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慎终追远,报答亲恩,为了超度眷属,纪念故友,为了植福延寿,消灾免难等因缘,作一番庄严而隆重的佛事……这本小册子将介绍佛事的定义、用处、死亡的问题、亡灵的性质、以及诵经、礼忏、放焰口等的意义。
所谓佛事是学佛之事,弘扬佛法之事,主要物件是人。课诵、闻法、讲经、布施、持戒、修定、八正道和六波罗蜜,都是佛事。但是在中国一般的民间生活中,并没有做佛事的观念。通常只是在亲友或眷属亡故之后,才想要为他们做一点补偿、救济性的佛事,称为超度、荐亡,而且是邀请专业的僧侣、尼师来为亡者诵经、礼忏。
诵经在一般人看,好象很神秘,其实不然。一般寺庙里面因为人多,必须统一诵经的节奏,免得快慢不一,参差不齐,所以要敲木鱼。很多居士在家诵经,也喜欢敲小木鱼,实在并非必须。
诵经后谈了下诵经的心得。原以为这样枯燥的文字,没有人看的。没想到,阅读量比其他的文章还多,而且有很多朋友觉得很对他们的路子。因此,想给这些初学的朋友,列出一个诵经的最简单实用的仪轨来,方便大家。
放生前要传授三皈依并念佛,有缘放生,我们更应发菩提心,愿众生永不再堕三恶道,今生报尽,投生为人,信佛念佛修行,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永离六道轮回之苦,这才是放生中的大放生,也是放生中最重要最究竟的意义!
超度只是一种次要的力量,而不是主要的力量。所以修善的主要时间是在各人的生前,若在死后,由活人超度死人,虽以修善的功德回向给死人,地藏经中说,死人也仅得到七分之一的利益,其余的六分,乃属活人所得。
佛教虽然没有七月鬼门开的观念,但在农历七月也有许多超度法会的举行,让社会大众共同来参与正信而庄严的法会。这些法会举行的目的,除了顺应民俗而提出佛教的做法外,也期望提供大众自度度人、安定身心的方法。
隋炀帝大业五年,同寺住的僧人三果师,有一个哥哥,随皇帝南幸江都,半路病亡,凶讯还没传到家里,他太太就梦见丈夫对她说:‘我到了彭城不幸生病死了,死后堕地狱中,备经痛苦,幸赖庄严寺鸣钟,音振地狱,方能解脱;要报答这个恩情,就送丝绢布十疋给智兴法师。’。
有朋法师的事迹,足以证明,明经要旨,依义起修,随修证理,为自为他,才能具获佛经的殊胜利益。假如于佛经既没有解行证的功夫,又不能三业清净的一心一意(心无杂念)持诵,只是牙牙学语般,有口无心的念念,自然千僧千卷,不如一僧一卷!
是的,佛教深信祈祷的功能。事实上,从灵验的程度及灵验的比例上考察,佛教远比其他神教的祈祷功能,更显著、更有力、更可靠。祈祷的原理,是以祈祷者的心力──由强烈的信念所产生的一种超自然的精神统一的定力,去感应被祈祷者(如诸佛菩萨)的大悲愿力,自己的定力与佛菩萨的愿力相应相接,便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神力,那就是祈祷所得的经验或灵验。
大修行者的修行力量,的确能够影响其他的人,那是大修行者行持力的感应与言行的感化,使大众趋善避恶,使得鬼神调柔护持;但这也是由于当时、当地众生的福德所感,而有大修行者出现,不是大修行者能代众生消业。
超荐牌位的大小与功德无关;而超荐效果的来源,是吾人菩提心的感应与实际共同修行的善功德加持。至于写牌位,只是令众生的“妄心”有所依托的方便做法而已,若不方便设牌位,则诚心、专心做观想效果亦同。
虽把功德回向给他人,自己的功德仍然丝毫不损,这在佛经中有一个比喻:一盏灯,可以点燃许多灯,这盏灯虽然点了许多盏灯,却不会因了点燃其他的灯而就减弱了自身的灯光。
以佛教的角度说:七月十五日更是僧人三个月结夏安居修行后,解夏的吉祥之日,古来常有大德于此三月安居之时证得圣果的。所以以佛教的角度说,其不但是好月,甚至更是代表证果与慈悲普度的神圣之月!!
佛法所讲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灾难现象的发生或幸福的来临,就是因果的酬偿。善因的酬偿是富贵寿考,恶业的酬偿是灾难病危。所以从佛法的观点而言,消灾、延生的最好办法,是为善去恶。
佛教,不但没有“鬼月”之说,反而称七月为“欢喜月”。典故来自于佛陀时代,弟子们在七月十五日结夏安居圆满之时,由于经过长时间的修行,因此往往有很多弟子证悟,所以令佛陀欢喜,故称为“欢喜日”,演变到后来,中国佛教称整个农历七月变成“欢喜月”。至于佛教之所以也会在农历七月举行以超亡为主的法会,来自于目犍连救母的典故。
相命师告诉他:“法师聪明盖世,可惜寿命不长,只能活到三十一岁。”于是停止讲经说法,竭诚诵读《金刚经》,礼佛忏悔业障,日夜不休。到了三十一那年岁暮,忽然听到空中有声说:“您的寿命本应该完了。因为诵般若经的功德力,得两倍的寿命(即六十二)。”