念本具真如理性,见於大集经。而四种念佛中,尤以持名下手最易,虽似曲为中下,仍亦最顿最圆,故得三根普被,利钝全收, 是故古德又判为径中径又径。今且专约持名念佛言之。
其修行之法,有正功有助功;譬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相辅相成。言正功者,即单持一句万德洪名,或大声念,或小声念、或金刚持或心默转,总要心里想得清楚,口里念得清楚,耳里听得清楚,如是相续不断,求得一心不乱,而证念佛三昧。
持名可分事持理持两种:若深信西方有阿弥陀佛为我所念,我为能念,以未能了达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心佛不二之理;但以决志愿求生故,如子忆母,无时暂忘,是为事持。若能了达心佛不二之理,深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故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为系心之境,今不暂忘,是为理持。而一心不乱亦分两种:不论事持理持,若能持至伏住烦 恼,乃至断除见思二惑,皆为事一心;不论事持理持,若能持至断除无明一品,乃至四十二品,皆称理一心。
言助功者,不外止恶修善;亦即谨遵五戒十善等,多起好心,多说好话,多做好事。须知实行助功,无非为辅助正功得一心而已;以一般人难能做到二六时中,一句佛号,相续不断,故须助功,补其不足。且弥陀经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今持佛名,即多善根;改恶修善,即多福德;是故正助双修,因缘具足,得生极乐。
如上信愿行三,称净土三资量者,古德判信愿为慧行,持名为行行;慧行如目,行行如足,目足并运,乃抵目的。*,蕅益祖师要解云:“得生与否,全凭信愿之有无;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浅。”苟能深信切愿念佛,而念佛时,心多散乱者,即是下品下生;深信切愿念佛 ,而念佛时,散乱渐少者,即是下品中生;深信切愿念佛,而念佛时,便不散乱者,即是下品上生;念到事一心不乱,不起贪嗔痴者,即是中三品生;念到事一心不乱,任运先断见思 、尘沙,亦能伏断无明者,即上品生(四土各分九品,此专约同居九品,上三土例推)。又、信愿持名,消伏业障,带惑往生者,即是凡圣同居土;信愿持名,见思断尽而往生者,即是方便有馀净土;信愿持名,豁破一分无明而往生者,即是实报庄严净土;信愿持名,持到究竟之处,无明断尽而往生者,即是常寂光净土。是知,吾人将来前程如何?只须自己检察,不必旁问他人也。
丁、事有特别
关於净土方便,只要信愿持名,临终自然蒙佛接引,带业横超;而不必如他宗,须依教道次第断证,竖出三界,事特别,兹设喻明之。
三界凡夫,思脱轮回;譬如竹中有虫,求出限囿。若修他宗,则须自下而上,节节咬破,然後穿出,故费时而难行。若修净宗,但须从旁破出,故省时而易为。盖他宗须先解而後修,净土则先修随分解;一者专仗自力,有如徒步;一者兼仗佛力,譬如乘车:是故,其难易快慢,大不相同也。
其实,总摄一切佛教行门,不出禅、净、密、律、教五大宗;而密、律、教,又可摄之於禅,以同属专仗自力,见性成佛故;然则,一切佛法修持之要,不外禅净二门。若比较言之,有宋永明寿禅师四料简云:“有禅无净土,十人九蹉路,阴境若现前,瞥尔随他去。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若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真为生死者,於此不可不加著眼!
【注解】
*.捷径:谓路之迳直而近者。
*/理论:论事物之理也。对实验实行而言。
*0断惑:以真智断妄惑也,断惑则真理自显,谓之证理,证理者断惑之果也。三乘之见道以上,始断一分之惑,自是以后为圣者,以前为凡夫。
*1阿僧祗劫:无数劫也。劫者年时名。三僧祗劫即三阿僧祗劫之略。(劫是梵语劫簸之简称,有大、中、小之别,译言时分或大时,谓用通常年月日所不能算之极长时间也。)
*2门馀大道:在八万四千法门外他力念佛之大道也,念佛为因果超绝之教,道理以外之法,不可思议之道也,故名。
*3伏惑:伏者制伏。制伏所起之惑而使一时不起,谓之伏惑( 断绝惑种而使毕竟不生谓之断惑)。喻:以石压草。
*4分段生死:二种生死之一。为轮回六道凡身之生死也。轮回六道之身,各随其业因而寿命有分限,形体有段别,故曰分段。
*5补处:前佛既灭后,成佛而补其处,是名补处。即嗣前佛而成佛之菩萨也,此位名等觉。
【附注】
⒈信:信则信自信他。信自者,吾人现前一念之心,本无边际,十方虚空微尘国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现之物。我虽迷惑颠到,苟一念回心,自心本具极乐,决定得生,更无疑虑,是名信自。信他者,释迦如来决无诳语,弥陀世尊决无虚愿,随顺诸佛真实教诲,决志求生,更无疑惑,是名信他。
⒉愿:既已生信,即当发愿往生;娑婆之秽即自心所感之秽,理应厌离;极乐之净,即自心所感之净理应欣求,故於佛前,立深誓愿,远离恶法,誓不更造,勤修圣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觉,誓度众生,众生无尽,我愿亦无尽。净土之得往生与否?全视愿力之真切与否?
⒊行:既发愿已:即应真实修行。修行有种种:如观想,礼拜、供养、忏悔等,一一行成,皆生净土;唯持名一法,收机最广,下手最易,故释迦牟尼说阿弥陀经,特拈出此法,可谓方便中之第一方便也。故云:“明珠投於浊水,浊水不得不清,佛号投於乱心,乱心不得不佛”也。
吾人应有之警觉
最后一讲,且来谈谈,学佛之人对於自己环境、本身 、和佛法,应有几点警觉,以作为修学路上之一条策鞭。
甲、世法无常
先言环境:统观三界之内,整个器世间,不论大小精粗,皆随成、住、 坏、空*.,不停变化;由无而有是“成”,成至饱和是“住”,随著变坏是“坏”,坏至於无是“空”。一般 房屋器皿,固然是要成住坏空;就是山狱、溟海,照样也要成住坏空。故沧海数变桑田*/,桑田亦数变沧海;可见万法无常,决无一物,可为依靠。
又,一切有情世间,不论贫贱富贵,亦必依生、住、异、灭*0,不断循环;投胎而出是“ 生”,渐长而壮是“住”,老病衰残是“异”,寿命终了是“灭”。其仆妾乞丐之流,固然要生住异灭,即王公豪富之辈,也要生住异灭。既死,则或天堂、或地狱、或马腹、或驴胎 ,莫不随业受生矣,是故有六道轮回,无尽无休。古人云:死生事大,岂不痛哉!是之谓也 。
乙、人身难得
次言本身:吾人今得人身,此事因缘,甚是宝贵;盖欲出三界,而了生死,必假闻道,修行断证。而六道中,其他五道,皆难修证。譬如天道,耽著乐境,每忽解脱,不思修行;若阿修罗,则宿习多嗔,与道相背,不肯修行;饿鬼众生,则饥火中烧,呼号求食,犹恐不及,不得修行;而畜生道,愚痴昏昧,但知食睡,不识修行;至於地狱,众苦交煎,受罪无间,更是不能修行。唯有人道,虽亦有苦,而道转亲切,易启觉悟;且尚存小安,得获办道,而至证果。故古德曰:整心虑,趣菩提,唯人道为能耳。
然欲得人身,却非易事。良以众生投胎之时,赖耶本识昏迷倒惑,循业受生,只见男女交会因缘,而不识其善恶好歹。其中人道之数,若为一二;馀道之数,恐不止百千万亿。故昔释迦佛说涅槃经,即谓迦叶言: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印土呼手为爪);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是故,若舍此身,思复为人,则如高山顶上,胡乱垂线,而穿针孔;亦如大海浮木,盲龟伸头,欲出板洞,其机缘之数,固甚聊聊。且一旦堕於馀道,不论天鬼地狱,寿数皆甚久远;即畜生道,寿数虽较短促,却恐辗转多生。如昔舍利弗,祗园中所见蚁子,已历七佛,至今九十一劫,仍受蚁身,不得解脱。故经云:一失人身,万劫难复。思之可畏!
丙、佛法难闻
再言佛法:吾人所闻佛法,此为真正之宝。盖世间金银财物,只能济身,不能济心,固不可为宝;诸宗教哲学,虽能济心,徒增分别,不得解脱,亦不可为宝。唯有佛法,能破迷启悟,开发真性智慧;令离苦得乐,究竟了脱生死,故名为宝也。
然佛法难闻,闻则须具善根因缘。若生於边地,无人弘扬,则根本不遇;或所遇非真,尤其末法,邪说横行,其中旁门邪道,泾渭分明,尚易分别;更有附佛法外道,鱼目混珠,则难辨识;或难遇正法,却不能解;经云:佛法无人说,虽慧不能解。他宗不解,固无法起行;净宗不解,则难期信愿。又或解而不信,信为道元,既无信根,道无入处。故皆不可称为 闻。必所遇正真,且能解能信,愿乐欲行,乃可称为闻。须知,如是而闻於通途法门,已为甚难;若能闻於特别法门,尤为难中之难。
丁、四马警喻
呜呼!无常迅速,一气不来便成隔世;生死海深,一堕三途万劫难复。 吾人何幸而得人身,又何幸而获闻正法;然则,吾人应当如何努力耶?
杂阿含经喻世间有四等马:其第一等,以顾见鞭影,遂知驱驰,而不待鞭之加身;其第二等,亦只要鞭轻著毛尾,则知驱驰;若第三等,则须待鞭杖小侵,方知驱驰;至於第四等,则必待铁锥刺骨伤身,方肯著路。盖警觉有利钝,致马分良莠也。古人云:见到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此其学佛者之良马乎?
时局杌陧,不可终日。古德有偈云:人身难得今已得,佛法难闻今已闻;此身不向今生度 ,更向何生度此身。愿大家发起心来——修。
【注解】
*.成住坏空:四劫也。
*/沧海桑田:喻时势变迁之速。
*0生住异灭:有为法之四相也。法之初有名生,生已而相似相 异名住,此相续之转变名异,后无名灭。
敬请常念
南无阿弥陀佛·求生净土
南无观世音菩萨·消灾降福
“佛学十四讲”功德 主:
三宝弟子恭印:一○○○本。(八二)佛法字委印第○○三号
愿以此印经功德回向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求生净土。
(黄金谷居士,谢明凤居士)恭印:四○○○本。(八二)佛法字委印第○○四号
以上共计:一一五、○○○元,恭印:五仟本。
普为出资及读诵受持辗转流通者回向偈曰
愿以此功德 消除宿现业
增长诸福慧 圆成胜善根
所有刀兵劫 及与饥馑等
悉皆尽灭除 人各习礼让
读诵受持人 辗转流通者
现眷咸安乐 先亡获超升
风雨常调顺 人民悉康宁
法界诸含识 同证无上道
中华民国八十三年一月恭印 五千册
佛学十四讲
发行人:孔服农
出版者: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
地 址: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五五号十一楼
电 话:(○二)三九五一一九八
划拨帐号:○七六九四九七九
户 名:佛陀教育基金会
赠送处:佛陀教育基金会附属华藏讲堂
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五五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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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闻局出版事业登记证局版壹业字第三八六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